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場手工業是資本雇傭勞動者的生產形式。但雇傭多少人始具資本主義性質,當因生產力發展狀況和民族歷史條件而異。在研究資本主義萌芽時,當時史料多不能區分家屬勞動與雇傭勞動,我們原則上以有10人以上的廠坊為工場手工業。鴉片戰爭後,沿用此例。1929年公布《工廠法》,規定使用發動機器並雇工30人以上者為工廠;此後統計資料皆以此為準,我們遂以雇工10人(或稍少)以上而不足工廠標準者為工場手工業。解放後,國家統計局作有10人以上工廠統計,中央手工業管理局遂以4-9人的廠坊為工場手工業。原來,機器大工業。工場手工業、個體和家庭工業都是經濟研究所用概念,硬性劃界不可能,亦無意義。
手工業無明確定義。工業革命之初,以蒸汽機代替人畜力視為驚人之舉,遂以動力區分機器與手工。然水力發達區域常以古老的水輪機代替蒸汽機,亦無礙技術革命。又如歷史悠久的磨坊,曾歷人力、畜力、風力、水力諸階段,及用蒸汽機稱火輪磨坊,仍是利用兩片石磨轉動。19世紀末發明滾筒制粉和聯動裝置(rolling system),才實現技術革命;前此均可稱手工業。進入20世紀,手工工具演變為復合裝置,不少應用精密機械原理或化學反應過程;電力普及後,手工廠添置馬達已屬常事。因而研究工業結構者多以企業規模為準。如日本常將不足10人的廠視同手工業;日軍占領華東時並規定20釜以下之絲廠為手工業。二次大戰後,聯邦德國以不滿10人、年銷售額”不滿30萬馬克者為手工業。按規模劃分,似更合理。
壟斷資本主義的最基本特征
第壹,資本集中與生產集中高度發展,在主要產業部門乃至整個經濟生活中產生了居支配地位的壟斷組織。自由競爭資本主義階段的單壹單位企業和在此基礎上的分散競爭已經成為歷史。主要產業部門大都已形成寡頭壟斷格局。
第二,工業壟斷資本與銀行壟斷資本日趨溶合為金融資本,金融資本的進壹步集中又形成金融寡頭。在工業壟斷資本形成的同時,銀行業的競爭造成銀行業日趨集中和銀行壟斷組織形成。銀行壟斷組織的形成,使銀行的地位與作用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即由過去的借貸中介人,變成了萬能的壟斷者,並與工業資本日益融合在壹起。這表現在:
(1)銀行支配工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少數大銀行可以通過存放款及其他金融業務,了解工商企業的狀況,監督其經營活動,並通過擴大或減少貸款來影響工商企業可支配的資本數量,決定它們的命運。
(2)促進和加速了壟斷組織的形成。銀行業務的擴大和長期貸款的增加使銀行與工商企業的命運緊密結合。壹方面,銀行信用增加了大資本的實力,在競爭中自發地推動了資本、生產集中和壟斷組織的形成;另壹方面,為了自身的利益,銀行也開始有意識地促進有信貸關系的企業之間達成協定,形成壟斷組織。
(3)銀行成了交易所。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以後,銀行成為股票與債券買賣的場所,並代理工商企業發行有價證券,使壹切工商企業的創辦與擴大都要通過銀行。這使得銀行資本與工業資本之間日益相互滲透並且在人事上實行聯合,其結果是形成金融資本。在金融資本的基礎上,逐步形成了少數既控制銀行又控制工業的最大的壟斷資本家,即所謂金融寡頭。金融寡頭充分利用股份公司制度提供的參股、控股辦法,從上到下、逐步放大,對眾多企業進行控制,支配更多的企業,形成龐大的資本主義企業集團。這種控制辦法被稱之為“參與制”。
第三,資本輸出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在資本主義自由競爭階段資本輸出就已經存在,但不占重要地位。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以後,由於生產和資本越來越集中於少數大企業,利潤率較高的部門具有較高的進入壁壘,而資本的本性又必然使其對利潤率較低的生產部門不屑壹顧,從而產生大量的過剩資本。落後國家資本有機構成低,勞動力價格低廉,則為資本輸出提供了對象和場所。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對落後國家進行資本輸出的特征十分明顯。資本輸出主要有兩種形式:壹是借貸資本輸出,二是直接資本輸出。不論哪種形式,在促進和推動落後國家經濟的某種程度發展的同時,也加強了壟斷資本對落後國家人民的控制和剝削,並使這些國家的經濟片面發展,民族經濟衰敗,增強其對發達國家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