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問名
“問名”主要的儀式,是雙方交換正式姓名、年庚、生辰八字,使彼此了解兩造家族之來歷,衡量壹下這宗婚姻是杏“門當戶對”。其手續先由媒的送女方之“庚帖”於男家,男家將此帖置於神前暨祖先案頭上,蔔吉。3日內如家中平安無事,則將男方庚帖送女家,女家接受後,或問蔔於星相,或即同意合婚。
議婚之初,或有女家托媒妁請男家提出庚帖(字仔),作為“探聽”男方之依據。女方如認為適當而吉祥,即將男女生庚合寫壹譜,送與男家,否則儀將原件退回作罷。
字仔(庚帖),寫在紅色長方形紙上。中央直書,如女方書“某姓坤造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時瑞生”;男方書“某姓乾造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某時建生”。字數須雙數,如單數,男於生字上添“建”。女於生字上添“瑞”。又“字仔”與“八字”雖均稱年庚,略有不同,即八字之甲庚必須用於支寫,以便作占蔔用,字仔則寫籍貫、排行等,作為查采之用。俗稱“字仔”為小年慶,“八字”為大年庚。
△婚尚未定,不可兩家並列,議定後方可。
二、訂盟
訂,即定議。訂盟之禮叫文定,又稱小聘,也就是現在的訂婚禮。送定,擇吉日,由男家備送聘禮至女家。聘禮計為:紅綢(用金字甲庚別在紅綢上或安金字於帖內)、金花(金簪)、金戒指、金耳環、羊、豬、禮燭、禮香禮炮、禮餅、連招花盆(取意連生貴子古兆)、石榴花等(石榴花取意多子)。
媒的及男家雙親或其親戚,陪同前往。女家接受聘禮大部分,備12 品件回贈。禮餅則分贈親戚朋友,作為訂婚通知,此叫“分餅”。受贈親朋,日後須贈賀結婚禮物。
舉行訂婚禮,有“戴戒指”儀式。送定時,男家6 人或12 人(雙數)親至女家送禮,女家將聘禮奉置於神龕祖先案頭前供拜。由將嫁女兒捧甜茶上廳,壹壹介紹與之見面,男家飲茶後各送“壓茶匝”之紅包於茶杯上。隨後女復出,坐在廳堂中央之椅上(雙腳另置壹矮幾表示高貴;出嫁面向外,招
夫面向內),由男家尊長掛戴戒指。戒指有金銅2 個(銅同音同,取意夫婦同心),以紅線系結,以示夫婦姻緣。戴戒指完後,清男家人入席,則訂婚禮成。也有簡化的,將小聘、大聘並合而行,亦即將訂盟、納彩、納幣三禮合而為壹,總稱為“送定”。
三、完聘(納彩、納幣)
納彩並納幣二禮稱為“完聘”,或稱大聘。具婚書、聘金、幣帛(首飾)等物,署“納幣之敬”送往女家,女家也隨輕重而回報。完聘禮物由媒人等作陪,送往女家。富貴人家聘禮隆重,其次序是:吹班(樂隊)、禮帖(記載禮物項目、儀式次序)、婚書、聘金、大餅、冰糖冬爪、桔餅、柿粿、福
丸(龍眼幹)、豬腳、面線、糖果、閹雞兩只、母鴨兩只、大燭壹對或數對、禮香兩束、衣服(新婦用禮服)、手環、金戒指等。
聘禮至,女家燒香鳴炮,奉告神明祖宗,歡宴男家送禮人。以坤書(女方婚書)交付媒妁。男家送未禮物,概按其品種領受壹部分或原封壁回,如福丸、閹雞、母鴨,均屬男家福分,應退回。豬腳僅取其肉,豬腳骨應退還。而以新郎禮服、衣帽鞋襪、鐘繡之類為回禮。“聘禮”:聘禮品物均記於紅紙禮帖,其稱呼宜雙忌壹,又多用喜、成、雙等吉祥文字。聘禮帖式:謹具婚書成通、啟書成封、聘金雙封、盒儀成封、訓儀成封、錦麟成楹、壽帕雙福、色仙成端、金豬成首、喜羊成只、糖屏八拾、福丸滿百、夢糖成盒、龍燭雙輝。
四、請期
請期為婚姻六禮之壹,俗稱“送日頭”或稱“提日”。即由男家擇定結婚佳期,用紅箋書寫男女生庚,此稱為請期禮書,由媒的攜往女家,和女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經女家復書同意,男家並以禮書、禮燭、禮炮等送女家,女家即以禮餅分贈親朋,告訴於歸日期。
五、親迎
親迎系新郎親往女家迎娶新婦,或稱迎娶,即今之結婚婚禮。舊時,上中之家行親迎,惟中下之家多從略,僅由媒人代往迎娶。而親迎的儀式,隨時代進步,多有改變。
迎娶當日,新郎偕同媒人及親朋六人或八人作迎親客(俗稱“娶嫁”,即儐相)陪隨同行。及至女家,請食“雞蛋湯”(甜湯內置脫殼煮熟雞蛋壹個)。食雞蛋湯,(僅喝其甜湯,用筷將雞蛋戳開或攪動了事)。同時,女家團圓會餐,稱食“姊妹桌”,即惜別宴。父告誡:“勤謹小心,早晚聽舅姑、丈夫言語”;母告誡:“必敬必戒,三從四德。”新娘難免依依不舍,媒妁催促上轎。新娘叩拜祖先,叩別父母,擇定時刻隨新郎由西階步出,而有年高多福之“好命人”扶持上花轎。新娘上轎時唏哭幾聲,俗稱“哭好命”,以示好命。花轎起行不遠之地,新娘應放下紙扇或手帕,俗稱“放扇”、“送扇”。以示嫁出臨別紀念。又說:以此表示拋棄不好“性”癖,以求和順,俗稱“放性地”(性與扇偕音)。壹路上,娶嫁濱相放鞭炮,作攘邪之意。花轎至男家門前停,擇吉時進入門內,新郎用扇於轎頂敲三下,又用腳“轎門”三次,以示新郎之威嚴,使新娘順從易於駕禦。而後由“好命人”牽新娘下轎,媒妁撐傘遮天,新郎護送入洞房。
婚宴後,食新娘茶,俗稱“鬧新娘”,即喝甜茶,鬧洞房,以湊熱鬧。此時以喜句賀新婚,使新娘開口歡笑為娛,並以各種滑稽形態,試探新娘耐性或其性情舉動,惟其目的仍為借此機會觀看新娘。所謂“食新娘茶”,系由媒人或家人作伴,新郎新娘手端茶盤,以甜茶、冬瓜、糖果敬賓客。賓客接受甜茶而念喜句,飲畢,新郎新娘又來收回茶杯,賀客應以紅包置於茶杯為賀禮,亦念喜句祝之。所念喜句為四句對押韻,俗稱“念四句”,句意除表賀意,多為吉祥或幽默滑稽之射意,有現成之句,亦有即興吟作,常多妙句連珠。至於“鬧新娘”,其花樣層出不窮,每使新郎新娘及其家人尷尬,但鬧客反而稱快。
清風暗香 發表於 2007-6-2 11:11
結婚紀念日的稱呼
結婚紀念日通常都以結婚周年紀念日為標準。
第壹年紙婚
第二年棉婚
第三年皮革婚
第四年絹婚
第五年木婚
第六年鐵婚
第七年羊毛婚
第八年銅婚
第九年陶器婚
第十年錫婚
第十壹年鋼婚
第十二年絲或麻布婚
第十三年呂絲紗婚
第十四年象牙婚
第十五年水晶婚
第二十年瓷器婚
第二十五年銀婚
第三十年珍珠婚
第三十五年翡翠婚
第四十年紅寶石婚
第四十五年藍寶石婚
第五十年金婚
第六十年祖母綠婚
第六十五年鉆石婚
第七十年白金婚
結婚60~70 周年紀念,我國統稱福祿壽婚。
壹、訂婚儀式
我國古代,男女間的婚姻關系,常以婚約的訂定為開始,此即所謂“訂婚”。現在,訂婚在法律上並無保障,結婚不必經過訂婚,故壹般就不辦訂婚手續了。但在農村,不少家庭還是將訂婚作為結婚的重要程序,不過訂婚的禮儀已日趨簡約,通常是備幾桌酒筵或茶點,除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外,散發訂婚喜柬或口頭邀請,請雙方介紹人、證明人以及比較知己的親友,***同會餐,有的即席交換飾物,填寫訂婚證書等。所謂交換飾物,壹般是贈送訂婚戒等。訂、出生年月日、籍貫及訂婚時間地點等;訂婚人、證明人、介紹人、主婚人(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在場時,為當然主婚人),在訂婚證書上蓋章或簽字;訂婚證書壹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壹份。席終人散,訂婚儀式亦就告成了。至於被邀請參加訂婚禮的親友,究竟是否應該送禮,這隨各地風俗習慣有所不同,不過就目前來說,大都是送錢,也有送花籃等。
二、結婚儀式
以目前來說,我們已很難見到舊式結婚儀式。如果有,也該在窮鄉僻壤,或特別保守的家庭裏。然而新的結婚儀式,有的是模仿西方禮俗所得,但在我們人多地廣的國家裏,要完全改變過來,當然不是壹段短時間可能辦得到的,因此現在的結婚儀式,可說是中西合璧,而其間又因風俗習慣或社會環
境的不同,而互有差異。我們在下面所介紹的各種結婚儀式,只能說是比較常見的。
當前我國最普通的結婚儀式,是在飯店或家中舉行宴會。在宴會廳的正中,設壹張“主桌”。主桌上可放壹只花籃、壹瓶鮮花或壹對龍鳳喜燭。新郎新娘通常有男女儐相陪伴。男女儐相壹般都是選最知己的朋友充任。選任男女儐相的主要條件,第壹當然要儀態端正;第二要未婚者,年齡壹般都是較新郎新娘為輕;第三要註意身材高矮,適配新郎新娘,否則很不雅觀。在宴會中,新郎新娘須相偕至各席敬酒,以表示謝意。這裏特別提醒妳壹句話,在敬酒時,壹方面固然不能推辭賓客們向妳敬酒,但無論妳的酒量多宏,也得保留余量,不要被灌得酩酊大醉。這最好的辦法,是邀壹位或幾位酒量較宏的朋友作陪,在必要時,可由他們替妳作擋“酒”牌,這是既不失禮,又不致破壞歡樂氣氛的好辦法。
結婚當晚,往往有所謂“鬧新房”的余興節目,如果不鬧得過分,確可增加歡樂熱鬧的氣氛,是無傷大雅的。所謂“鬧新房”,參加的往往是知己的年齡相若的平輩親友,長輩及小輩則很少參加。其中有要求新郎新娘報告戀愛經過,或表演吃糖(引新郎新娘接吻),或故意偷取壹點小東兩,要求新郎新娘請客等,不壹而足。總之,其目的在增加熱鬧氣氛。夜闌時,賓客自會適可而止。
結婚時新郎新娘可著禮服。新郎如按國際禮節,應穿燕尾服,但以目前而論,以西裝最為普遍,其次則中山裝為多。新娘的禮服,壹般皆為白紗或白緞之晚禮服。這裏附帶說明,儐相的禮服以與新人壹致為佳。在宴會敬酒時,新郎新娘可換常服相陪。
集體婚禮是壹種簡單、節約的結婚儀式,這種結婚儀式是由單位、團體舉辦的,其日期在節日為多。集體婚禮的行禮儀式大致如下:
(壹)結婚禮開始。
(二)奏喜樂。
(三)證婚人入席。
(四)介紹人入席。
(五)來賓入席。
(六)主婚人入席。
(七)結婚人入席。
(八)全體起立。
(九)征婚人宣讀結婚證書。
(十)結婚人、介紹人、主婚人依次署名或蓋章。
(十壹)結婚人相向行三鞠躬禮。
(十二)證婚人致詞。
(十三)來賓致詞。
(十四)主婚人致詞。
(十五)結婚人謝證婚人、介紹人行三鞠躬禮。(證婚人、介紹人答禮)
(十六)結婚人謝來賓壹鞠躬禮。(來賓答禮)
(十七)結婚人向主婚人行三鞠躬禮。
(十八)奏喜樂。
(十九)禮成。
旅行結婚是將結婚與蜜月旅行合並進行的壹種結婚方式,在歐美各國,非常普遍,在我國也逐漸流行起來。旅行結婚亦有於事後補宴賓客的。以上介紹的是新式結婚儀式。反觀舊式婚禮,則自行聘(訂婚)、親迎、拜堂、祭祖、見禮..,都有壹定的規矩,絲毫不能差錯。這種儀式雖然莊重,但較為鋪張浪費。
訂婚、結婚啟事
柬帖
婚姻柬帖,是包括婚嫁雙方(男方與女方,舊時稱男方為乾方,女方為坤方)所需要應用的柬帖,關於婚姻所應用的柬帖,根據習慣不外訂婚柬帖及結婚柬帖兩種。
(壹)訂婚柬帖:男女訂立婚約,謂之訂婚。訂婚不需舉行儀式,所以大多不事鋪張,只邀請少數至親好友。訂婚應用的柬帖,包括:①致送親友的請帖。②刊登報紙的廣告啟事。
(二)結婚柬帖:是結婚時男女雙方所應用的各種柬帖
壹、通用訂婚請帖
(1)由父母出面式
(2)由自己出面式
二、通用結婚請帖
(1)由父母出面式
(2)由父母出面式
說明:以上兩種為男女家通用之請帖格式,因目前男女兩家合辦喜事之辦法,極為流行,請帖亦由男女兩家家長合並具名,如男家或女家單獨發帖,可在帖上新郎新娘名處改為“○男○○與○○○女士”或“○女○○與○○○君”字樣即妥。
(3)由自己出面式
(4)由兄長出面式
三、致證婚人的請帖
四、致介紹人的請帖
五、致招待人的請帖
說明:證婚人、介紹人、招待人等之聘請,除當面延請外,例需另備請帖,以示鄭重。
六、舊式結婚各種柬帖:
(1)男家求婚帖
說明:用巨紅全帖書寫,正面寫全福兩字。稱呼壹層,因尚未定親,故但寫忝眷兩字,而不論輩分之大小,惟敘名處字數必成雙到底,如系單名,可將“忝眷”兩字,改作“年家眷”三字。倘下面不寫鞠躬,仍依舊俗寫頓首拜,則上面應寫“忝眷”或“年家眷”,要視名之單雙而定。且有於頓首拜上,加以莊敬或莊恪等字樣者。通例兩帖均由男家就寫,女家但將敬求壹付收下,而將敬遵壹付具回,即為允婚表示。
(2)男家納采禮帖
說明:納采之禮,即文定之禮。以上兩帖,均用描金全帖書寫。如不用描金全帖,則正面仍當寫全福兩字。物品大小,可以隨時更換。惟行數不能增刪,每半頁寫四行,三四十二行,恰好壹頁半。某某之敬及稱呼,寫在第四半頁,稱呼壹行,字數仍須成雙到底。此時兩家已經定親,自有長幼之分,如女家系兄出面,男家系父出面,則男家去帖稱“忝眷侍生”,女家回帖稱“眷忝晚生”。或再加姓名亦可。如男家兄出面,而女家父出面,則去帖稱“晚生”,回帖稱“侍生”,上面仍冠以“忝眷”兩字。其或壹家由祖父出面,壹家由父出面亦如之。其余由叔伯等出面者,均可以此類推。
(3)男女家通用恭謝帖
(4)男女家通用請媒人帖
說明:用梅紅單帖書寫,另備全帖壹副,將此帖夾在中間,外加封套,簽書○○○姓名奉送。以後結婚之時,男女家請媒人帖,用法與此相同。
(5)女家回帖
納幣之禮,用於請期,所具禮物,即俗稱六禮者是。以上兩帖寫法同前。
(6)男家授室請帖
(7)女家於歸請帖
說明:右兩帖,用梅紅單帖印發。男家如系續婚,可將授室二字,改為續膠二字。如男女家主婚人為伯叔或兄,則幾兒兒女等字,均須依稱呼而改。如將光臨二字,改為闔第光臨,則最為通用,請女客之時,不必另備帖。
(8)賀男家送禮單帖
(9)賀女家送禮單帖
說明:凡用單帖之物,至少四色,多則遞加,或六色,或八色均可。式須橫寫另備全帖壹幅,帖上但寫稱呼,式見下送禮帖,不再列物品也。
(10)通用賀禮帖
說明:如送禮物僅壹二色,則不必另用單帖,倘用封套,將物品寫明在封簽上,則帖上亦可不列物品。稱呼壹層,或親或友,就以帖上主婚人而定。如有子侄輩者,則自己名下,當連寫率子○○,或率侄○○等字樣。
(11)賀禮封簽字
說明:凡送銀錢,非用封套不可。上首兩字,除銀錢外,視物品而定。姓名寫在下首,或加稱呼於姓名之上,如另備全帖,則簽上不必寫姓名及稱呼。上角送○處○府等字,恐下人不熟,以防誤送,如系熟人,可以不用。
(12)領謝式
(13)璧謝帖
(14)半領半謝璧
(15)謝步帖
彳亍不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