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也作“執著”,(梵文與巴利文:Upādāna),正確譯文為取,音譯為阿波陀那,印度教術語。指對某壹事物堅持不放。泛指固執或拘泥,亦指對某種事物追求不舍。
這兩個詞語在不同的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新華詞典》中只有“執著”條目,而《現代漢語詞典》之中只對“執著”作了詳細解釋,“執著”則解釋為“同‘執著’”。滬教版五年級下冊語文書中為“執著”。
執著的出處
1、茅盾 《關於》:“對於人生的熱愛,對崇高理想的執著,這也是對的。”?
2、《大般若經》卷七壹:“能如實壹切法相而不執著故,復名摩訶薩。”
3、《菩提心論》:“凡夫執著名聞利養資生之具,務以安身。”眾生虛妄的“執著”是很多的,主要是“我執”和“法執”。
簡單地說:“我執”就是固執常壹不變的主宰之“我”,從而產生種種“我見”。“法執”就是固執外境實有,從而產生虛妄分別的“法見”。後亦以“執著”謂固執而不知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