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東臨哈密地區,西接石河子市,南與吐魯番地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鄰,北與塔城、阿勒泰地區接壤,東北與蒙古國交界。
昌吉地處天山北麓,準噶爾盆地東南緣,地勢南高北低,由東南向西北傾斜,屬中溫帶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曾是古代“絲綢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亞、歐洲的必經之路,自古為西域咽喉、北疆屏障,是新疆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的重要組成部分。
名稱來源
“昌吉”本為“仰吉”之轉音,原系突厥語,涵義是“新”的意思。早在《突厥語大詞典》和《元史·地理誌·西北地附錄》裏都記載有“仰吉八裏”(意為新城)這壹名稱。
“昌吉”之名大致是由張堡、仰吉八裏、昌都刺或昌八裏等名逐漸演變而來。《閱微草堂筆記》或《西域水道記》裏卻說昌吉壹名系準噶爾語(蒙古語),是“場圃”的音譯,它原是壹條河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