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肉強食”,作貶義用,《辭源》的註釋“言弱者常為強者所吞並”,所指十分寬泛。有史以來,社會上弱肉強食的現象,形形色色,俯拾即是。強國侵略弱國,強國動輒制裁弱國,為官的魚肉百姓,有權的欺淩弱小,甚至兒女虐待老人,父母虐待子女,教師打罵學生,男人欺淩女人,成人欺負兒童,等等,凡“強者”對弱者是恣意而為,又是錯的,不對的,悖逆情理的,我們都可以說是弱肉強食。我說,《辭源》的註釋“很到位”,就有這層意思。《現代漢語詞典》1978年版的註釋中說“借指弱國被強國侵略”,明顯地有著嚴重的局限性,明顯地帶有編撰者的主觀隨意性,這恐怕是編纂辭書為語詞註釋之大忌;如果將“借指”改為“如”或“例如”,作為例證,尚還可以說得通。2002年版《現代漢語詞典》說“借指弱者被強者欺淩、吞並”,《漢語成語詞典》說“比喻弱者被強者欺壓、吞並”,將“欺淩”或“欺壓”揉進註釋,是否可以呢?我以為又都有畫蛇添足之嫌。譬如,當年,小日本侵略中國,中國,的確沒有為其所吞並,但是,有誰就因此而不承認,當年小日本侵略中國就是弱肉強食?難道非得在“弱肉強食”的註釋中加上個“欺淩”或“欺壓”,這才能夠認定,當年小日本侵略中國,的確是弱肉強食? 2004年1月26日《北京青年報》載:“安南抨擊弱肉強食”,美國司法部長立即申辯:“美國並不尋求吞並領土或者謀求成為壹個帝國。”我想,如果將我們的這兩部詞典搬去,必將會讓美國無法抵賴。那位司法部長也只能夠說“美國並不尋求吞並領土”,因為,美國“欺淩”或“欺壓”伊拉克人民,鐵證如山,已經轟動世界,他還能抵賴得了?其實,妳就不加進去“欺淩”或“欺壓”,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是弱肉強食,誰又能抵賴得了呢!即使,那位美國司法部長捧出我們的《辭源》去咬文嚼字,恐怕也無濟於事。再說,妳兩家,壹家是加上“欺淩”,壹家是加上“欺壓”。“欺淩”是欺負、淩辱;“欺壓”是欺負、壓迫。妳兩家不是還各有遺漏,各有缺憾麽?妳如何才能將“食”字註釋得比《辭源》的註釋更全面又穩妥呢?
“弱肉強食” 之“食”,《辭源》釋為“吞並”,吞並,是“食”之極至。弱肉強食作貶義用,所指十分寬泛,在有些語境中弱肉強食,不含貶義,又不受其制約。譬如,2004年9月28日《京華時報》上署名短文的標題就是“女超聯賽弱肉強食,北京城建7比0勝山東女足”。這裏的“弱肉強食”就不含貶義;2002年9月28日,《中華工商時報》載文稱:“弱肉強食是市場充分競爭的自然法則”,“壹個市場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團是很正常的現象,弱肉強食也無可厚非。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管理層應該為利益集團的角逐設計壹個更公開、更透明、更公平的規則。”這裏的“弱肉強食”又不含貶義。人們還常說:“社會,就是弱肉強食的社會”。這裏的“弱肉強食”也不含貶義。如果按《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版和《漢語成語詞典》那樣去註釋,將“欺淩”或“欺壓”揉進“弱肉強食”的註釋之中,“弱肉強食”這個成語就被全然定格為貶義,“弱肉強食”中的“強者”就只能是壞的,不對的,邪惡的,反動的。這麽壹來,上述幾例中的“弱肉強食”,妳就無法去理解。
就以“社會,就是弱肉強食的社會”來說,這句話,我的理解是:社會就是強者與強者、弱者與強者、弱者與弱者錯綜復雜的生死較量的角逐場,也可以說它是正義與邪惡,革新與保守,先進與落後,前進與後退,包括政治的、經濟的、科學的、文化的等等內涵,諸多力量交錯復雜的生死較量的角逐場。在這個角逐場裏,不是我吃掉妳,就是妳吃掉我,角逐的結果往往是弱者敗於強者,所以叫“弱肉強食”。我認為,這裏的“弱肉強食”當是有史以來社會現象的客觀概括;在這個語境中,它當是警世之語,讓世人警醒:人必須奮發,讓自己成為強者,讓自己的國家和民族成為強者。在娛樂圈裏打拼多年的黎明,他悟出了生存之道,他說:“隨著人生經驗的積累,越來越發現,其實在這弱肉強食的社會,最重要的是和諧相處,只有達到這樣的條件,才能成為真正的強者”(見2004年9月4日《時代商報》)。愚以為,黎明對這裏的“弱肉強食”,是真正地領會了其“精神實質”,並道出了這壹成語的精髓:在這弱肉強食的社會裏,弱者要善於和強者“和諧相處”,在和諧相處中防範強者保存自己,在和諧相處中取別人之長補自己之短,在和諧相處中發展自己,最終使自己成為真正的強者;否則,為強者所食,將是早晚的事。我們的國家,廣交朋友,無論妳是小國還是大國,乃至於超級大國,以和平***處五項原則為基礎,力爭和諧相處,不就是這個道理麽?
“社會,就是弱肉強食的社會”這句話中的“弱肉強食”,我說它是警世之語,因為,在這個弱肉強食的角逐場上,鹿死誰手,並非是個定數。強者和弱者,是相對的,是可以轉化的。當年,著名劇作家吳祖光筆下的鐘馗捉鬼,越捉越多,形象生動,寓意深刻,“小米加步槍”的中國***產黨,不是終於由弱者變為強者,“飛機加大炮”的蔣介石,貌似強者,這個傾盡全力捉鬼的“鐘馗”,不是終於被中國***產黨趕上了孤島。蔣家王朝被推翻,被“推翻”了,就是被“吃掉”了,這就是“弱肉強食”,這裏根本就不存在“欺淩”或“欺壓”之說。歷史上被稱之為“草寇”的農民起義,也都是由弱變強,最終才推翻了看似強者的封建王朝的,“推翻”了就是“吃掉”了,那也是“弱肉強食”,那也不存在“欺淩”或“欺壓”之說。
古人雲:“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早在1946年8月6日,毛澤東就曾經跟美國記者斯特朗講:“壹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真正強大的力量不是屬於反動派,而是屬於人民。” 社會不斷進步與持續發展的歷史,也在反復地證實這個道理:推動著社會進步與發展的革命的力量或者說是新生的力量,開始總是弱者,最終必將轉變成為真正的強者;也正是這樣的真正的強者,在戰勝落後腐朽,反動保守的勢力,即“吃掉”了它們之後,才推動著社會不斷進步與持續發展的。從這個意義上去講,在弱肉強食這個角逐場上,盡管有時代表邪惡的力量也可能會吃掉了代表正義的力量,但是,最終的真正強者,還必將是代表正義的力量,而絕不是代表邪惡的力量。堅持正義的人們,之所以要讓自己成為真正的強者,要讓自己的國家和民族成為真正的強者,並不僅僅是為了被動的防範,而是要去最終消滅邪惡、落後、後退的勢力,使人類社會能夠進步與發展,使人類社會愈來愈文明,這個道理不是十分的簡單明了麽。故此,我以為,“社會,就是弱肉強食的社會”中的“弱肉強食”,不僅僅是社會現象的客觀概括,更是社會之所以能夠進步與發展的邏輯上的概括。
有史以來,社會上大魚吃小魚,強者欺淩或欺壓弱者的現象比較多些,又比較地為人們所關註和同情,人們往往將“弱肉強食”與這壹類的醜惡的事情或現象緊緊地聯系在壹起,這是可以理解的。我們的辭書編纂者就因此而將“弱肉強食”視為單純的貶義,豈不是壹葉障目,豈不是對“弱肉強食”這個成語的精神實質沒有正確地全面地理解麽?如此說來,兩部詞典對不該“咬”的又去“咬”了,且又“咬”得十分認真,在“過分地斟酌字句”之下,又去死摳弱者為強者所食之“食”,且從貶義的角度去給“食”之內涵予以補充,以明“食”之分寸有所不同,不是終於“咬”出了壹個“蛇足”,又“咬”出了壹個不大不小的謬誤來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