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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和丹麥人在語言和非語言表達上有什麽不同?

丹麥語的發音很難掌握。與挪威語和瑞典語的抑揚頓挫相比,丹麥語的語調過於平淡單調。字母R發出喉頭摩擦音,即深口中氣流與喉嚨摩擦發出的聲音,與使R成為顫音的語言有很大區別。三個元音“?”斯堪的納維亞語言所特有的,""、"?"發音也是初學者很難掌握的。

丹麥語發音中有壹種特殊的喉音,即喉頭有短暫而明顯的停頓,稱為“st?d .有些單詞雖然書寫形式相同,但是否用喉音發音,可以使意思完全不同,比如祈使句:l?如果s伴隨著st?d表示閱讀。如果不是,就說明加載。重音通常落在第壹個音節上。除了壹些方言,樂音正在消失。現代丹麥語的語法形式已經簡化,只有兩種格(主格和所有格)和兩種性(通用和中性)。動詞有時態變化。不定冠詞用en表示壹般性,et表示中性;定冠詞壹般加在名詞後,通用單數名詞加-en,中性單數名詞加-et,復數加-ne,不分性別。名詞首字母大寫已被廢除。數字21 ~ 99是十進制的。丹麥語用拉丁字母,但是多了三個元音:“?”、"?"、"?"。像挪威語,很多字母是不發音的。

丹麥語動詞不定式壹般以元音字母e結尾,動詞根據時態不同而變化,但人稱和數沒有變化。比如,不定式“spise”通常是spiser,無論主語是第壹、第二還是第三人稱,單數還是復數,它的形式都不會改變。雖然丹麥語中動詞的變化規律比較簡單,但是丹麥語中仍然存在大量的不規則動詞。最近公布的丹麥語法規則允許很多不規則動詞按照規則動詞的標準進行移位,也允許很多名詞按照發音進行拼寫。

在丹麥語中,名詞有兩個語法特征:概括性和中性。和德語壹樣,古丹麥語中的名詞也有三種人格,分別是陽性、中性和陰性。在現代語言改革中,陰性和陽性名詞合並形成通用名詞。壹般名詞的數量約占名詞總數的75%。大多數情況下,名詞屬於哪種人格是沒有規律的,壹定要死記硬背。

包括丹麥語在內的斯堪的納維亞語言的另壹個顯著特點是定冠詞的後置。比如丹麥語中的壹般名詞“man”是mand,“a man”是en mand,其中en是壹般名詞的不定冠詞。但是如果妳要表達“這個人”,也就是在壹個特定的情況下,妳沒有像英語壹樣對應的定冠詞the,而是要把不定冠詞en放在它後面,變成manden。但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名詞前面有形容詞,定冠詞不能放後面,要像英語壹樣放前面。比如要表達“大人物”,就要寫成den store mand。丹麥語中的Den大致相當於英語中的這個,在定冠詞中起結構作用。

至於中性名詞,冠詞的用法和壹般名詞完全壹樣,只是en換成了et,det換成了den。比如中性名詞“house”在丹麥語中是hus,“a house”是et hus,“this house”是huset,“this tall house”是det store hus。丹麥語的另壹個顯著特點是復合詞多。通常單詞是根據意思自由合成的,和德語很像。

在丹麥語中,數字1-20是en、to、tre、fire、FEM、seks、syv、otte、ni、ti、elleve、tolv、tretten、fjorten、femten、seksten、sytten、atten、nitten和tyve。丹麥語的數字以20為基數,與英語、挪威語、瑞典語以10為基數不同。

希望能幫妳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