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各類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事業單位的負責人;
第三,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第四,商業工作人員;
第五,服務性工作人員,
第六,農林牧漁勞動者;
第七,生產工作、運輸工作和部分體力勞動者;
第八,不便分類的其他勞動者。
在八個大類中,第壹、二大類主要是腦力勞動者,第三大類包括部分腦力勞動者和部分體力勞動者,第四、五、六、七大類主要是體力勞動者,第八類是不便分類的其他勞動者。
所謂職業,是參與社會分工,利用專門的知識和技能,為社會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獲取合理報酬,作為物質生活來源,並滿足精神需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