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成語詞典 - 最近聽說發現曹操墓,沒找到墓名,有人說那個時代不立碑,另有壹人這樣說,我覺得有點道理。

最近聽說發現曹操墓,沒找到墓名,有人說那個時代不立碑,另有壹人這樣說,我覺得有點道理。

最近,河南省文物局宣布在安陽安豐鄉西高穴村發現曹操墓後,媒體和網絡輿論有諸多質疑。考古學者提出六個依據,其中有五條是間接證據,諸如:規模上,墓葬巨大、與曹操的魏王身份相稱;時代上,墓葬出土遺物有漢魏特征,年代相符;位置上,墓葬與出土魯潛墓誌等記載壹致;葬俗上,曹操倡薄葬,墓內裝飾簡單樸實;遺骨上,發現與曹操終年66歲相近的男性遺骨。此外,還有壹條是直接證據,即發現了數個而非壹個帶有“魏武王”刻銘的石牌和石枕,堪列最足證的關鍵證據之首。

眾所周知,考古認定墓主人最強有力的證據,就是發現帶文字尤其有姓名的墓碑、墓誌、印章、刻有姓氏的遺物等。這次不但有“魏武王”字樣的遺物面世,還能與相關文獻記載互為印證,依照考古復原的邏輯性,確證“曹操墓”的要素皆已具備。換句話說,假使沒有發現帶“魏武王”字眼兒的遺物,即便就是真的曹操遺體或者骨架完好地埋在墓裏,考古上也不敢妄斷那就是曹操本人的真身。可見,文字性遺物的舉足輕重性,堪稱斷定墓主人身份的定尺天條。

可這類刻有“魏武王”字樣的最硬檔文物,卻偏偏被不少質疑者認為是最有硬傷的證據。從埋藏角度說事者認為,這類遺物是從盜墓者手裏收繳來的,真假難辨;或者說墓葬被盜,是有人故意埋藏在墓裏的;還有人指出曹操部下也有可能隨葬被曹操賞賜的武器,故而非曹操墓。另外影響最大的,是在“魏武王”謚號上做文章,認為曹操生前無此稱呼,是他死後才有的追謚,刻有“魏武王”的石牌和石枕,怎麽可能成為陪葬品?憑此斷定曹操墓,自相矛盾,很不嚴謹。要之,考古學者提供的證據鏈都是斷裂破碎的,條條依據都有漏洞。

來自各方的群起質疑者,以關註歷史的學者和社會人士為主,多無專業考古背景,也沒去過考古工地現場,信息源基本來自媒體報道。因此,他們的評判既有言之有道的推理,也不乏對媒體消息的誤判。比如上面提到的“魏武王”遺物來自盜墓者而不足信的說法,已有考古現場實有出土而不攻自破。再比如“魏武王”遺物是後人故意埋藏而非曹操死時隨葬的說法,屬於假設範疇,除非掂出證據,充其量只有50%的可能性。至於曹操部下受賞而隨葬“魏武王”武器說,若壹件兩件興許能說得過去,可發現那麽多件,就不太可能是賞賜所能自圓其說了。何況那件刻字的石枕如果也屬賞賜之列,那就更說不清道不明曹操和屬下到底是什麽關系了。

可見,逐壹解析這類質疑“魏武王”刻字文物的說法,大都是貌似有理、疑似有據的說辭。相對於考古學者提出來的系列證據,質疑者們多有抓住壹點,不計其余的味道。更有甚者,還有斷章取義的嫌疑,幹的多是謎面未解,又添謎團的攪局事。其中流傳最盛、影響最大的是所謂“魏武王”謚號說。但持該說者似乎沒來得及做足考古常識或者傳統民俗的功課,就匆忙上陣,掀簾子搶答,粗看仿佛不無道理,但多多少少有誤社會和大眾,特需解構如下:

首先,什麽是謚號?壹般詞典上說,即古代君臣後妃等有地位的人死後,根據他們的生平事跡與品德修養,評定褒貶,給與壹個蓋棺定論似的評價。但問題是,到底是死後什麽時候追謚呢?是死後幾月或者幾年之後才追謚呢?還是像《爾雅·釋詁》註疏“謚”字說的那樣:“人死將葬,誄列其行而作之也”呢?如果“人死將葬”,也就是即將下葬的時候就可得到謚號,那麽“魏武王”石牌和石枕隨葬在曹操墓裏,不就很正常了麽。準此,則質疑者反而該接受反證了。

其次退壹步講,就算“魏武王”石牌和石枕確實是後來等到曹丕登基做了皇帝才追謚的稱號,當時不可能與曹操同時隨葬,那也還有後來的時間可以放進曹操的墓室裏去。墓葬發掘多了的考古學者大多有過這樣的經驗,就是漢魏以後的合葬,往往是壹個墓室要前後埋葬幾位逝者,這些逝者不太可能都是同時去世。換言之,後去世的人下葬,總是要重新開啟墓門再埋葬進去。像曹操墓裏現在發掘出來的壹男二女三位逝者,恐怕也不是壹次性下葬的。如果比曹操晚去世的女性下葬,為什麽不可能再把追謚了“魏武王”的石牌或石枕後帶進去呢?故此,“魏武王”刻銘文物出在曹操墓裏,無甚異常。

另外順便還要說到的是,考古學界根據出土文字證據確認墓主人的案例不止於曹操墓,例如早年發掘的著名長沙馬王堆漢墓男女主人身份,就是因為發現了“利蒼”、“辛追”、“轪侯之印”等印章或遺物,從而確證了墓主人就是長沙丞相及其家人的身份。換言之,同樣都發現了帶有姓氏名號的文物,既然馬王堆漢墓主人身份不被質疑,那曹操的身份不予承認,就有點太不合考古常規了。如果考古學者經過論證,認定了是曹操墓,卻捂證不發,慎行訥言,封鎖消息,那在這個越來越提倡知情權的社會,比質疑聲更大的責難,恐怕會更令考古學者處境尷尬。

考古圈內的人都知道,像曹操這等名人墓葬的考古工作,時間壹長,難免不走漏消息,容易引發以訛傳訛的結果。適時地把階段性的發現和研究成果對外公布,既是對廣大公眾的壹個交代,也有主動接受公眾評判和其他專業領域人員壹道參與討論的目的,這恰恰反映出考古學者與日俱增的公眾職責和社會義務。說這是急於求成,是借機炒作,是匆忙定論,是打造曹操墓的推手等等,我覺得都不太符合考古第壹線工作的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