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性:名詞
hányì
[meaning;connotation]∶[詞句等]所包含的意義
這個詞用在不同場合有不同的含義
[implication]∶暗示,示意;涵義
這句話含義深刻 意義壹)意義 : 1.語言文字或其他信號所表示的內容。
2.價值;作用:積極的~;人生的~。 3.內容。
4.美名,聲譽。
二)意義:
1.謂事物所包含的思想和道理。 2.內容。 3.美名,聲譽。 4.作用,價值。
壹個人或事給人的主客觀判斷。 意思
意識上進行思維形成意思
意思
yì si
1.思想;心思。 2.意義,道理。 3.意圖,用意。 4.意誌。 5.神情。 6.情趣;趣味。 7.心情,情緒。 8.情意;心意。 9.引申指代表心意的宴請或禮品。 10.意見,想法。 11.跡象,苗頭。 12.象征性的表示。 13.在現代有壹些人想求別人辦點事情都會意思意思,其實就是賄賂。
意思
yìsi
[thought]∶思想;心思
年尚少壯,意思不專
[meaning;idea]∶意義;道理
不要誤會我的意思
[intention;wish;desire]∶意圖;用意
文章的中心意思
[a token of affection,appreciation,etc.]∶略表心意
這點東西送給您,小意思,別客氣
[suggestion;hint;trace]∶某種趨勢或跡象
天有點要下雪的意思
[interest;fun]∶情趣;趣味
打乒乓球很有意思
參觀攝影展覽很有意思
內容 內容[拼音]:nèi róng
[解釋]:
1.物件裏面所包容的東西。
2.事物內部所含的實質或意義。
3.哲學名詞。指事物內在因素的總和。
與"形式"相對。世界上任何事物沒有無形式的內容,也沒有無內容的形式。內容決定形式,形式依賴內容,並隨著內容的發展而改變。但形式又反作用於內容,影響內容,在壹定條件下還可以對內容的發展起有力的促進作用。內容和形式是辯證的統壹。 表現biǎoxiàn 1.動詞,表示出來;顯現出來。 周而復 《上海的早晨》第壹部壹:“其實他已經想好了辦法,不過在總經理面前既不能表現自己無力,也不能顯得自己比總經理高明。” 孫犁 《談作家的立命修身之道》:“他要表現的,包括民族的興衰、成敗,優點和弱點,苦難和歡樂。”
2.動詞,故意顯出自己的長處。 巴金 《懷念金仲華同誌》:“他不是喜歡高談闊論的人,也不善於表現自己,可是他知識豐富,態度懇切他也虛心聽別人談話,向別人學習。”3.名詞指表示出來的行為、作風或言論等等。
(1) [show off;expression;display]∶表示出來;顯現出來
(2) [show off]∶故意顯出自己的長處
好在姑娘面前表現
(3) [behave]
(4) 以特定方式行事或活動
所有車輛在試車時都表現得很好
(5) 故意顯露[自己]
原告表現得很沈著
(1) [behavior]
(2) 表示出來的行為、作風或言論等等
(3) 對內心需要作反映時呈現的態度
他在寂寞時的表現
指學生外在的、可以觀察的行為,如測驗的得分、行為舉止等。加涅認為,內部的變化必須通過外在的表現變化反映出來,表現的相對持久的變化是衡量學習是否發生的重要指標。
文學上的表現(expression),指把內在主觀世界狀況(如情感、想象、理想、幻想等)直接表達出來。
表現:指針對於人感覺的壹種感知。
被動時,指人對於自然、社會及人類行為的感知,理解。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理解。
主動時,由人類創造、實施,賦予人類思想,意境的事物或行為所給第三者的印象。 體現 動詞,指某種性質或現象在某壹事物上具體表現出來。如:說實話辦實事體現出了他的務實精神。
是壹種比較正規的用法,近義詞有表現、表達、展示、展現。。。。
舉例對比:
(1)中國運動員的出色表現,贏來了觀眾的陣陣掌聲。
(2)魯迅的所有作品表達了他對中國命運的憂慮。
(3)“民族英雄”胡小兵向我們展示了他獲得的部分獎章。
(4)來到黃河“壺口”,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是壹片聲勢浩大的景象。
定義:定義是認識主體用判斷或描述的形式,確定或劃定認識對象或事物在綜合系統中的位置和界限,使壹個認識對象或事物從綜合系統中彰顯出來的認識行為。
“定義”作為壹個詞語,在壹定的語言環境中作為動詞使用,在另壹定語言環境中作為名詞使用。“定義”作為動詞使用時,它的詞面含義是確定(認識對象的)意義,是指人類的壹種具體形式的認識行為。“定義”作為名詞使用時,它的詞面含義是位置、界限和規定,是指認識對象具有的界限、意義和規定。
人們相互交流必須對某些名稱和術語有***同的認識才能進行。為此,就要對名稱和術語的含義加以描述,作出明確的規定,也就是給出它們的定義(definition)。
定義是通過列出壹個事物或者壹個物件的基本屬性來描寫或者規範壹個詞或者壹個概念的意義。被定義的事物或者物件叫做被定義項,其定義叫做定義項。
比如“壹個單身漢是壹個未婚男子”這個定義中“單身漢”是被定義項,“未婚男子”是定義項。定義中的“壹個”和“是”均可以使用符號取代,比如使用:=這個符號,上面這個定義可以轉寫為:“單身漢:=未婚男子”。壹般來說壹個定義像上面這個例子壹樣往往是表達被定義項與定義項之間的等同的句子。 [編輯本段]定義的方法: 壹、邏輯學的定義方法:屬加種差
形式邏輯學用“種加屬差”的方法給認識對象下定義。
“種加屬差”定義法:當我們對壹個概念——比如“人”下定義時,首先要找到與這壹概念最近的“種概念”——動物,然後我們就可以說“人是壹種動物”了。但僅僅這樣說是不完整的。我們還必須找出“人”這壹“屬概念”,和“動物”這壹“種概念”的其它“屬概念”(雞鴨牛羊……)之間的“差異”(屬差)來,“人”和“雞鴨牛羊”之間的“屬差”是什麽呢?是“制造生產工具”,從而我們得出“人是能制造生產工具的動物”這壹完整定義。
定義的規則:(1)種概念和屬概念的外延要相稱。比如:妳不能說“人是壹種能制造生產工具的生物”,這就犯了“外延過寬”的邏輯錯誤,因為生物還包括植物。(2)不應循環。比如,妳不能說“蛋就是卵”。因為妳也可以反過來說“卵就是蛋”,結果是誰也說明不了誰。(3)壹般不應是否定的判斷。比如說“人不是狗”,這樣說毫無意義。(4)“屬差”應盡可能詳細確切。比如,關於人的定義最好這樣說:“人是能制造復雜生產工具的動物”。
二、認識論的定義方法:
除了上面的“種加屬差”定義,還有壹種“發生定義”。
“發生定義”:發生定義是定義者受知識水平的限制,面對自己難於用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界定”的認識對象時經常使用的壹種定義方法,這種定義是對發生過程的壹種描述。
此外,當妳找不到壹個概念的種概念——換句話說當這個概念“無所不包”時,這種概念妳幾乎沒法準確地定義它,它們壹般屬於哲學研究的範疇,比如:物質、質、量、度、時間、空間……
形式邏輯壹般對事物相對穩定(靜止)的方面進行研究;辯證邏輯學則要求在發展變化之中考察事物。 [編輯本段]定義的分類 定義有不同的方式和技術:
壹、詞法定義描述壹個詞或者壹個表達的意義,壹般壹個詞法定義提供壹個與原詞相當的表達。比如將“單身漢”定義為“未婚男子”,或者將“煎”定義為在“熱油中燒”。有些詞如“如果”無法有效地使用其它詞來同義描寫,詞典對這些詞壹般通過描寫其特性的方法來給予壹個定義,而不是通過提供壹個相當的表達的方式。
二、情境定義也稱上下文定義。有些詞無法清晰地定義,但可以通過為所有這個詞出現的句子提供壹個解釋來為這個詞做壹個定義。也就是說通過使用壹個不出現這個詞的句子來解釋這個詞在這個句子裏的意義。
三、內涵定義是將壹個物件與其它物件之間不同的所有特征列舉出來。比如“所有小於20的質數的集合”是壹個特定的集合的內涵定義。
四、外延定義是描述壹個概念或者詞的外延,即所有這個概念或者詞所包含的事務。
列舉定義是壹個特別的外延定義,它列出壹個概念或者詞所描寫的所有的物件。列舉定義只適用於有限集合,而且只有在這個集合比較小的情況下才有意義。
五、實物定義又稱直觀釋義或實指定義。實物定義是指指定壹個詞所代表的物件來表達這個詞的意思,或者指定數個代表性的物件來表達這個詞的意思。壹個例子是給某人看吉米·威爾士的圖像來表示“吉米·威爾士”這個詞的意思,或者給某人看數個典型的狗來說明“狗”的概念。
壹個量的操作定義是這個量的測量過程。
六、理論定義是使用壹個學科的理論對壹個詞作壹個定義,比如“米是光在真空中在1/299,792,458秒所傳播的距離”。這個定義是基於狹義相對論的理論做出的定義。
七、本義狹義定義(definition by genus and difference)首先列出壹個狹義詞的廣義詞,然後說明這個狹義詞與這個廣義詞中不屬於這個狹義詞的物件之間的區別。
八、遞歸定義又稱歸納定義,它是使用有意義的方式用壹個詞來定義這個詞本身。壹般來說這樣的定義包括兩個步驟:首先壹個或數個特定的物件屬於被定義項的集合X;其次所有與X中的元素有壹定關系的物件,而且只有與X中的元素有這個關系的物件也屬於X。比如以下為自然數的遞歸定義:首先1是壹個自然數,其次比自然數大1的數也是自然數,所有其它數都不是自然數。在做遞歸定義時要小心避免循環定義。
九、循環定義是假設別人已經對被定義項有壹定的了解。比如“蛋是雞生的卵,雞是從蛋裏孵出來的”就是這樣壹個循環定義。假如別人即不知道雞是什麽,又不知道蛋是什麽的話這個定義毫無用處。(參見重言式)
十、規定性定義又稱規創定義或約定定義,是指將壹個定義或者討論的內容規定在壹個範圍內。比如有人想要解釋啤酒是怎樣釀的但不知道清酒是不是啤酒的壹種。他可以開篇說:“我所說的啤酒僅包括用小麥釀的啤酒。”
十壹 、厘定性定義是對詞法定義添加附加的條件來延伸詞法定義中的定義,更加縮小定義的規範。
勸導性定義又名說服性定義,是指將壹個詞定義為壹個特別觀點的理由,但卻保持了詞法定義的形式。
要分析壹個定義的好壞要註意定義的特性,其中最重要的是其外延、內涵、歧義和含糊度。
列舉定義指出壹定的例子來讓對方認識到壹個詞的意義。
外延定義列舉出壹個詞的所有元素。
內涵定義列出壹個詞的特征,這個定義往往比外延定義更緊湊。
比如“單身漢”這個詞假如要使用外延定義來定義它的話必須將世界上上億單身漢都列舉出來,但是假如用內涵定義的話則壹個單身漢首先是壹名男子,其次他未婚,因此所有的單身漢是未婚男子,而且只有單身漢才是未婚男子。
對於哲學家來說壹個定義的內涵比起外延要重要得多。比如我們既無法列出世界上所有的單身漢,對這樣壹個列表也沒有興趣。我們關心的是單身漢與非單身漢之間的區別。壹個單身漢的列表無法表示壹個新的人是否單身漢。
假如壹個定義不明確的話有兩種原因。壹個定義可能模棱兩可,或者含糊不清,或者兩者均有。事實上大多數詞即模棱兩可有不明確。這並不表示這些詞沒有意義,即使不明確和含有多種意義的詞也有其意義。 [編輯本段]定義的定義 假如我們決定定義壹個詞或者這個詞所描寫的概念。假如我們確定了我們對這個詞所感興趣的方面,我們確定了壹些屬於這個詞的物件,壹些不太清楚的物件和壹些邊緣物件。問題在於如何定義這個詞。我們希望的是定義這個詞的內涵,即列出可以確定這個詞的所有的和僅有的元素的特征。以下是壹個有用的定義的定義:
對壹個概念或者詞或者詞組的定義是描寫其內涵,即描寫其所有和僅有的元素的***有特征。其外延是所有這個概念、詞或者詞組包含的事務。
壹些哲學家不同意這個定義的定義,他們認為,出於不同的理由,大多數概念、詞匯和詞組無法精確地被定義。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和威拉德·馮·奧曼·蒯因是這個意見最著名的代表人。但大多數哲學家認為定義重要的哲學概念是必要的。
幸福學之定義的定義:定義是壹種認識,是壹種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只有準確地描述壹個客觀事物,這個認識才可能被人們稱作定義。所以,定義就是人們關於存在(客觀事物)的絕對真理認識。真理是人們的自以為是,絕對真理是人們在滿足充分條件下的,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摘自《中國幸福學信息定義的爭議確定與舉例》
信息的定義
現在的信息定義有過多過泛之勢,多把解釋當成定義。因此信息的定義需要規範化、標準化的瘦身。“屬加種差”的界定是信息定義的標準化模式。按照“定義”的標準,建立信息定義。遵照“定義”的概念制定“信息定義”,不將“信息解釋”誤當“定義”。
信息是事物及其屬性標識的集合
信息就是信息,信息是物質、能量、信息及其屬性的標示。
信息是確定性的增加。即肯定性的確認。
經典香農信息定義
經典否定式的香農信息定義
經典的香農信息定義:信息是不確定性的消除。
信息是不確定性的減少。連續用了兩次否定,就像哲學中的“否定之否定定律”,否定之否定就是肯定。標準化“定義”的要求,是用“肯定式的屬概念+種差”,故否定式的定義應該更貼近是“解釋”。否定式的界定是定義的禁忌,被動式定義也是。
經典的維納信息(準)定義
經典(不完整)的否定式維納信息準定義(解釋,不是標準定義模式)
維納的信息定義:信息就是信息,信息既不是物質,也不是能量。
經典定義的修正:現代信息定義(肯定式)
近代信息定義(肯定式的真定義)
1.鄧's信息定義
鄧宇們2002年提出的的定義,“信息是事物及其屬性標識的集合”
2。逆香農的信息定義
逆Shannon信息定義:信息是確定性的增加
3.逆維納的信息定義
Wiener信息定義的逆:信息就是信息,信息是物質、能量、信息的標示。
信息就是信息,信息是物質、能量、信息及其屬性的標示。
討論:
原創信息定義與模仿衍生定義的差別比較 “信息是事物及其屬性標識的集合”與跟隨模仿的‘信息是事物屬性的表征’比較。前者普適性、廣度強於後者;後來模仿變換的定義,用‘表征’壹詞的替換,實際起到的作用,是縮小了原來定義的內涵、外延。
有名的被動式的信息定義:信息是被反映的物質屬性,修改成主動式,會更合科學定義的界定。
主動式的:信息是事物屬性的反映,稍好於原創的“被反映的物質屬性”,這是其壹。
其二,反映與標誌、標識比較,定義域,內涵外延小壹些。
反映:是壹事物和他事物發生相互作用時,以自身的變化再現他物某些特點。通常指客觀事物作用於人的感官,而使人以觀念的形式對客體及其規律和特性模寫、復制和再現。故將“反映”替換成“標誌、或標識”使信息定義更普適。即
信息是事物屬性的標識。更好!(不用表征,和反映)
標識與表征的區別
標識的內涵和外延,比表征要深厚、寬廣許多。
表征=信息在頭腦中的呈現方式,表征是客觀事物的反映,又是被加工的客體。有強烈的主觀,主體性。那些具有形象性特征的表征,也稱表象,它只是表征的壹種形式。
表征,需要至少二要素,壹是對象,如事物或屬性,文字,圖形等--客觀,客體;二是腦,加工機器,品質不同、層次不同,加工制造(模仿還是創造)出產品不同--真品和仿制品的差異。合計就是信源+信宿。表征的同壹性差,不同的主體,對相同的客體會有差異極大的分歧,異議。
標識:標記、標誌+辨識(區別、差別、變化、差異的表示),客觀性強,主觀性弱。內涵更深,外延更廣。標識所包括的領域更廣泛壹些,而標誌應該是標識的壹部分。
標誌:是表明事物特征的記號。它以單純、顯著、易識別的物象、圖形或文字符號為直觀語言,除表示什麽、代替什麽之外,還具有表達意義、情感和指令行動等作用。
標誌,作為人類及自然直觀聯系的特殊方式。
統計學裏的“標誌”
統計標誌又稱標識,總體各單位所具有的屬性或特征稱為標誌。
標識(biāozhì)
標誌”與“標識”,在現代漢語中是等價的。他們具有相同的讀音,即biāozhì。“標誌”與“標識”是同音、同義、異形詞。
《現代漢語詞典》中,標識biāozhì 同“標誌”。
識(zhì)<書>①記:博聞強識。②記號:款識│標識。
另:
識(shí)①認識。②見識;知識。
“建標,立物以為之表識也。”標識與標誌在中國古代是完全等同的,標識即標誌。
從客觀的現實來看,我國古代雖很早就有城市,但城市的結構是簡單的,標識的主要功能在商業上。從字面上看,“標識”與“標誌”兩個詞都有“標”字,“標”是表識,是壹種最古老的記憶方法,是記憶的壹種符號或記號。但中國古代的造詞也不是可以隨意的,“標識”與“標誌”兩個詞的後綴不同,在使用上有區別。“誌”在古代通“幟”,是壹種讓人識別的標記,不但可以用壹種形式來幫助記憶,也可以張揚自身的形象;而“識”字雖有時同“誌”,但首要的意義在於“知道”“認識”,是要讓人熟悉,記住。“識”字則除了“記住”的意義外,有“認得”“識別”的進壹步要求,更多的是壹種溝通。可能在古代“誌”與“識”字同音,故有借用之嫌,所以,標識和標誌既可以混用,也可以分別其特殊使用場合。標識與標誌從本質的意思上差別不大,但在表達的方向上還是存在著不同的意義範圍,前者所包括的領域更廣泛壹些,而標誌應該是標識的壹部分。
在現代城市中,標識與標誌二者能否完全等同起來?雖然很多場合裏已經混用了,但是在使用時出現明顯不同的意義範圍,“標誌”這壹名詞較多地指向壹類圖形或圖形與文字相結合的記號,作為某壹類事物的表征;而“標識”既能代表圖形類的符號,也用語表述文字,數字,方向標等記號,有著更廣泛的使用領域,應該說,標誌是標識的壹個部分。
在英文裏,能體現標識意義的詞有很多,但用法不盡相同。如“landmark”壹詞,指的是城市中的點狀要素,是人們體驗外部空間的參照物,通常是指陸地上明確肯定的具體對象,與“標識”在意義上很接近。“landmark”屬於“mark”類符號,是壹種標誌,或者說是壹種歷史的記號,是壹種與標誌性建築,標誌性景觀有關的標識。“mark”也用於商業標識,起源很早,至盡仍在沿用,商標就是“trademark”。
英文中也有“sign”壹詞,有“signboard”“signpst” “signage”等詞,指的也是標識。“sign”有符號,記號,標記,招牌,指示牌等意義,與今天的指示系統在意義上很接近。“signal”指的是信號,也用於標誌。“signpost”多用於道路標識,“signboard”指的是招牌,廣告牌,站牌就是“signboard”。另外,英文中還有“nameplate”“nameboard”等詞,它們像日本人住宅門口的寫著家族名稱的牌子,就稱“nameboard”,也有指商標。在國外的各類標識的表述中, 也沒有很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