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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翻譯

遵奉上天的意願,皇帝下詔說:

我以微薄的品德繼承了皇位,到今天十八年了。自從親政以來,在綱紀、法度、用人、施政等方面,不能夠效法太祖、太宗的英明策略,因循守舊,散漫懶惰,滿足於目前的現狀,而且逐漸學習漢族的習俗,對於淳樸的舊規矩越來越荒廢,導致了國家還沒有大治,百姓還不能安生,這是我的第壹條罪狀。

我從小就遭遇了皇父太宗皇帝的喪事,教導撫養的事情,都依靠聖母皇太後的養育,這恩情無限大,再高再豐厚的東西都不能報答她,我只有每天伺候在她身邊,希望盡孝來贍養她,現在不幸的是我這個做兒子的即將死去,我的願望沒有實現,這是我的第二條罪狀。

父皇去世時,我只有六歲,不能夠批缞戴孝遵行三年的喪禮,每天我都很遺憾,只有侍奉皇太後,聽從她的意願,讓她高興,並且希望她在萬年(去世)之後,我做好兒子應該做的(就是守孝),來稍微減輕對父皇的遺憾,而今我卻要永遠離開母親了,反而讓母親為我痛,這是我的第三條罪狀。

宗親、諸王、貝勒們等人,都是太祖、太宗的子孫,為國家盡文武之力,理應受到優厚的待遇,來顯示我對親人的關愛。我對於諸王貝勒等人,接見他們我都在正東(尊貴的方位),也很少給他們恩惠,導致族人情誼產生隔閡,沒有很好地達到友愛,這是我的第四條罪狀。

滿洲的大臣們,有的好幾代都盡忠報國,有的多年效力朝廷,應該更好地依托他們,使他們發揮所有的才能,我確不能信任他們,使他們的才能無法施展。而且明朝喪國,大多是因為偏愛任用文臣,我不但不引以為戒,反而委任漢族官員,甚至各部院的印信,有時也讓漢族官員來掌管,導致了滿族大臣不願做事,精力松懈,這是我的第五條罪狀。

我的品性高傲,不能夠虛心聽從他人意見,在用人之的時候,務求他的品性要和我的差不多,我不能夠根據他們個人的才能來使用他們,還總是嘆息缺少人才。如果舍去別人短處,利用他的長處,則壹個人有小能耐,也能被任用,怎會達到今天這樣滿天下都找不到人才的局面?這是我的第六條罪狀。

設立官職,有品德的人才任用,官員的進退、獎罰不應該忽視,我對於朝廷的壹些大臣,明知他們的品德不好,確不立即進行罷免、訓斥,仍然姑息縱容他們,像劉正宗這個人,他偏私、驕躁、妒忌,我全都知曉,卻容忍他很長時間在官位上,真可以說是見到賢人不能提拔,見到不賢的人不能貶退,這是我的第七條罪狀。

國家的開支非常龐大,兵餉不足,但是金花、錢糧,全都供給給了宮中,從未儉省節約,施舍別處,等到開支不夠用了,總是下令開會商議,讓諸王大臣們來商議,怎能想到好的辦法,只得商量裁減他們的俸祿,來補充軍餉,厚待自己,薄待別人,讓上級收益,讓下級受損,這是我的第八條罪狀。

營造宮殿樓宇,制造器具,我都追求精細,讓前代、後人都不能達到那種水平,沒有用地地方,浪費了很多錢物,我卻不能夠反省自己,沒有體會到百姓的艱辛,這是我的第九條罪狀。

端敬皇後對皇太後及其孝順,並輔佐我,她管理的內政非常好,我根據母後的意願,追念皇後的賢淑,對她的喪祭典禮異常優厚,但是我只顧任性,不能根據禮法行事,好多事做得太過,太過就是荒唐,這是我的第十條罪狀。

我性格喜歡安靜,常常貪圖安逸,臥在深宮,很少上朝聽事,以致很少和朝廷大臣會見,上下級的情誼被阻隔,這是我的第十壹條罪狀。

人們行事,誰沒有過錯?對我來說,日理萬機,當然會犯很多錯誤,只要肯聽納別人的意見,就能有過必知。我卻總是自恃聰明,不能聽納意見。古話說,好的商人藏貨,表面看不出來,有大德的君子,容貌看起來像愚蠢的。我對這句話,大相違背,以致大臣們沈默不語,不願意奏言,這是我的第十二條罪狀。

我既已知道了自己的過錯,總是自責後悔,其實空有掩飾,沒能改正過,以致弊端堆積,乖戾的事情越來越多,這是我的第十三條罪狀。

太祖、太宗創立基業,我的責任重大,好的繼承人,不能長時間空著,我的兒子玄燁,是皇妃佟氏所生,今年八歲,非常聰慧,可以繼承祖宗基頁,現立他為皇太子,立即遵從典制,為我穿孝服二十七天,然後脫下喪服,即皇帝位。特命內大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為輔政大臣,妳們都是勛舊重臣,我以真心托付妳們,妳們壹定要盡忠盡力,扶持幼主,幫助處理政務,此昭宣布朝廷內外,讓天下人都知道。

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