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即小篆演變為隸書(之後又出現楷書、行書、草書等書法)後產生的中文書寫體系,目前已有二千年以上的歷史,直到20世紀壹直是各地華人中通用的中文書寫標準。
1950年代開始中華人民***和國官方在繁體中文的基礎上所做的簡化形成了新的中文書寫標準,即簡體中文。
簡體中文主要由傳承字以及1950年代以後中華人民***和國 *** 開始推行的簡化字所組成。
目前,簡體中文主要在中國內地以及東南亞(如馬來西亞、新加坡)使用,繁體中文主要在中國臺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
“ 繁體字”這個詞只在壹個字存在簡化字時使用,如某漢字無對應的簡化字,則屬於傳承字範疇。
但在某些時候,港澳臺通行字體會被籠統地稱為“繁體字”或“繁體中文”;中華人民***和國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未被簡化的傳承字)會被籠統地稱為“簡體字”或“簡體中文”,不過其實此系統和臺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用字系統的差異除了簡繁漢字本身的分別外,也有很大部份源於不同的異體字選擇和字形的分別,故“簡體中文”的筆劃不壹定較少;有的筆劃還比前者多,比如“強”字。
受書寫習慣的影響,臺灣也出現了部分漢字的合並現象,但被替代字仍可作為異體使用,且只是該字的某壹字項被取代。
中國歷史上,從上古到西漢,官方的規範字體與現代的繁體字字體有顯著差異。
直到秦朝出現東漢盛行的隸書,才與現代繁體字字體較為接近。
歷代朝廷通過編寫“字書”頒定的規範漢字,相對於民間自發使用的各種簡化字,具有官方權威性。
但秦後歷朝所用之玉璽及各級官印,仍使用篆體。
中國大陸於1956年開始制定和推行簡化字。
從此,簡化字在中國大陸成為了規範漢字。
繁體字就是與簡化字相對的傳統漢字。
1935年8月國民 *** 教育部公布了《第壹批簡體字表》,壹***收錄了324個民間流傳最廣的俗字、古字和草書字。
但因為有爭議,第二年2月,《第壹批簡體字表》被收回,《第壹批簡體字表》的兩個說明是這樣的:“1.簡體字為筆畫省簡之字,易認易寫,別於正體字而言,得以代繁寫之正體字。
2.本表所列之簡體字,包括俗字、古字、草書等體。”
當年國民 *** 推出的簡體字中,很多都是現在正在使用的簡化字,簡體字是中華民國《第壹批簡體字表》所用的名稱,影響很大,但是中華人民***和國官方的稱呼上壹向是簡化字,包括《簡化字總表》及現有的字詞典。
中國民間壹般稱簡化字為簡體字,主要是乍看之下,簡化字在字體形象上簡化了,實際上漢字的簡化主要有2種:壹種是“簡體”,大多是從俗字、古字、草書中演變而來; 第二種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後面”的“後”和“皇後”的“後”,本來是兩個字,而為了省略筆畫,就統壹用筆畫少的“後”替代了。
隸書是篆書的簡化,草書、行書又是隸書的簡化,簡化字是正楷書的簡化,但漢字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由繁復趨於簡約並非總趨勢,篆書不是甲骨文的簡化,楷書也不是隸書的簡化,為了使文字更為明確地記錄語言,人們就使用更多的字形來分擔文字的記錄職能,從而產生了大量分化字。
楷書的減筆字在南北朝時期(4~6世紀)已經出現,到唐宋以後逐漸加多,大體都是壹些常用而筆畫又比較多的字,這些字大部分是受草書、行書的影響而簡化的。
另外,有壹類簡體字是用兩三筆簡單的符號代替復雜的部分。
例如樹、戲、難、歡、對、覌(觀)、劉、斉(齊)、喬、風、區、應、興、斂、釋、羅、歲。
這些都是民間久已流行的俗體字。
現在使用的簡化字是在前代已有的俗字、古字、草書的基礎上進壹步加以整理改進的,而且有不少字簡化時被合並至另壹字,具體有三類情況:
壹是用已經存在的簡單的字代替復雜的字,如「後」(皇後、皇天後土)代替「後」(後面)、「裏」(如:故裏、公裏、裏程碑)代替「裏」(如:裏面)。
二是用壹個新的簡化字代替兩個或多個字,如「歷」(日歷)和「歷」(歷史)合並為「歷」。
三是部分合並,即將某字部分意義加載到另壹個筆畫簡單的字上,該字其他意義仍然保留的,如:藉口、憑藉的“藉”簡化作“借”,慰藉、狼藉等的藉仍用“藉”;瞭讀liǎo(瞭解)時,簡作“了”,讀liào(瞭望)時作“瞭”,不簡作“了”;乾坤、乾隆的“乾”讀qián(前),不簡化為“幹”;宮商角徵羽的“徵”讀zhǐ(止),不簡化為“征”。
這4種方法有時將字源和意義不相關、甚至讀音也不同、歷史上從未或很少通用的字進行合並,這樣壹來就容易誤讀,例如:唐德宗李適的「適」(kuò)就很可能被誤讀為shì,中藥白術的「術」(zhú)就很可能被誤讀為shù,「葉韻」的「葉」(xié)就很可能被誤讀為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