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屠致遠,字大用,他的祖先是汴梁人。金朝末年跟隨他的父親申屠義遷居東平的壽張。致遠在府學進修學業,和李謙、孟祺等人齊名。世祖南征,申屠致遠被推薦擔任經略司知事,軍中的機要事務,大多由他謀劃。軍隊返回,到達隨州,所俘獲的男女,申屠致遠全部釋放了他們。至元十年,禦史臺征召他擔任掾吏,申屠致遠沒有赴任。
南宋被平定後,焦友直、楊居寬任兩浙宣慰使,推薦他做都事,申屠致遠首先建議:“宋朝的圖書文集應上繳朝廷;江南的學田,應仍舊用來供應學校。”行省聽從了他的建議。臨安改為杭州,申屠致遠升任總管府推官。宋朝駙馬楊鎮的侄子楊玠節,家中很有錢。看守錢財的小吏姚溶偷了他的銀子,怕事情被發覺,就誣陷楊玠節暗中和宋朝的廣、益二王勾結,官吏拷打,楊玠節無辜服罪,案子已定。申屠致遠審議此案,得知實情,姚溶服罪,楊玠節拿財物作酬謝,致遠生氣地拒絕了他。杭州有個叫金淵的人,想假冒籍貫作儒生,儒學教授彭宏不同意,金淵誣陷彭宏作詩有叛離之心。申屠致遠察知其中實情,拘捕金淵極力審問,叛了他的罪
2. 鮑君文言文翻譯翻譯:
從前有個人設下了繩網用來捕捉獐子,抓住了壹頭獐,主人沒發現,壹個過路的人偷偷地取走了獐。(過路人)想想又覺得太不好意思,就把帶著的鹹魚放在網裏後離開。原來的主人歸來後,(看見)放在那裏的繩網中放著鹹魚,對此感到很奇怪,認為這是神物不敢拿回去。
村裏人就在此建了個祠廟,稱為"鮑君",後來有很多人都信奉這個廟的鮑君,有病的人求鮑神後偶然痊愈,就更說這神特別靈。
七八年後,那個當初往網裏放鹹魚的人經過祠廟,問是怎麽回事,村人就如實告訴了他。鹹魚的主人說,"這是我(放)的鹹魚呀!哪裏來的什麽神啊!"於是這件事就平息了。
原文:
昔有人設罝以捕獐,得而未覺。有行人竊取之,猶念不仁,乃以鮑魚置罝中而去。本主來,於罝中得鮑魚,怪之以為神,不敢持歸。於是置屋立廟,號為鮑君。後多奉之者,病或有偶愈者,謂有神。積七八年,鮑魚主過廟下,問其故,人具為說。乃曰:“此是我鮑魚,何神之有?”於是乃息。
罝(音:jū):捉兔子的網,泛指捕野獸的網;得而未覺:得到了卻未發現。怪:以…為怪。詞類活用,形容詞作動詞。
出自:宋 李昉、扈蒙、徐鉉等《太平廣記》
擴展資料
寓意:
凡事要認真考慮、冷靜分析,究察壹番問個究竟,不可人雲亦雲,輕信不科學的東西而鬧出笑話.;要主動探究真理;要敢於質疑。
作者成就:
李昉沿襲中晚唐詩風余韻,效法白居易詩風,為“白體詩”代表人物之壹。
李昉家聚書多漢唐故事,進《開寶通義》200卷。太宗即位,加戶部侍郎,參加修纂《太祖實錄》等書。太平興國八年(983年),擢參知政事,兼修國史。壹生多在三館就職,對圖籍藏儲和文獻掌故較為熟悉了解。
開辟學館,以延學士大夫,閱書不必見館主,而下馬入直讀書。所居有園亭別墅之勝,書室墳籍環列四周,召故友名儒寓樂其中。
他還曾參加編撰《舊五代史》,著有文集五十卷,已佚。《全宋文》輯有其文兩卷,《全宋詩》錄其有詩。《全唐詩》存詩1首,《全唐詩外編》補2首,《全唐詩續拾》補1首。
3. 《陳仲舉禮賢》的文言文解釋原文:
陳仲舉言為士則,行為世範,登車攬轡,有澄清天下之誌。為豫章太守,至,便問徐孺子所在,欲先看之。主薄曰:“群情欲府君先廨。”陳曰:“武王式商容之閭,席不暇暖。吾之禮賢,有何不可!”
譯文:
陳仲舉(陳蕃)的言行成為當時讀書人的楷模,為官剛上任,就有澄清天下的誌向。擔任豫章太守時,壹到南昌就問徐孺子住哪裏,要去探望他。主薄說:" 大家夥兒的意思,是請太守您先到官府去。" 陳仲舉說:" 從前,周武王乘車經過賢人商容家門口,俯首而立。敬賢禮士,席不暇暖,我要去拜訪壹下賢人,有什麽不應該呢?"
陳仲舉(陳蕃)的言行成為當時讀書人的楷模,為官剛上任,就有澄清天下的誌向。擔任豫章太守時,壹到南昌就問徐孺子住哪裏,要去探望他。主薄說:" 大家夥兒的意思,是請太守您先到官府去。" 陳仲舉說:" 從前,周武王乘車經過賢人商容家門口,俯首而立。敬賢禮士,席不暇暖,我要去拜訪壹下賢人,有什麽不應該呢?"
4. 賈三近的文言文及註釋賈三近,字德修,嶧縣人。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四年六月,疏言:“善治者守法以宜民,去其太甚而已。今廟堂之令不信於郡縣,郡縣之令不信於小民。蠲租矣而催科愈急,振濟矣而追逋自如,恤刑矣而冤死相望。正額之輸,上供之需,邊疆之費,雖欲損毫厘不 可得。形格勢制,莫可如何。且監司考課,多取振作集事之人,而輕寬平和易之士,守令雖賢,安養之心漸移於苛察,撫字之念日奪於征輸,民安得不困。乞戒有司務守法,而監司殿最毋但取旦夕功,失惇大之體。” 已,復疏言撫按諸臣遇州縣長吏,率重甲科而輕鄉舉。同壹寬也,在進士則為撫字,在舉 人則為姑息。同壹嚴也,在進士則為精明,在舉人則為苛戾。是以為舉人者非華顛豁齒不就選人或裹足毀傷息心仕進。夫鄉舉豈乏才良,宜令勉就是途,因行激勸。”詔皆俞允。
神宗萬歷元年,平江伯陳王謨以太後家姻,夤緣得鎮湖廣。三近劾其垢穢,乃不遣。時方行 海運,多覆舟,以三近言罷其役。初,有令征賦以八分為率,不及者議罰。三近請地雕敝者減壹分,詔從之。中官溫泰請盡輸關稅、鹽課於內庫,三近言課稅本餉邊,今屯田半蕪,開中法壞,塞 下所資惟此,茍歸內帑,必誤邊計。議乃寢。
十二年,召掌光祿,其秋,拜右僉都禦史,巡撫保定。畿輔大饑,振貸有方。召拜大理卿。未上,以親老歸養。起兵部右侍郎,復以親老辭,不許。尋卒。(選自《明史.賈三近傳》,有刪減)
譯文:
賈三近,字德修,嶧縣人。隆慶二年進士。被選為庶吉士,授官吏科給事中。四年六月,上疏說'善於治理 國家的人遵循法令而稱合百姓的心意,只是去除那些太過分的做法罷了。現在朝廷的命令不被郡縣所相信,郡 縣的命令不被百姓所相信。減免租稅卻催討租稅更急,賑災救難時卻像原來壹樣追繳拖欠的賦稅,減輕刑罰了 可是冤死的人到處都是。正常的賦稅,供給朝廷的物品,邊疆需要的費用,即使想減少卻毫厘都不可以。這些 規定,沒有誰可以改變。而且監司考核官員,大多選取那些振作多事之人,而輕視寬容平和之士,守令雖賢能, 安撫養育百姓之心漸漸變得苛刻精明,撫慰愛惜百姓的念頭壹天天地被征收賦稅輸入官府改變,人民怎能不困 苦。請求告誡官吏務必守法,而監司殿不要只是貪取眼前的功用,失掉了寬厚大度之體。”
隨後,又上書說:"巡撫巡按眾臣對待州縣長官,壹概重視進士而輕視舉人。同樣是寬厚,說到進士就認為 是撫恤,說到舉人就認為是縱容。同樣是嚴厲,說到進士就認為是精細明察,說到舉人就認為是苛刻兇暴。所 以作為舉人的,不到白頭缺齒就不授官;有的人止步不前毀去官服,打消做官的念頭。而舉人中難道缺乏才能優異的?應該使他們努力走向這條仕途之路,根據所作所為給予鼓勵。”詔令都同意。
神宗萬歷元年,平江伯陳王謨因為是太後的姻親,攀附升官得以鎮守湖廣。賈三近揭發他的汙濁穢行,於 是沒有被派遣。當時剛實行海運,很多船只覆沈,因為三近進言而罷免這壹勞役。開始,有命令征收賦稅以八 分為率,不夠數的被非議懲罰。
三近請求給土地貧瘠的人減免壹分,皇帝下詔聽從他。中官溫泰請把全部關稅、鹽課交納給內庫,三近進言說鹽課關稅本來是供應邊關的費用,現今邊關屯田大半荒蕪,朝廷又帶頭破壞這壹規定,邊塞所依靠的只有這些,如果全都給了宮內,必定耽誤邊關的大計。議論才止息。
十二年,朝廷召回掌管光祿寺,這年秋,官拜右僉都禦史,巡撫保定。京都附近地區發生嚴重饑荒,三近救 濟得法。被召回朝廷官拜大理卿。未上任,因父母年老而回家奉養。起任兵部右侍郎,又因年老提出辭 官,沒被準許。不久去世。
5. 明史孔金傳 文言文 翻譯明史?孔金傳翻譯註釋
原文
孔金,山陽人。父早亡,母謝氏,遺腹三月而生金。母為大賈杜言逼娶,投河死。金長,屢訟於官,不勝。言行賄欲斃金,金乃乞食走闕下,擊登聞鼓訴冤,不得達。還墓所,晝夜號泣。裏人劉清等陳其事於府,知府張守約異之,召閭族媒氏,質實坐言大辟。未幾守約卒,言夤緣免。金復號訴不已,被棰無完膚。已而撫按理舊牘,仍坐言大辟,迄死獄中。金子良亦有孝行,父病,刲股為羹以進,旋愈。比卒,廬墓哀毀。萬歷四十三年,父子並得旌。
參考譯文
孔金是山陽縣人。父親早亡,母親謝氏,在父親死後三個月才生下孔金。(後來孔金的)母親被大商人杜言逼婚,投河而死。孔金長大後,屢次告官訴訟,(都)沒能昭雪。杜言(向官吏)行賄想害死孔金,孔金就壹路討飯逃到京城,敲擊登聞鼓訴說冤屈,未能上達聖聽,冤情也為得到昭雪。(孔金)回到父親的墓地,日夜嚎啕大哭。同鄉劉清等人(替孔金)向知府陳述他的冤情,知府張守約對此事非常驚異,(就)叫來孔金閭裏和族裏的人和掌管婚姻之事的官員(查證實情),根據事實判處杜言死刑。不久張守約去世,杜言(因為)向上攀附關系而得以免罪。孔金又哭訴不止,遭到捶責,被打得體無完膚。不久以後巡撫整理審查積下的案件卷宗,仍然判處杜言死刑,(杜言)最後死於獄中。孔金的兒子孔良也有孝行,(他的)父親生病,(他)割下大腿上的肉做成肉湯來進奉給(父親喝),(父親)很快就痊愈了。等到(父親)去世以後,在父親的墓旁築廬守墓,因為過度悲傷而毀壞了身體。萬歷四十三年,父子二人壹起得到朝廷的表彰。
註釋
(1)遺腹:遺孕。指父親去世後孩子才出生的情況。(2)為:介詞,表被動。(3)賈:商人。(4)逼娶:即逼婚。(5)訟於官:告官訴訟。(6)乞食:討飯;要飯。(7)走:跑;逃跑。(8)闕下:宮闕之下。借指帝王所居的宮廷。這裏是借指京城。(9)擊登聞鼓:敲擊登聞鼓。登聞鼓:古代帝王為表示聽取臣民諫議或冤情,在朝堂外懸鼓,許臣民擊鼓上聞,謂之“登聞鼓”。(10)訴冤:訴說冤屈。(11)得達:得以上達聖聽。(12墓所:墓地;墳地。(13)號泣:嚎啕大哭。(14)裏人:鄉人。同裏的人;同鄉。(15)閭族:同閭和同族的人。閭和族都是古代居民編制單位。如《周禮》記載“六鄉”鄉黨組織,分為比、閭、族、黨、州、鄉六級,“六遂”鄰裏組織分為鄰、裏、酂、鄙、縣、遂六級。(16)媒氏:官名。掌管婚姻之事。《周禮·地官·媒氏》:“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17)質實:根據事實。(18)坐:判罪。(19)大辟:指死刑。(20)未幾:不久。(21)夤緣:音yín yuán。本指攀附、攀援上升,後比喻攀附權貴,向上巴結(22)免:指免罪。(23)號訴:哭訴。(24)不已:不止。不停止;不間斷。(25)被棰:遭到捶責。被:遭受。棰:壹種刑罰,用木槌責打。(26)已而:不久以後;後來。(27)撫:指巡撫。(28)按理:整理審查。(29)舊牘:舊日的案牘。這裏指遺留的案件卷宗。(30)迄:最終;最後。(31)刲股:音kuī gǔ。割大腿肉。割股療親,古以為孝行;割股祭祀,則表示崇敬之至。(32)為羹:做肉湯。(33)旋:不久;很快。(34)愈:痊愈。(35)比:等到。(36)廬墓:古人於父母或師長死後,服喪期間在墓旁搭蓋小屋居住,守護墳墓,謂之廬墓。(37)哀毀:謂居親喪悲傷異常而毀損其身。後常作居喪盡禮之辭。(38)旌:表彰。
註:
註釋相關內容參考查字典網。
6. 高堂隆傳 求古文翻譯 註解高堂隆字升平,泰山平陽人,是漢代魯國高堂生的後代。年輕時是個讀書人,泰山太守薛悌任命他為督郵。郡督軍和薛悌發生爭執,直呼薛睇的名字呵斥他。高堂隆按劍叱責督軍說:“過去魯定公受到侮辱,孔子仲尼登上臺階維護他的尊嚴;趙王被迫為秦王彈箏,藺相如進缶迫使秦王為趟王擊缶。對著臣子直呼官長的名字,道義上要受到懲治。”督軍嚇得變了臉色,薛悌吃驚地站起來制止他。後來高堂隆辭去吏職,到濟南避難。建安十八年,太祖徵召他任丞相軍議掾,後任歷城侯曹徽的文學,轉任國相。曹徽遇上太祖去世,不表示哀痛,反而遊玩打獵到處奔馳。高堂隆用大義直言勸諫,很有輔助引導藩侯的法度。黃初年間,任堂陽長,被選任為平原王傅,平原王即位,就是明帝。明帝任命高堂隆為給事中、博士、駙馬都尉。明帝剛剛即位,眾大臣有的認為應該舉行盛大宴會,高堂隆說:“唐堯逝世後虞舜和百姓有三年停止舉樂的哀痛,殷高宗繼位後有三年壹言不發的思慮,因此崇高的道德能夠和諧興盛,光照四海。”認為不應該舉行盛大宴會,明帝恭敬地接受了他的意見。
陵霄闕開始興建,有喜鵲在上面築巢,皇帝就這件事詢問高堂隆,高堂隆回答說:“《詩經》說‘喜鵲築好了巢,鳩住在它裏面’。現在興建宮室,築起陵霄闕,而喜鵲在上面築巢,這是宮室沒有建成自己不能住在裏面的徵象。上天的意思似乎是說,宮室沒有建成,將會有其他姓氏的人掌握統治它,這正是上天的告誡。上天的準則是不偏愛親近的人,只降福給品德好的人,不能不深加防範。不能不慎重考慮。夏朝、商朝的末年,都是繼承先祖基業的君王,他們不恭敬地接受上天的訓令,只聽從誹謗誣陷別人的話,廢棄德行滿足私欲,所以他們的滅亡非常快。太戊、武丁,看到災變心懷恐懼,敬奉上天的告誡,所以他們勃然興盛起來。現在如果停止各種勞役,力求儉省以滿足需用,更加推重德政,行動遵循帝王的準則,除去給整個國家帶來危害的事情,興辦給廣大人民帶來利益的事情,那麼三王之後可以有第四個,五帝之後可以有第六個,難道只有殷商的王室可以轉禍為福嗎?臣充任陛下親近信任的人,如果可以給皇帝添加幸福,安定保存社稷,臣即使自身化為灰土,家族誅滅,也如同是我的再生之年。怎麼能害怕因違背皇上意願而遭受災難,而使陛下聽不到合乎事理的話呢?”於是皇帝變了臉色,感到震動。
7. 文言文翻譯《鱔救婢》原文
高懷中,業鱔面於揚州小東門,日殺鱔以千數,壹婢憫之,每夜竊部分缸中鱔從後窗投諸河。如是累年。壹日面店被焚,婢倉皇出逃,為火所傷,困於河濱。夜深入睡,比醒而痛減,傷盡愈。視之,有河中汙泥敷於傷處,而周有鱔之行跡,始知向所放生之鱔來救也。高懷中感其異,遂為之罷業。及拆鍋,下有洞,生鱔無數盤其中,悉縱之於河。
譯文
高懷中經營鱔魚面在揚州小東門,他每天要殺幾千條鱔魚。有壹位女傭心生憐憫,每天夜晚,偷偷從水缸裏撈壹部分鱔魚,由後窗拋入河中,就這樣過了幾年.。有壹天,店裏發生火災,女傭匆匆忙忙地逃出,被火所燒傷了,她疲倦地躺在河邊,到半夜才睡著了。等到醒來以後,發現傷口不但痛苦減輕了,連灼傷的部位也愈合了。看傷口,有河中的汙泥敷在傷口,而地面留下鱔魚走過的痕跡。她才知道是從前所放生的鱔魚來救她。高懷中被女傭的行為所感動,於是停止行業。拆除鍋爐,下面有洞,將洞中的無數條鱔魚,全部放到河裏。
字詞解釋
(1) 以千數:意為用千來計算,即數千條。 (2) 憫:憐憫。 (3) 比:等到。 (4) 業:以……為職業。 (5)婢:女仆 (5) 周:四周。 (6)諸:之於(在文中用作代詞兼介詞)。 (7)濱:邊。 (8)向:從前。 (9)罷業:停止營業。 (10)累年:過了幾年。 (11)縱:放走。 (12)始:才。 (13)困:疲倦。 (14)婢:侍女;此指女傭。 (15)揚州:今江蘇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