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政治體制不具有既定的社會制度屬性
首先,從涵義、內容、功能和性質看,政治體制不具有先天既定的社會制度屬性。
“政治體制”壹詞最早可見於美國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思想家傑斐遜起草的《獨立宣言》,針對英國國王在北美建立的絕對的專制統治造成的種種後果,提出“必須起來改變原先的政治體制”。很顯然,這裏的政治體制是用來指英國國王的殖民的、絕對專制統治或新建的獨立的民主***和制①。因在1786年時,英國國王的殖民專制統治也好,新建的北美民主***和制也罷,從社會制度上講都是資本主義制度,所以,傑斐遜等民主主義的先哲們並沒有賦予它不同的社會制度或階級屬性。現在通常認為它是指管理國家、政黨政治、行政事務的規範體系,是由行使權力的主體、行使權力的方式及行使權力的範圍所構成的有機整體。可見它涵蓋的是上層建築中管理模式那塊內容,主要有:第壹、政治設施的構建,包括政黨、國家權力機關和執行機關、各種社會政治團體等政治實體的形成;第二、政治權力的配置,包括橫向上黨派、權力機關、執行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權力劃分,縱向上中央和地方及上述各政治實體本身系統內的權力劃分;第三、政治規範的制定,包括各種法規、領導體制、行政體制、幹部制度、決策程序、司法程序等;第四、政治機制的運行,包括國家管理方式和原則,各種機構之間的協調和聯系方式,政治信息的傳遞及溝通渠道等②。很明顯,它屬於組織管理的範疇,不是社會制度的範疇,它解決的是如何實行管理的問題,而不是解決由那個階級來統治、建立什麽樣的社會制度的問題。
從總體上看,人類社會到目前為止的政治體制無外乎兩種:民主***和和專制獨裁。在政治體制中,起靈魂作用的是組織原則,不論那種政治體制,都不可能超出民主制(這裏又可分為民主制和民主集中制兩種)和專制的集中制的範圍。實行民主制也好,采用集中制也罷,都是執政的階級內部的權力配置問題,都不過是權力行使的不同方式而已,它並不改變社會制度的性質。資本主義講分權制衡,並沒有把權力分給工人階級,使工人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和資產階級平起平坐,也沒有那個國家因此改變了社會性質。講集中,權力當然也集中不到被統治階級的手中。這說明,政治體制並不具有先天既定的社會制度屬性,誰利用它,它就為誰服務。體制的設計者和選擇者,除了能利用它為自己服務外,並不能給其打上某壹階級的烙印。
其次,從實踐看,政治體制同社會制度之間也不存在固定的搭配關系。
從資本主義國家多使用民主分權體制,社會主義國家多使用高度集權體制的常見現象,人們很容易得出兩者間存在著固定搭配關系的結論。其實,這也不過是主觀臆造而已。事實上不同社會制度在政治體制上相互借鑒是很常見的。民主集中制是工人階級政黨創立的組織原則,壹般都認為它反映了工人階級的特點,為工人階級政黨所獨有。但中國國民黨也壹直采用這壹組織原則,並沒有因此而改變它的政黨性質③;集中統壹是社會主義國家政治體制的突出特征,但國民黨所建立的政府,希特勒所建的納粹德國也都和斯大林在蘇聯實行的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極為相仿,它們也沒有因此變成社會主義。分權制衡、多黨制是資產階級創造的、西方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政治體制的基本特征,列寧在蘇俄初期也曾借鑒過這些東西,建立復合制的聯邦國家,在黨內設立檢察委員會,搞權力制約和制衡,在最高蘇維埃中實行布爾什維克、孟什維克、社會革命黨、烏克蘭社會革命黨等多黨制,在國家行政機構中布爾什維克和社會革命黨組成聯合政府,聯合執政。如果說國民黨等借鑒或照搬我們的組織制度或政治體制中的某些部分並不是要仿效我們的社會制度,而是為它們所用的話,那麽,列寧借鑒資本主義所實行的政治體制中的某些部分和做法,在列寧看來這些東西也決非資本主義的專利和為其所獨享,社會主義也可拿來為我所用,並不認為因此就會導致社會性質的改變。
再次,雖然政治體制沒有先天既定的社會制度屬性,但它對社會制度卻有著重要影響。
社會制度的運行,需要有政治、經濟、文化載體,統治階級只有通過這壹系列載體才能實施自己的統治、貫徹自己的意誌。否則,這種社會制度就會陷入無序,最終落空。這裏,政治載體的壹個主要內容就是政治體制。政治體制都是由統治階級為建立社會秩序,協調規範各種社會關系,保持社會正常平穩運行而設計的。壹種政治體制壹旦施行,它對社會制度將會產生非常重要的影響。合適的政治體制,可以支持現存的社會制度,減緩社會制度本身固有弊端的爆發沖力,使其降低到最小的限度之內,從而使現行社會制度得以維持發展。如美國、英國,雖然它們的社會制度從根本上講是腐朽的,是少數人壓迫多數人的制度,本身隱含著許多導致不穩的因素,存在著許多尖銳的矛盾和沖突,但由於采取了合適的政治體制,不僅有效地協調了統治階級內部的關系,也最大限度地減緩了被統治階級的對抗情緒,有效的維護了社會的穩定,使得國家顯示出壹定的活力,資本主義得已壹次次度過難關發展到新的階段。不合適的政治體制卻會因自身的弊端,連累社會制度,使社會制度的優越性在發揮時大打折扣,如蘇聯東歐諸社會主義國家,由於實行了不合適的政治體制,不能夠有效地協調統治階級內部的關系,使壹些本該變為積極因素的東西演變成了消極對抗性因素,把很多人推向了自己的對立面,社會制度的優越性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發揮,卻還主要因此垮了臺。所謂兩者間要相適應主要就
體現在這裏。
二、采用什麽樣的政治體制主要不取決於社會制度
在這個問題上,很多人都會想到我們早已認同的壹個基本觀點:國體決定政體、政體表現國體④。如果把社會制度同國體作為同壹層次的概念,把政治體制同政體作為同壹層次的概念,那麽,結論就是政治體制是由社會制度決定的,相互對立的社會制度之間在政治體制方面也是對立的,不能相互借鑒。這是對馬克思主義政治學理論的壹大誤解。前蘇聯、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在這個問題上就是這樣認識和循其而行的。由於他們單方面強調、過分誇大社會制度對政治體制的決定作用,並壹對壹、絕對化,人為地臆造規律、搞自我束縛,長期把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當作社會主義的本質內容加以堅持,使體制的活力日趨枯竭,嚴重脫離了人民群眾,結果導致了紛紛垮臺。
前蘇聯和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的教訓提醒我們,對這壹傳統觀點決不能機械地理解,更不能陷入教條主義,片面強調國體決定政體,把政治體制同社會制度簡單化地壹對壹的搭配起來。事實上,社會制度到目前已經經歷了五種形態,而政治體制從總體上看不過只有專制獨裁和民主***和兩大類三小種(民主***和從組織原則上又可分為民主制和民主集中制兩種),社會制度對政治體制的選擇範圍是很有限的,根本不可能壹對壹;從具體上看政治體制又有各種各樣的表現形式,這又使得社會制度選擇的範圍很廣泛,因此,也不會是壹對壹。考察社會制度對政治體制的決定作用也好,選擇作用也罷,出發點最終都是看這種政治體制能否更好地為其服務。除此而外,如果僅從抽象的概念出發來強調社會制度的決定作用不僅是荒謬的,也是有害的。至於某種政治體制能否達到更好地為某種社會制度服務的目的,當然要取決於兩者是否適應,比如獨裁專制的政治體制不適用於講民主的資本主義制度,也不適用於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制度。但從根本上講,則取決於同國情是否適應,人民群眾是否認同。試想沒有實行的社會條件、人民群眾不認可的政治體制,能給社會帶來穩定嗎?能有利於社會制度的穩固和發展嗎?從前蘇聯和東歐的教訓中,也可看到決定政治體制的主要不是社會制度,而是人民群眾的認同與否及其程度。這種認同最終又是由本民族的文化傳統、人們的文化素質、社會的發展程度所決定的。比如,斯大林時期的蘇俄,由於是剛從沙皇專制制度下轉變而來,和西方相比,人們普遍缺乏民主傳統和民主觀念,皇權思想的殘存較多,因而能夠接受和認同斯大林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隨著人們的文化素質的提高,人們的民主意識逐步增強;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勞動人民當家做主的觀念逐步深入人心;隨著過分集中體制的弊端在民主趨勢下日益顯露,人們對這種政治體制的認同感便日益減弱,而蘇聯等國的領導人又不能適應人們的這種變化及時改革這壹體制,使得問題越積越多,以至於積重難返,最終否定了這種政治體制。
可見,就政治體制本身而言,無所謂進步與落後,它實際上是壹個歷史的和民族的範疇,只有適應與不適應的問題。同壹體制同國情適應即是可取的,不適應則是必改的。判斷其適應與否的標準則是人民群眾的認同,而不是什麽抽象的社會制度屬性,不是姓“社”姓“資”。就壹種社會制度而言,可采用的政治體制決不止壹種。實踐中采用什麽樣的政治體制,主要應依人民群眾的態度來決定。這個問題,鄧小平早在1962年就意識到了,他指出:對生產關系,“群眾願意采取那種形式,就應該采取那種形式 ”,“ 要鞏固集體經濟,也就是要鞏固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根本方向。當然,也要解決工作中領導中的具體問題”,即從體制上解決,“所謂從體制問題上來解決,就是改變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的現有關系。”⑤這就是要堅持方向,鞏固制度,又要根據群眾要求搞活體制。改革開放以來,他在反復強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同時,又多次提出要借
鑒別國的管理經驗,吸取人類 創造的優秀文化遺產和精神財富,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進行政治體制改革。這說明他也認為,政治體制主要是組織手段、管理方式,不
是由社會制度決定的,卻對堅持社會制度有著重要的作用;至於選擇何種體制,則應以人民群眾認同為依據。
三、辨析政治體制社會制度屬性的意義
在當前我國改革開放的條件下,辨析政治體制是否具有先天既定的社會制度屬性這壹問題,除了有助於澄清我們對馬克思主義政治學理論長期形成的壹個誤解外,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壹,可使判斷政治體制的標準趨向科學,為我們借鑒人類在這方面創造的文明成果掃清思想障礙 。以往我們判斷壹種政治體制和壹些具體制度時,總是站在社會制度的角度,以姓“社”姓“資”為標準,把很多可借鑒的東西或人類***同的文明成果,如分權制衡、監督制約、競爭普選等當成資本主義的專利加以排斥和反對,結果嚴重束縛了自己,使我們在政治體制方面明知問題所在,卻不能大膽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政治體制改革近20年,卻壹直處在滯後的境地。通過辨析政治體制的社會制度屬性,使我們認識到既然政治體制的社會制度屬性是人們的主觀臆造和偏見,判斷政治體制的標準主要是看其和本國當時的國情適應與否,采用那種政治體制主要應取決於本民族的文化傳統、人們的文化素質水平和社會發展的程度。我們在政治體制方面就不能作繭自縛,就不應該有任何偏見和禁區,就應該而且也必須解放思想。比如三權分立、多黨制等都不應該認為是資本主義的專利品。我們排斥這類東西的依據也不應是因其根本就不存在的社會制度屬性,不是因其姓“資”,而應是因其不適應我們的國情。立足點是看其能否為我國絕大多數人所認同,看其能否使我們的政治體制充滿生機與活力。只有這樣才是科學的、實事求是的態度,才會有利於我們的國家和人民。
第二,有利於我們在政治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更好地堅持社會主義方向。
我們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原則是使社會主義制度得到自我完善。但是,如果不把政治體制和社會制度的關系理清,仍把它當作性質相同的東西,硬要賦予政治體制以社會制度屬性,就會導致兩種結果:要麽為堅持社會主義制度而不敢放手改革政治體制,只在自認為是社會主義的傳統的政治體制的框架內小修小補,問題總也得不到解決,使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成為壹句空話,最後堅持也成為難題。要麽在政治體制暴露出壹系列問題、不改不行時,就會下決心連社會制度也壹起改了,就象蘇***和戈爾巴喬夫那樣把政治體制改革的必然性當成改變社會制度的必然性,認為改革社會主義的政治體制必須同時改變產生這種體制及其賴以生存的社會制度,於是提出民主的、人道的社會主義,用以取代社會主義,從而改變了社會發展方向,最終葬送了社會主義。所以,正確認識兩者的關系,剔除強加給政治體制的社會制度屬性,給兩者以準確的定性和定位,就可避免上述兩種傾向,就能做到改革政治體制不影響堅持社會制度,堅持社會制度不束縛體制改革。
第三、有利於維護社會主義的形象和聲譽。
由於社會主義各國的政治體制都基本是按照前蘇聯斯大林時期所形成的高度集權的模式移植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體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由於人們強行賦予政治體制以社會制度屬性,認為它是由社會制度決定的,兩者間是因果關系。於是壹些人就把這些弊端統統記到了社會主義的帳上,認為過分集中、缺乏民主和活力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結果。聯系到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所實行的政治體制所顯示的活力,便會由對其政治體制的欣賞產生出對其社會制度的崇拜,反過來也因體制方面的弊端產生了對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懷疑。對政治體制的社會制度屬性進行辨析,揭示政治體制不是由社會制度決定的,而是由人們的文化素質、文化傳統和社會發展程度決定的這壹客觀實際,這不僅可說明政治體制隨著人們的文化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的進步,不斷改革是必然的;也說明,既然它和社會制度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其優勢和弊端都是它自身的問題,是選擇的問題,而不是社會制度的問題。壹些資本主義國家所實行的政治體制活力較強、弊端較少,決不意味著他們所實行的社會制度就優越;社會主義各國所實行的政治體制存在弊端較多,也決不是社會主義制度本身有問題,其優越性也決不會因此就會從根本上消失。從而洗刷掉因此添加在社會主義身上的汙點,解除壹些人對社會主義的誤解和疑慮,維護社會主義的形象和聲譽。
註釋:
①參見《傑斐遜》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829—830頁。
②參見李靖宇等《社會主義政治體制大辭典》沈陽出版社,1988年第1版, 第87頁。
③參見拙著《試論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原則》,《許昌師專學報》1999年第1期。
④《簡明政治學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版,第455頁。
⑤《鄧小平文選》第壹卷,第323—3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