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神朱斯提提亞,又叫正義之神。
她是大神烏拉諾斯(天)和蓋亞(地)的女兒,後來成為奧林匹斯主神宙斯的第二位妻子。她的名字的原意為“大地”,轉義為“創造”、“穩定”、“堅定”,從而和法律發生了聯系。
早期神話裏,忒彌斯是解釋預言之神,據說她曾經掌管特爾斐神殿,解釋神喻,後來轉交給阿波羅。她還負責維持奧林匹斯山的秩序,監管儀式的執行。
象征意義:
白袍,象征道德無瑕,剛正不阿,蒙眼,因為司法純靠理智,不靠誤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為正義尊貴無比,榮耀第壹,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義面前人人皆得其所值,不多不少,劍,表示制裁嚴厲,決不姑息,壹如插著斧子得束棒,古羅馬壹切刑罰得化身。
蛇與狗,分別代表仇恨與友情,兩者都不許影響裁判。權杖申威,書籍載法,骷髏指人的生命脆弱,跟正義恰好相反:正義屬於永恒。
擴展資料:
故事:
朱斯提提亞形象中最大的特點莫過於那塊臉上的蒙眼布了。傳說有壹天,天庭上的眾神失和了,世界處於災難的邊緣。沒有人敢站出來調解仲裁。血氣方剛的容易受仙女的勾引,老於世故的卻不敢對權勢直言。天上地下找遍了,也沒有合適的人選。
最後,天帝身旁站起壹位白袍金冠的女神,拿出壹條手巾,綁在自己眼睛上,大聲說道:“我來!”眾神壹看,不得不點頭同意:她既蒙了眼睛,看不見爭紛者的面貌身份,也就不會受到利誘,不必畏忌權勢。蒙眼不是失明,而是自我約束,是刻意選擇的壹種姿態。
由這個典故引出壹句格言:“程序是正義的蒙眼布。”這句話已經被當作格言收入法學詞典,每每被人引證。而這個在危急關頭挺身而出的女神就是朱斯提提亞,後世被尊稱為正義女神。
百度百科-正義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