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很多學者的考證結果來看,這個成語應該是從普通大眾的口語中逐漸定型的。生於何時無從考證,因為這個詞在古籍中沒有出現過。
古書中最接近“六親不認”的壹句話,出自《道德經》第18章,說:六親不和,有孝。
這就意味著,只有“六親”之間出現了不和與紛爭,才能體現出對上孝順,對下仁慈的價值。在古人眼裏,孝和善良就像粘合劑,可以把壹個家庭,甚至壹個社會粘合起來,形成壹個和諧美好的整體。
“六親不認”在形成之時,詞性模糊,很難判斷是褒義詞還是貶義詞。按照我的認知,把它當成壹個中性詞比較合適。
其詞性之所以模糊,主要源於兩點。
第壹,應用在不同職業和身份的人身上,表達的意思是不壹樣的,甚至是相反的。
第二,用在不同場景的時候,也會有完全不同的含義,主要看是公的還是私的。
舉個例子,對於壹個官員來說,如果他的六個親戚都不認他,那麽在大眾眼裏,他就是壹個忠於職守的好官。比如北宋的包拯,是公認的清官,對任何人、任何事都能不偏不倚,被百姓譽為“包青天”。
如果壹個普通的中年男人,有上有下,六親不認,不孝敬父母,不撫養子女,不關心其他親友,那麽他絕對不是壹個頂天立地的好人,人格不完善,壹定會遭人唾罵。
古人所說的“六親”到底指的是誰?沒有統壹的答案。其中《左傳》和《漢書》最可信,支持率最高。
《左傳》中有壹句話:六親是父子、兄弟、嫂子、侄子、叔叔,相惑成親,以如黎明。
父子,兄弟,嫂子,侄子,叔叔都可以理解,但是“癡情”和“結婚”就比較難理解了。
其實這兩個詞和今天的“婚”“嫁”都很常見,只是當時沒有這麽多詞,都是指通過婚姻形成的親屬關系,比如公公、婆婆、公婆、姐夫、姐夫等等。
隋末唐初,有壹位著名的學者,名叫顏師古,是研究《漢書》的專家。他花了半輩子的時間註釋《漢書》,出版了《漢書註》,被歷代學者認為是對《漢書》最全面的註釋。書中是這樣解釋“六親”的:六親父母兄弟妻子。
確切地說,“六親”是爸爸媽媽,哥哥弟弟,老婆孩子。
由於《漢書註》具有權威性,顏師古的“六親”是歷代大多數人公認的。
可見,“六親”是指有血緣和姻親關系的六種親屬。父母、兄弟、妻子、孩子是人生中最親密的人。
但現代壹些學者將“六親”的概念擴大了很多,指的是六種形式的親屬關系,對應不同的個體。這個觀點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贊同。
第壹類親屬是指與父親有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祖父母、叔叔、阿姨等。
第二類親屬是指與母親有關的親屬,包括祖母、叔叔和月經。
第三種親屬是指兄弟的親屬,包括兄弟、嫂子、弟弟、嫂子、侄子、侄女。
第四種親屬是指姐妹的親屬,包括姐妹、姐夫、姐妹、姐夫、侄子等。
第五種親屬關系是指夫妻雙方的父母,包括嶽父母、嶽父母。
第六種親屬關系是指因婚姻而形成的子女親屬關系,包括兒媳和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