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比喻妳所尋求的對對方的切身利益有害,最終很難達到目的。
【出處】《太平毓蘭》卷2008引《付梓》:“周人愛裘,好羞,欲為千錢之裘,與狐謀皮;如果妳想成為少年監獄裏的珍寶,妳會和羊壹起為此感到羞恥。臨死前,狐貍逃到重山下,羊躲在深林裏,所以周人十年沒做壹件皮毛,五年沒坐壹次牢。"
與老虎商量取其皮。這本書叫《狐貍的皮》。比喻與所尋求的對象有利益沖突,壹定不能成功。現在常用來形容不能與惡人商量,犧牲自己的利益。
部分形式;作謂語、賓語和定語;貶義
例子延續了樊婷的《學記漫談》:“其實我做了三十年的壹件事,差點被老虎吃了。”
同義詞大海撈月,徒勞無功,水中撈月
反義詞是有效的和直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