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開國,太祖用趙普為相時以及太宗時期都沒有做整齊劃壹、較大幅度的調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亂,例如,兵部之外有樞密院侵奪了兵部的職權,並升為中樞機構;唐朝吏部、兵部分別主管文武官員的銓選,此時另設審官東院管文銓,審官西院管武選;戶部尚書、侍郎職權,已由三司使(五代時並戶部、鹽鐵、度支為三司,其長官為三司使)取代,被稱為“計相”,其權位僅次於二府,在六部之上;禮部之外有禮儀院;刑部之外有審刑院。元豐改制,壹律恢復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為準,權歸六部。除樞密院保留外,其他機構、職官壹律廢除。從此,結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亂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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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 :
lì bù
1.舊官制六部之壹。漢尚書有常侍曹,主管丞相禦史公卿之事。東漢改為吏曹,主選舉祠祀,後又改為選部。魏、晉以後稱吏部,置尚書等官,主管官吏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班列次序,在其他各部之上。清末廢,並其職掌於內閣。參閱《通典.職官五》。 2.指南朝齊謝朓。朓曾為尚書吏部郎,故稱。 3.指唐韓愈。韓愈曾為吏部侍郎,故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