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義:物體內部含有的水;
例如:蔬菜中含有大量的水分。(又作“水份”)
引申義:比喻敘述中不切實、虛誇的成分。(在這裏不用“水份”)
例如:小劉提交的報告有很大的水分。
註:在這裏,“分”與“份”是異形字,音同形異。為避免誤會,現在壹般不用後者,而認為水份的寫法是錯誤的。
例如:“積極分子”與“積極份子”。現在用“積極分子”,而不用“積極份子”。
另外,有人認為區別在於“水份”指物質含水的量,即百分數,本人認為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