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茍 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 ①也。如使人 所欲莫甚於生,則幾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 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 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壹簞食,壹豆②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③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④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於我何加 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⑤我與?鄉(6)為身死而 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註釋
①辟:同“避”。②豆:古代盛羹湯的器具。③呼爾:輕勇地呼 喝。④蹴(Cu)爾:以腳踐踏。⑤得:通“德”,這裏指以我為德, 即感激的意思。⑤鄉:同“向”,向來,壹向,從前。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兩樣都吃,我就舍棄魚而吃熊掌。生命是我想擁有的,正義也是我想擁有的;如果不能兩樣都擁有,我就舍棄生命而堅持正義。生命是我想擁有的,但是還有比生命更使我想擁有的,所以我不願意茍且偷生;死亡是我厭惡的,但是還有比死亡更使我厭惡的,所以我不願意因為厭惡死亡而逃避某些禍患。如果讓人想擁有的沒 有超過生命的,那麽,只要是可以活命,什麽事情於不出來呢?如 果讓人厭惡的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麽,只要是可以逃避死亡的禍患,什麽事情幹不出來呢?但也有些人,照此做就可以擁有生命, 時照此做;照此做就可以逃避死亡的禍患,卻不照此做。由此 可知,的確有比生命更使人想擁有的東西,也的確有比死亡更使 人厭惡的東西。這種心原本不只是賢人才有,而是人人都有,只不過賢人能夠保持它罷了。壹籃子飯,壹碗湯,吃了便可以活下 去,不吃就要餓死。如果吆喝著給人吃,過路的人雖然餓著肚子也不會接受;如果用腳踩踏後再給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於接受。 可是現在,萬鐘的傣祿卻有人不問合乎禮義與否就接受了。萬鐘 的俸祿對我有什麽好處呢?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奉養以及我 所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嗎?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住宅的華麗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妻妾的奉養而接受了;過去寧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窮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嗎?這種做法叫做喪失了本性。”
讀解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裴多菲)
“魚與熊掌”的確是我們的生命歷程中經常遇到的二難選擇。
大而言之,想名又想利;想做官的權勢又想不做官的瀟灑自由。
小而言之,想讀書又想打麻將;想工作又想休閑。如此等等,不壹而足。
之所以難,難在舍不得,難在那不可得兼的東西都是“我所欲也”,甚至,也是人人所欲的。不然的話,也就沒有什麽可難的了。
生於朗朗乾坤、太平盛世,似乎已沒有生與義,生命與愛情與自由的不可得兼了,這是幸事。不過,面對滾滾而來的經濟洪流,義與利的二難選擇卻恒常懸在我們的面前了——
利,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什麽而取什麽呢?
至於孟子所說“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則是所謂“不吃嗟來之食”的問題。這有《禮記·檀弓下》的壹個故事可以佐證:
齊國遭到饑荒,黔敖準備了食物在路邊賑濟饑民。壹個人饑餓不堪地走過來了,黔敖連忙左手端飯,右手端湯沖那人喊道: ‘嗟!來食!”那人瞪著眼睛對黔敖說:“我正因為不吃嗟來之食才餓成這個樣子!”盡管黔敖再三向他道歉,那人仍然堅決不吃,直到餓死。
其窮棒子精神如此! 因為——
“嗟來之食,吃下去肚子要痛的。”(毛澤東《別了,司徒雷登》)
這算不算是“舍生而取義”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壹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舍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裏,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壹樣.
本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裏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視,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展,並將它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裏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麽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頭,人也能經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於人格的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