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願zuo壹只小鳥,其中的zuo應當用"作"還是"做"呢?這兩個zuo,該怎麽區別呢,望高人指點。
在使用時怎樣區別“作”與“做”呢? 在現代漢語的書面形式中,“作”、“做”既沿襲了歷史上的習慣用法,又有所規範。“作”、“做”的用法大致如下。 (壹)從語體色彩來看:區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標準是“文”與“白”。“作”多用於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特別是文言詞語均用“作”,成語幾乎全用“作”;“做”則多用於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這種情況與“作”出於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於北方白話,起源很晚有關。 前者如:作成(成全)、作罷、作別、作答、作伐、作廢、作古、作踐、作結(收尾)、作亂、作孽、作陪、作祟、作態、作息、作謝、作業、作揖、作俑、作戰、操作、創作、動作、耕作、工作、勞作、寫作、制作。 成語壹般用“作”。例如:當牛作馬、敢作敢當、敢作敢為、故作高深、胡作非為、矯揉造作、苦中作樂、弄虛作假、述而不作、無惡不作、為非作歹、為虎作倀、為人作嫁、惺惺作態、尋歡作樂、以身作則、自作聰明、自作多情、自作自受、作惡多端、作法自斃、作壁上觀、作奸犯科、作繭自縛、作如是觀、作善降祥、作威作福。 後者如:做鬼、做媒、做夢、做買賣、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腳。 (二)從語義內容來看:“作”表示的動作性不強,意義比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動作性強,意義比較具體、實在。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惡、作風、作梗、作價、作臉、作數、作速、作為、作偽、作用、作證、作準(作數)、炒作、合作、協作、運作、惡作劇。 後者如:做飯、做菜、做鬼臉、做家務、做手勢、做姿勢、做遊戲、做針線。 (三)從語法特征來看:賓語是雙音節動詞,多用“作”,在這種情況下,賓語成為名物化的動名詞,“作”的動詞性已經虛化;賓語是雙音節名詞,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前者如:作報告、作測試、作比較、作補充、作變動、作處理、作點撥、作調查、作鬥爭、作分析、作貢獻、作回應、作介紹、作解釋、作決定、作努力、作判斷、作思考、作說明、作調整、作妥協、作犧牲、作修正、作演講、作咨詢。其中的“作”,現在也用“做”,但依過去慣例壹般用“作”。 後者如:做工程、做功課、做記號、做家務、做課題、做事情、做事業、做物業、做項目、做學問、做業務。 至於常用的“作出”壹語,用法與前者大體相同。壹般帶雙音節動詞,如“作決定”、“作努力”,也可以說成“作出決定”、“作出努力”;少數情況帶雙音節名詞,如“作出成績”、“作出結論”等。“作出”與“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書面語的特點和使用習慣。 另外,作單音節動詞而不帶賓語,壹般用“做”。例如:做好、做成、做實(將事情做得紮實、落實)、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強、做到老(學到老)。 此外,與後面帶“作”的詞語搭配,壹般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作、做作業、做動作、做工作、做作文、做小動作。 (四)從詞義分別來看:各有適用範圍,又有交叉重疊。 1.只用“作”或多用“作” (1)“起(起身、興起、出現、發作等)”之義,只用“作”。例如:日出而作、興風作浪、槍聲大作、振作,以及作怪、作嘔、作響、隱隱作痛、勃然作色等。至於“作聲”與“做聲”,《現代漢語詞典》只收“做聲”,但“默”字條的用例有“默不作聲”;《辭海》只收“作聲”;《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以“作聲”為正條兼收“做聲”;《漢語大詞典》二者均收且釋義相同。因此,二者通用,並可優先選用“作聲”。 (2)“寫作、創作”之義,“作”、“做”習慣用法有別。作家、作者、作畫、作曲、作文(寫文章)、作序、作傳(寫傳記)等,依慣例用“作”。作詩,依慣例多用“作”,但用“做”也無不可,《現代漢語詞典》“做”字條就以“做詩”為用例。後面是雙音節詞或多音節短語,常用“做”。例如:做文章(寫文章)、做小說、做壹張畫、做壹篇序、做幾首詩、做兩支曲子等。做文章、大做文章,比喻抓住壹件事加以炒作或借題發揮,均用“做”。 “書寫”之義,只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