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這句詞 如何斷讀
陳鵬舉先生的《詩說新語》(復旦大學中文系《詩鐸》第二輯)在寫到蘇東坡“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這句詞時,指出“這是破了律的,可他寫得真好,歷來都認了,甚至成為美談”。接下來筆鋒壹轉,說學問家吳世昌不這麽認為,蘇東坡其實沒破律,是歷來的人們都讀錯了。應該讀作“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了”是“全然”的意思。而秦少遊的“醉臥古藤陰下,了不知南北”中的“了”字也是這樣的用法。 陳先生根據通行的句讀,認為如果“了雄姿英發”這五個字成立的話,按譜是“上二下三”的句法,應當“讀作‘了雄、姿英發’,顯然是讀不通的。”從而牽涉出明清以來壹直存在的壹個爭議,壹樁文學史上聚訟數百年貌似懸而未決而每每有人重提的曠代公案。 壹 大概在清初康熙十七八年間,海寧人查培繼編輯了壹部《詞學全書》,而在所收王友華校鈔的《古今詞論》中就有毛先舒這樣壹段文字: 東坡《大江東去》詞,“故壘西邊人道是三國周郎赤壁”,論調則當於“是”字讀斷,論意則當於“邊”字讀斷。“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論調則“了”字當屬下句,論意則“了”字當屬上句。“多情應笑我早生華發”,“我”字亦然。 後來朱彜尊的《詞綜》也說:“‘小喬初嫁’宜句絕,‘了’字屬下句乃合。”朱氏此處所謂的“乃合”,當然指的是與調“合”,可是古代刻本照例不加句讀,所以雖然提出了觀點,卻拿不出非此即彼的處理辦法。但不管從哪個視角,無論毛先舒還是朱彜尊,都沒有為“了”字的最終歸屬提供堅挺的依據。 按,清朝初年有壹本賴以邠編著、查繼超增輯的《填詞圖譜》(毛先舒是參訂者之壹),也收入了《詞學全書》,其圖式正作“了雄姿英發”,而詞牌名則直接采用了東坡詞尾的三字,改題《酹江月》,並加註:“即《念奴嬌》第九體,前段九句,後段九句。”為了說明問題,下面將《圖譜》所舉全文斷句照錄如下: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故壘西邊,人道是三國周郎赤壁。亂石崩雲,驚濤裂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畫,壹時多少豪傑。 遙想公瑾當年,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羽扇綸巾,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發。人間如夢,壹尊還酹江月。 但是,此圖卻引起了《詞律》編訂者萬樹的批評: “小喬”至“英發”九字,用上五下四,遂分二格,其實與前格(按指上四下五)亦非甚懸殊也。奈後人不知曲理,妄意剖裂,因疑字句錯綜,《余譜》諸書夢夢,竟列至九體,甚屬無謂。……金谷雲‘九重頻念此,袞衣華發’,竹坡雲‘白頭應念此,樽前傾蓋’,亦無礙於音律。蓋歌喉於此滾下,非住拍處,在所不拘也。更謂‘小喬’句必宜四字,截‘了’字屬下乃合,則宋人此處用上五下四者尤多,不可枚舉,豈可謂之不合乎! 至《圖譜》之誤,又不止在分體斷句之差而已…… 萬氏所說的“宋人”,與東坡同時且互相唱酬的就有趙鼎臣,其《送王長卿赴河間》的換頭也是“六、五、四”句格:“惆悵送子重遊,南樓依舊否,朱闌誰倚。”此後又有朱敦儒的“花艷草草春工,酒隨花意薄,疎狂何益”,李綱的“追想當日巡行,勒兵十萬騎,橫臨邊朔”,朱熹的“應笑俗李粗桃,無言翻引得,狂蜂輕蝶”,張元幹的“修禊當日蘭亭,群賢弦管裏,英姿如許”,辛棄疾的“嘗記寶篽寒輕,瑣窗人睡起,玉纖輕摘”,葛長庚的“我今流落江南,朝朝還暮暮,千愁萬結”,周紫芝的“聞道夢澤南州,日高初睡足,雅宜高會”,曾紆的“回首萬水千山,壹枝重見處,離腸千結”,以及無名氏的“相思能幾何時,料歸期不到,清和時候”。如此等等,不壹而足。 又有用“六、五、四”句格步蘇東坡原韻的,如葉夢得的“聞道樽酒登臨,孫郎終古恨,長歌時發”,辛棄疾的“休嘆黃菊雕零,孤標應也有,梅花爭發”,劉辰翁的“憔悴夢斷吳山,有何人報我,前村夜發”,石孝友的“須信和氣隨人,粉梅欺黛柳,嬌春爭發”,胡承公的“試看百二山河,奈君門萬裏,六師不發”,張炎的“還念庾嶺幽情,江南聊折贈,行人應發”。 更有句尾同用“了”字者,如李綱的“悵念老子平生,粗令婚嫁了,超然閑適”,劉壹止的“身世如許飄零,佳時輕過了,他年空憶”,程垓的“不是怨極愁濃,只愁重見了,相思誰說”,毛幵的“正是老子南樓,多情辜負了,十分佳節”,以及石孝友的“人世景物堪悲,等閑都換了,朱顏雲發”。 此外還有平韻《念奴嬌》,竟也有用“六、五、四”句格者,其中有葉夢得的“惆悵萍梗無根,天涯行已遍,空負田園”,以及“回首江海平生,漂流容易散,嘉會難尋”二首;張元幹也有次石林(葉夢得)韻的“蒼弁丹頰仙翁,淮山風露底,曾賦幽尋”。真可謂蔚為大觀了。 如果說上面所舉的部分詞作,從整體上還不夠反映兩宋詞壇的創作面貌,那麽,有壹個直觀的統計,即在《全宋詞》所收二百三四十家、五百九十余首的《念奴嬌》作品中,步趨蘇詞“六、五、四”句格後塵的作者就有五十八家,詞則多達壹百壹十六篇。這是壹個文學史上頗為獨特的現象,明明是沒有按照當時常規句讀寫出的壹首詞,卻在當代後世引發了如此廣泛深遠的反響,而且紛紛起而仿效。只能說明蘇軾這個人的名頭實在太大了,以致連精研詞律的萬樹也不得不指出:“此為《念奴嬌》別格。”給予了應有的地位,大概是取“吾從眾”之義吧。 二 不過“從眾”也好,“別格”也罷,在萬氏看來當然不是沒有度的,這個度就在於歌者對樂律及文詞之間關系的體認:“蓋歌喉於此滾下,非住拍處,在所不拘也。” 明楊升庵《詞品》說: 填詞平仄及斷句皆有定數,而詞人語意所到,時有參差。如秦少遊《水龍吟》前段歇拍句雲:“紅成陣,飛鴛甃。”換頭落句雲:“念多情但有當時皓月照人依舊。”以詞意言,“當時皓月”作壹句,“照人依舊”作壹句。以詞調拍眼,“但有當時”作壹拍,“皓月照”作壹拍,“人依舊”作壹拍為是也。又如《水龍吟》首句本是六字,第二句本是七字,陸放翁此調首句雲:“摩訶池上追遊路”,則七字;下雲“紅綠參差春晚”,卻是六字。又如《瑞鶴仙》“冰輪桂花滿溢”為句,以“滿”字葉,而以“溢”字帶在下句。又如二句分作三句,三句合作二句者尤多。然句法雖不同,而字數不少,妙在歌者上下縱橫取協耳。 平心而論,自宋代樂譜失傳,倚聲之道至明代而已趨中衰,所以明人談詞論調多隔靴搔癢處。如張綖《詩余圖譜》、程明善《嘯余譜》,其斷句分體就被萬樹譏為“《余譜》諸書夢夢”(見上所引)。而升庵以“但有當時”、“皓月照”、“人依舊”各作壹拍,意欲強同於前片尾拍之三字兩句,朱彜尊也曾說他“強作解事,與樂章未諧”(見《詞律》發凡);然而楊氏固亦不乏真知灼見,如所謂“詞人語意所到”之與“詞調拍眼”時有參差,就涉及詞的譜讀與文讀之說。 例如同樣是《念奴嬌》詞,辛稼軒《登建康賞心亭呈史留守致道》起句,按譜讀是“四、五、四”句格:“我來吊古,上危樓贏得、閑愁萬斛。”按文意,也可讀作:“我來吊古,上危樓、贏得閑愁萬斛。”蘇東坡《赤壁懷古》起韻按文意是:“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按譜讀就是:“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 《古今詞論》又有毛先舒壹段與此相關的論議: 《水龍吟》“細看來不是楊花點點是離人淚”,調則當是“點”字斷句,意則當是“花”字斷句。文自為文,歌自為歌,然歌不礙文,文不礙歌,是坡公雄才自放處。 這裏所指是東坡《和韻章質夫楊花》結句:“細看來不是,楊花點點,是離人淚。”是譜讀;若依文意就是:“細看來不是楊花,點點是,離人淚。”兩者都能詞通意達,順理成章。而章氏原唱“望章臺路杳,金鞍遊蕩,有盈盈淚”,若按“七、三、三”字點斷,便不成語句了。 簡要說來,上述各家詞作的平仄、字數都沒有差異,而作者語意所到之處卻也未嘗離譜;毛氏的所謂“歌不礙文,文不礙歌”,與升庵的“妙在歌者上下縱橫取協”,側重不同,道理是壹致的。而萬樹的“非住拍處,在所不拘”,卻言簡意賅,壹語破的,直接切到了“命脈”。 近代詞家陳匪石也在其所著《聲執》中辯證地論及了這個問題,他總括指出: 詞以韻定拍,壹韻之中,字數既可因和聲伸縮,歌聲為曼為促又各自不同。謳曲者只須節拍不誤,而壹拍以內未必依文辭之語氣為句讀。作詞者只求節拍不誤,而行氣遣詞自有揮灑自如之地,非必拘拘於句讀。兩宋知音者多明此理,故有不可分之句,又有各各不同之句。今雖宮調失考,讀詞者亦應心知其意,決不可刻舟求劍,驟以為某也某也不合。而依律填詞,須有名作可據,即免偭錯。 這段話,不但解釋了為何《赤壁懷古》之作當時便會產生跟風的連鎖反應,更說明了社會上為何對東坡這兩句詞是采取認同態度的,因為,“兩宋知音者多明此理”。可謂壹錘定音! 三 讀詞原則上當然應以譜讀為準,即使也可以按文意來讀,而按譜誦讀,或更具抑揚頓挫之致。如前舉辛詞《念奴嬌》“我來吊古,上危樓贏得、閑愁萬斛”,蘇詞“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便是。即以東坡《水龍吟》末句為例,按譜讀“細看來不是,楊花點點,是離人淚”,請試與章質夫詞之“望章臺路杳,金鞍遊蕩,有盈盈淚”兩者比較吟讀壹過,可見坡詞乃故作頓挫,以取抗墜之節者,由此也可以說明“歌者上下縱橫取協”之妙的壹端。 都說蘇東坡橫放傑出,是“曲子裏縛不住”的。此語固然有以壹概全之嫌。但如今由於“小喬初嫁”這壹句無法按正譜吟讀,卻也是壹直以來困擾後世的壹個事實。 也許明清的時代離我們太遠了,那可以把時間拉近壹點。就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蘇東坡的《赤壁懷古》這首詞因入選了中學語文教材”(確切地說是入選了壹九五五年秋季推出的高中《文學》課本第壹冊,開卷是《詩經》的“關關雎鳩”,但壹學期後就沒有了後繼的第二冊),便同樣由於上述斷句問題而重演歷史爭端。已故詞曲名家王季思《從兩首蘇詞看蘇軾的婚姻觀》壹文曾回顧此事,大意是說:主張“小喬初嫁了,雄姿英發”的“五、四”句格應是“四、五”句格之說,曾獲得郭沫若、葉聖陶、周汝昌三人的支持。接著寫道: 郭老謂草書“與”、“了”兩字近似,故蘇詞兩句當作“小喬初嫁,與雄姿英發”,但實在別扭。葉老據明末某壹版本,認為當作“小喬初嫁,正雄姿英發”,雖亦可通,但不能以後起孤證推翻前此宋元舊本。郭老、葉老均堅持《念奴嬌》詞下片換頭應是“六、四、五”句格,其實此處本來即另有壹種“六、五、四”句格者,萬樹《詞律》已有說明。但持疑者連《詞律》都未查考就輕信輕斷,似乎不夠慎重。周汝昌雖說“了”字屬下句,可作“完然”解,但“了”字如此用法,別無詞例,仍難使人信服。 “別無詞例”,只是點到為止,沒有進壹步的具體說明,但不妨探究壹下。如果說蘇東坡的“了”字與秦少遊的“醉臥古藤陰下,了不知南北”中的“了”字壹樣,是“全然”或者“完然”的意思,那麽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的《現代漢語詞典》就明確指出,“了”字在用作副詞時,其後必綴以否定語始得成立,“如‘了不相涉’、‘了無懼色’、‘了無進展’”等。此外歷經數代人、修訂數十年的《辭海》,則在“全然”的釋義下,舉了兩條例證,壹是《世說新語》的“庾子嵩讀《莊子》,開卷壹尺許便放去,曰:了不異人意”;壹是歸有光《水利後論》的“求所謂安亭江者,了不可見”。而《漢語大詞典》也同樣指明在“完全”的釋義下,應“與否定詞連用”,並列出了多條詞例,譬如王羲之《子卿帖》的“頃日了不得食,至為虛劣”,顏之推《顏氏家訓》的“屬音賦韻,命筆為詩,彼造次即成,了非向韻”,李白《贈黃山胡公求白鷴》詩序的“自小馴狎,了無驚猜”,洪邁《夷堅丁誌》的“好修養術,然學之頗久,了未睹其妙”,以及金聖嘆《雲法師生日和韻》詩中的“階前種樹已成林,鏡裏飛霜了未侵”,等等。 顯然,上面所列十條詞例都是取自古人的傳世文字,代代相承,未有變異;而古人的日常用法與今人的正常理解,也同樣息息相通、別無二致。由此可見“了雄姿英發”與“了不知南北”兩者的“了”字不但彼此“了無瓜葛”,而且也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總而言之,以上雖然驗證了“‘了’字如此用法”並不具備成立的正當性,但可以斷言,即便在大量的宋人“五、四”句格已經取得歷史地位的背景下,困擾和爭議仍會繼續,最終也許還是王季思那壹句話: 別無“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