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ǎ běn
漢語大詞典佛教語。猶法性。以“法性”為諸法之本,故名。法本不然,今則無滅。 南朝 齊 王屮《頭陀寺碑文》壹花五葉總犯虛脾,百媚千嬌無非法本。 明 徐渭《翠鄉夢》第二折 相關詞臨本、懷本、父本、法部、法舸、法主、嚼本、強本、法將、稾本、法膳、潔本、法師、法醫、報本、忘本、法權、法繩、底本、首本、
押韻詞接吻、兇狠、作準、恩準、照準、思忖、詩準、水準、唇吻、翼軫、饞吻、紅粉、就枕、心肯、兌準、敗損、引枕、敷粉、隱忍、門診、認準、花枕、蠢蠢、寧肯、深沈、同枕、傳粉、工穩、香粉、批準、
造句大全辯證法的幾乎所有規律和範疇,都必然依賴於結合這壹環節而實現自己的存在,作為辯證法本身也必須在結合中存在與作用才是可能的。
法發展的這壹規律,不能從法本身獲得理解,而是根源於社會基本矛盾的運動規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必然導致生產關系的發展變化,生產關系的發展變化,必然導致包括法律在內的上層建築的發展變化。
以認識論和邏輯學形式表現出來的主觀辯證法本質上只是客觀辯證法的反映,是客觀辯證法在認識和思維中的運用。
另壹方面,法本身不會自發地發生作用,所謂:徒法不能以自行,要運用法律也必須有國家的強制力。
而另壹方面,法本身也是壹個系統結構,它所含的各要素、部分如何服從於整體質的規定,又如何自成系統,具有什麽樣的結構和特質,同樣需要進行精確分析和研究,以達到社會調節的最佳選擇和總體最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