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俊
摘 要:“白喜事”是在中國民間廣泛流傳的壹句俗語,是中國民間大眾對人自然死亡的稱謂。透過這句貌似與重禮尚孝,哭祭哀悼祖先的民族傳統相背的俗語很好地體現了中國民間人們對死亡,對生命地理解。體現了中國人順天盡命,樂生正死的人生精神和視死如視生的死亡觀念。
關鍵詞:白喜事 死亡觀 順天 盡命 樂觀
由於“白喜事”是壹句俗語,只是在民間代代口頭相傳,很難考證出它最初源於何人之口。傳世的各種文本資料對它沒有記載,現行的各種俗語詞典也未能將其收錄。但我們仔細分析各種有關喪葬禮節的史料,風俗習慣,還是可以窺見其產生的概貌,並分析出中國民間的死亡觀。
壹、白喜事源流略考
首先“白喜事”中的“白”應是在喪葬中普遍采用白色作為主色調有關。在中國人觀念裏,長期以來就形成了“紅,綠”等鮮艷的顏色象征著喜慶,而“黑,白”等素淡的顏色代表著悲傷。這應是源於古老的中華民族觀天文,察地理,順四時而勞作的農耕文明特征。長期在自然環境中勞作的人們,很自然的會師法自然,他們從自然界春生冬藏中得到認識:春天紅花綠葉生機昂然,預示著收獲的希望;冬天白雪蕭殺,黑木枯葉,表示著生產的結束。且人們把這種生產活動中的啟示帶到人們的社會活動中,如在婚慶嫁娶中穿紅戴綠,以烘托喜氣洋洋的氣氛,為人們後來把婚嫁稱為“紅喜事”積累了生活基礎;相對的在人們的喪葬活動中人們披麻帶孝,穿上素淡顏色的衣服以襯托悲傷哀悼的心情,也為人們後來把喪葬活動稱為“白喜事”累積了生活基礎。
但是真正把“白色”規定為喪葬中專門使用的顏色,還與儒家禮制文化特別是其喪禮形成有直接的關系。盡管有史料顯示,早在先秦時儒家喪葬禮制沒形成前就有使用白色作為喪葬活動的顏色,“夏後氏尚黑,大事斂用昏,戎事乘驪,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斂用日中……牲用白。周人尚赤……”○1但這只是自發的偶然的,且沒成壹以貫之的明文定制。是儒家學派以其禮制思想為藍圖,在總集前人在喪葬活動已有的習俗,加以提煉整理,把“喪事尚白”正式寫進他們的禮制思想中,並向漸次向人們貫徹下去的。因為喪葬活動中最能體現其主色調的是人們穿的喪服,而喪服的出現則是較晚的事,這也是儒家學派的貢獻。“喪服是指悼念死者而穿戴的特殊服飾……它產生的時間並不很早,直到夏商仍不見記載。西周時期,古代文獻雖偶有涉及,但沒形成完整禮制,春秋時記載漸多……最後儒家學派以恢復宗法制度下的親疏,尊卑貴賤秩序,參考周禮建立起壹套完整的五等喪服制度。”○2更主要的是儒家提倡的喪服是尚素白色的,儒家經典中的“三禮”(《周禮》《儀禮》《禮記》)中就規定居喪期間要穿素白衣。“父母之喪……期而小樣……又期而大樣……居履寢……素縞麻衣。”○3有關專家更是詳細的論證道:“……喪服色彩則崇尚原始,故各等喪服均不染色,保持麻之原始本色(本白色)。這也是喪服與吉服的區別。”○4素白色喪服制度的形成,又經歷經采用儒家禮制理論治國的政府的推廣提倡,穿白色喪服辦喪事已在人們心中形成定勢,時至今日仍為中國人所遵守奉行。這是白喜事中“白”的來源且據此我們可以知道“白喜事”這句俗語的產生應是春秋時期以後的事。
其次白喜事的產生還與“挽歌”進入喪葬活動中有關,其中的“喜”來源於人們在喪葬活動中采用“歌樂”的方式悼念死者。雖然在人類的童年,人類對死亡的認識與對其它人類自身活動及自然界的認識壹樣懵懵懂懂,“其親死,委之於壑”。但是在與親人長期的生活過程中培養起來的“相濡以沫”和親親互愛的親情,及自然界固有“羊跪乳,雅反哺”的現象,無不激發人們對親人的“言笑等壹切生理活動終止”等現象產生,驚、懼、哀傷的情緒。所以在早期的喪葬活動中人們自然是采用“哀哭”渲瀉自己面臨親人去世的情感的。儒家思想也正是在此基礎上把“哭喪”寫進了喪禮中。“既正屍……有司庶士哭於堂下……外命婦率外宗哭於堂上……凡哭於屍於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5“居倚廬……哭晝夜無時……既虞……朝壹哭,夕壹哭而已。既練……哭無時。”○6甚至基於這種悲傷的“理智”要求,從飲食到起居到言談規定了諸多壹整套的喪禮制度。此是後話暫且不提,只是“哭喪”成為人們普遍認可喪禮要求,以哭喪表示孝道。
但是對生活,生命有著獨特感悟體認的民間大眾並沒完全止於這種悲傷的慟哭中不能自拔。隨著他們對“死亡現象”認識的深入,他們慢慢明白人生命的枯萎同自然界萬物的生滅壹樣都是必然。人們開始選擇用別的方式宣泄對親人過世的情感。而歌聲是最可以超越人們面臨諸如喪親之類的痛苦的感情的,長歌當哭。民間的喪葬活動中很早就有挽歌出現。例如在現今草原上仍可聽到的喪歌“埋、埋、埋……;我們葬下自己的親人。埋、埋、埋……;我們葬下的人回歸上天;埋、埋、埋……待到它年我歸誰來埋……”歌聲雖蕩氣回腸,淒涼之極。但其中已有悲中生力,超已於悲的力量。雖然最早的民間挽歌起源缺乏文獻資料可考,但有的研究者認為《詩經》中的《那》這首詩歌,即是見諸文字的較早的挽歌:
“猗與那與(好偉大啊!又矩麗啊!),
置我鼗鼓(擺起我們的大鼓和小鼓)。
奏鼓簡簡(鼓的聲音和美又洪亮),
鐦我烈祖(娛樂我們壯烈的祖先)。
………… ”○7
後隨著挽歌的在民間喪葬活動中逐漸普及,挽歌被正式列入喪制。“東漢時,挽歌被列入喪制。《後漢書·禮儀誌》:‘(登遐)中黃門、虎賁各二十人執紼。司空擇土造穿。太史蔔日……候司馬丞為行首,皆銜枚。羽林孤兒,《巴俞》擢歌者六十人,為六列。鐸司馬八人,執鐸先。’當時上至帝王將相,下至平民百姓送死時普遍的使用挽歌。”○8
人們穿著白色的孝服,載歌載舞為壽終正寢的人送死。這種情形不正象辦壹場喜慶的事嗎?這些現象為俗語“白喜事”的產生提供了生活經驗的土壤及外在的形式。而且我們據此可以推論,“白喜事”這句俗語的形成應是東漢時把挽歌正式列入儒家喪禮後的事情。
二、白喜事的廣泛流傳與中國民間死亡觀念的分析
我曾在江西和湖北兩省,數個縣市見各地喪葬活動中壹些細節不盡相同。如壹些地方是白色的長孝(通常是壹塊長的白布,可以披戴在背上。供較親的親人穿戴。)和白色的短孝(通常是壹小塊白布,可以圍在胳膊上。供與逝者關系較疏遠的親人穿戴。)或白色的長孝輔黑色的短孝。在親人的遺象上或覆以黑色的綾綢或覆上白色的綾綢。但人們都把自己親人壽終正寢喪葬稱為“白喜事”。
另據壹些資料記載:
“許多民族的喪葬風俗中,將歡歌狂舞當作喪禮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土家族有‘跳喪鼓’、苗族和水族有‘吹蘆笙舞’、彜族有‘跳腳’、傣族要‘娛死’、佤族要跳‘舂臼舞’、景頗族要跳‘布滾戈’,最有趣的是哈尼族的‘莫搓搓’葬俗,全村男女老少和外村來賓都身著華麗端莊的服飾,連騎的馬也打扮得花花綠綠,男男女女成雙成對,邊吆喝邊跳‘莫搓搓’舞,上炮聲聲,鎖吶齊鳴,敲鑼擊鼓,彩旗飄飄,青年男女談情說愛,挑選對象,真是哭的哭,笑的笑,鬧的鬧,跳的跳,叫人弄不清楚究竟是在辦喪事還是在辦喜事”○9
這些民間的樂喪形式,比起大哲人壯子的“鼓盆而歌”簡直有過之而無不及。
俗語的形成基於壹定的生活習慣。它的廣泛流傳,跨越地域,方言障礙就需要更長期的廣泛相同的生活基礎。“白喜事”被中國民間大眾普遍用來稱謂老年人的自然死亡,就基於人們普遍以“樂喪”的這種方式習悼念死者的喪葬習俗。不僅是有自己本民族文字的民族把喪事當作白喜事來辦,壹些沒有自己文字的民族,也通過對自己民族傳統習慣的耳聞目染傳承了祖先辦“白喜事”的風俗。從上面的文字記載我們可以看出,有的甚至在喪禮形式上已完全突破儒家喪葬禮制的要求。
大多數學者都認為喪葬習俗起源於“靈魂不滅”的觀念。但這“不滅的靈魂”並不能減少人們對死亡的本能的恐懼和喪親之痛的悲傷。從儒家喪禮所歸定的程序中我們能很好的看出這壹心理。據《禮記?喪大禮》記載,喪禮中要經過這樣壹些程序:首先要舉行“屬纊”儀式,是以壹根很細的蠶絲或棉絮放在死者的口鼻前,判斷其是否斷氣,這是判斷死亡的物理方法,然後再進行第二步程序中舉行“復”的儀式。“復”即招魂,由死者的親屬或侍者拿著死者的上由死者的親屬或侍者拿著死者的上衣(如外服,官服,睡衣等)登上屋頂,左執執領,右執腰,面向北,壹面揮舞著死者的衣服,壹面長聲呼喊著死者的名字(男人稱名,女人稱字),連喊三次,再把死者的上衣卷起來,投到屋下,由人接著,覆蓋到死者的身上。這是判斷“死亡”的精神方法。雖然這是壹種臆想,但是,足以顯示生者對死者的不忍之心,希望死者的“靈魂”回到屍體上,使死者復醒更生。○10“復,盡愛之道也,有禱祠之心焉,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11進行這雙重判斷後,才正式確定死者長已也。隨即“易服”,凡與喪事有關的人,親屬或幫忙辦喪事的人全換上“白布青縑”後,在“奉體魄精神”,即對屍體作壹番“美容”整治,開始“哭祭”……
人們用眼淚表達了對死者的哀思以及對自身未來的擔憂和恐懼。然而,人們在千百次的“復”和“卒哭”後,終於明白不能挽留住死者,更不可能讓死者復活,死是人生的必然。“人死如燈滅”這句俗語很好的說明了人們對死亡的理性認識。“如燈滅”就沒有佛家的往生之念,也沒道教的肉身飛升成仙之想,與儒家“不知生焉知死”,“敬鬼神而遠之”和道家的順應自然卻有幾分相似和暗合。這就決定了他們重視現實世界中的“此生”,自求多福的生活態度。另據晉代的崔豹在《古今註·音樂》中分析,先秦早期的兩首挽歌《薤露》和《蒿裏》說“言人命如薤上露,易睎滅也……言人壽命長短定分,不可妄求也。”“易睎滅”就必然引起人們對生命的珍視,進而引發人們對人生特別是此生意義的追尋和探討,造就他們積極入世的情懷。“不妄求”恰好反映了人們盡人力而順天道的生命觀。這些都為喪禮中挽歌的流行和普及打下了心理基礎。
喪禮中“哭聲”到“歌聲”的轉變,貌似悖禮違孝道人情,但卻是反映了民間大眾“死亡觀”的重大變革,對人生命理解的進步。我曾問過幾位鄉間的鄉親,問他們為何把老年人的自然死亡稱為“白喜事”。他們答道:“壹是壽命到了,二是看到自己兒孫滿堂沒有無憾了。”“壽命到了”是他們對人自身生死壽夭的認識,是對天道對自然規律的遵從。也是他們樂天知命人生精神的反映。“看到自己兒孫滿堂沒有遺憾”則源於中華民族長期形成佑護子孫的自我犧牲精神。對於生者,能侍奉父母盡享天年此為壹喜;對於逝者,能撫育後生成家立業,能為自己養老送終看到自己後繼有人此也為壹喜。這是“白喜事”形成的心理基礎,也是壹些學者認為中國文化屬於樂感文化的重要起源之壹。
死者長已也,但生者的生活還得繼續,長久的悲痛欲絕對生者與死者均無益。我們雖然不能永生,但子子孫孫還能繁衍。最可告慰死者的莫過於讓祖先看到他的後代在幸福的生活著,在樂,在笑。這是普通人都應會具備的心理底蘊。如此人們可以接受選擇歌聲來宣泄對死者的感情,表達對死亡的超脫。或許他們大多數人不可能像莊子等哲人壹樣從理性上“參透”死亡,但他們至少從感情上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死”給人帶來的負面影響。生也被動,死也被動,唯有生活的過程可以掌握主動。如此,我們為何總要停留在對死者的無限哀思和對死的恐懼上呢?我們的生命還可以通過子子孫孫延續,這壹點不正是“死者”的“復生”嗎?我們的生活可以由我們自己快快樂樂的把握,我們可以把壽終納入樂生之中,順天道而盡人事。這不也是壹種可喜之事嗎?白喜事為中國民間大眾所獨創獨有,它表達了中國民間大眾直面死亡,重視今生,視死如視生的死亡觀念。
三 簡單的結語
生死事大。無論人的社會地位的卑賤、財富的多寡、知識的淵博或膚淺,對於死亡來說都是等量齊觀的。所以只要有正常感知能力的人都不得不面臨死亡這個人生的大限作出反思。作為世間普通的蕓蕓眾生,他們不大可能從純宗教或哲學或科學的高度去理解死亡。但他們卻能從相互關愛的人倫親情及順天命應自然生滅之道這壹些普通的常識去理解死亡,詼諧的把它稱為“白喜事”。寫到這裏自然就會讓人想起,民間把婚慶稱為“紅喜事”,甚至人們幹脆把二者合稱“紅白喜事”。結婚孕育著新的生命的開始,死亡標誌生命的結束。但在中國民間大眾的眼裏,生是壹喜事,自然死亡也是壹喜事。這與壹些宗教文明中的觀念有很大的不同。
西方的宗教中,如基督教認為人有“原罪”,人生在世就是來贖罪。東方的宗教如產生於印度的佛教,人壹出生便入“生死輪回、苦集滅道之苦海”。而缺發宗教信仰,是學界對中國人特別是中國民間大眾的普遍評論,這似乎也是不爭的事實。即便是在中國本土產生的道教,也不把人生視為苦途。且從上面對“白喜事”產生的心理分析中,我們已經知道在中國民間大眾的心中“侍老盡天年,撫幼成家業”的人生路途是喜樂之途,何悲何苦之有?在壹些農家裏,還可以看到這樣壹習俗,在正堂的櫃子上(常把它稱為“神櫃”)常年燃起三柱高香,壹曰:敬日月普照之恩;二曰:敬天地精華之恩;三曰:敬父母養育之恩。這可以說明中國民間大眾最樸素的人生觀念,也是他們不太會把人生的精神托付給宗教的原因。樂生樂死貫穿他們人生的整個過程當中。
誠然,在中國民間大眾把喪事當作喜事辦的過程中,也存在壹些形式上的誤區。比如,過於鋪張甚至攀比的厚葬;“陰宅”越修越豪華,占用大量土地造成“死人”和活人爭地;新興文明的喪葬形式難以開展,壹些民眾千方百計的拒絕火葬等。這主要與中國目前較落後的殯葬教育有關,目前出湖南省某高校設有殯儀系外,其它省份的高校在這方面還是壹片空白。更不用說向民間介紹“花園葬”,“樹葬”等壹些更文明喪葬方式。但是由於民間有視送自然之死為喜事的心理基礎,如加以適當的宣傳和引導,民間送死的“白喜事”則更可成為人文明生活中的壹件喜事。
參考書籍:○1《禮記 ·檀弓》嶽麓書社298頁1997年版
○2《中國喪葬史》張捷夫著 文津出版社(臺灣) 46頁1998年版
○3《禮記·間傳》嶽麓書社522頁1997年版
○4《中國喪服制度史》丁淩華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17頁2000年版
○5《禮記·喪大記》嶽麓書社453頁1997年版
○6《儀禮·喪服傳》嶽麓書社218頁1997年版
○7《詩經》中國戲劇出版社 193頁 2002年版
○8○9○10《中國全史》(簡編本)《喪葬史》陳秉忠編 經濟日報出版社 119頁,210頁 1999年版;
○11《禮記?檀弓下》嶽麓書社315頁1997年版
作者單位:南昌大學人文學院哲學系2004級倫理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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