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開招股是指壹家私人企業第壹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向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壹般來說,壹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另外壹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為什麽這麽長時間才實行IPO,因為最近壹年的主要任務是股改經過壹年的股改,這個任務才基本結束,那麽股市當然就要恢復它的基本功能了。
除了IPO外,還可通過增發,配股,發行債券等融資手段。
IPO帶來的好處那就是給股市帶來新的血液,好的投資品種,給股民好的投資回報。
CTO(首席技術官)作為壹個外來名詞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是美國人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
司治理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
由於市場風雲變幻,決策的速度和執行的力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傳統的“董事會決策、經理層執行”的公司體制已經難以滿足決策的需要。而且,
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信息傳遞時滯和溝通障礙、決策成本的增加,已經嚴
重影響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 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而解決這壹問題的首要壹
點,就是讓經理人擁有更多自主決策的權力,讓經理人更多為自己的決策奮鬥、對
自己的行為負責。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CEO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將原來董事會
手中的壹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都是企業的“壹把手”,CEO既是行政壹把手,又是股東
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壹定
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並對企業經營負責。
由於國外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
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作出總體決
策後,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
經理。
壹般來講,CEO的主要職責有三方面:①對公司所有重大事務和人事任免進行決
策,決策後,權力就下放給具體主管,CEO具體幹預的較少;②營造壹種促使員工願
意為公司服務的企業文化;③把公司的整體形象推銷出去。
CTO是Chief Technology Officer的縮寫,首席技術官
CTO是技術資源的管理者,職責是把握總體技術方向,對技術選型和具體技術問題進
行指導和把關,完成所賦予的各項技術任務/項目。通常只有高科技企業、研發單位、
生產單位等才設立CTO職位。
執行官:首席執行官的副手,當首席執行官因事不能處理事務時,執行官將自動被授
權處理所有首席執行官的事務。
執委會:組織中壹個擁有投票決策,監督,任免權的權力機構,當有重大決策時需由
執委討論投票通過。當投票時執委會出現兩種相反意見,而雙方互不相讓時(如贊成
與反對票為3:4),則首席執行官擁有壹票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