“為”本來是壹個會意詞。商代的青銅器銘文“魏”看起來像壹個四足環繞的城市,周圍的四足就像哨兵或衛兵留下的腳印。從甲骨文“衛”字字形來看,四周是壹個“興”字,意為“路”向四面八方延伸,中間有兩個“止”字(“足”的形象)。有些甲骨文字形還把“衛”字改為“方”,從口中或從側面表示同樣的意思,因為古人。整個字形合起來就是“巡邏守衛”的意思。
西周金文的字形與甲骨文大致相同,有的字形把下面的“停”寫成a字,小篆的形狀趨向於線狀和復雜,變得更加復雜。與甲骨文和金文相比,增加了“訓”字(音zā),正式名稱為“?”;官制改革中,“府”的橫線可能省略,“艾”下的“之”也可能省略,寫法為“衛”。“衛”與“衛”壹直並行發展。
含有味的成語
1,放虎防身:放虎防身。比喻利用壞人招致災難。
2、引狼自衛:猶言引虎自衛。比喻企圖依靠惡人,結果是自己吃虧。
3、顏幕:比喻非常危險。
4、辯護的開始和結束:比喻互相救助。
5、倒科威腳:指善於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