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是指建設項目竣工後,由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和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查,取得合格的竣工資料、數據和憑證的過程。
驗收條件:
1,完成了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內容。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該報告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對於委托監理項目)、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受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應當責令整改所有問題。
5、對於委托監理的工程,在監理資料齊全的情況下,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未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