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壹己之力以身試法的故事出自《汪涵尊傳》。王尊是西漢時期著名的大臣。小時候家裏窮,壹邊放牧壹邊學習,後來做了小官,壹步步做大做強。他執法嚴格,不畏強權。以壹己之力試法的故事,就出自他。
1以身試法的故事西漢時,高陽縣有壹個名叫王尊的清官。他從小愛讀書,立誌做壹名秉公執法的官員。王尊長大後,在監獄工作,經常研究監獄事務。後來,太守看中了王尊的才能,把他留在家裏做文書工作。
幾年後,王尊因為執法嚴格當上了縣令,後來又升任安定縣令。王尊上任後,立即整頓官僚作風,為下屬樹立了榜樣。他還告訴他的下屬不要違反法律,否則就要付出代價。
後來縣裏壹個官員搜刮民脂民膏,引起了民眾極大的反感。所以王尊逮捕了他。隨後,王尊懲罰了許多豪強,因此受到當地人的尊敬。
後來這個故事演變成了壹個成語,意思是想親自去做違法的事情,意思是知道了。
西漢末年名臣王尊,卓君列文(今河北高陽縣)人,生卒年不詳。
幼年喪父,靠舅舅生活,舅舅家窮,讓他放羊。王尊,壹個牧師和閱讀,有很好的寫作能力,後來成為壹個小官員在縣,並提出填補書籍。幾年後,有壹次郡長問起聖旨,王尊答如流,於是引起了郡長的註意,除了那位在獄中的書吏。
過了壹段時間,他以生病為由辭職了。他在縣文官手下讀書,治過史書和論語,還有點正義感。後來聖旨司監,定曹為郡史,不久又從事使幽州刺史。太守察其操守,補遼西鹽官。書中所寫的壹些東西引起了總理的註意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