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是, stalker本意是跟蹤者(狂), 但在現代用法裏,任何妳不喜歡的人(比如不夠帥,不夠有錢等等)主動接近妳(可能只是想交個朋友),都可以被妳認定為是stalker--不受歡迎的追隨者。 而同樣場景換成壹個高富帥,妳就會認為他是壹個朋友。
作者繼續舉例,壹個醜男給妳送花--他是個stalker(類似於說:他是個變態); 壹個帥哥給妳送花--他是個浪漫的人。
所以作者對這個詞的態度是非常不認可, 並認為,大多數人都自我感覺太良好,把自己太當回事兒。稱別人為stalker,並不能真正擡高自己的身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