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歌”是壹種古老的民間藝術,它有著悠久的歷史淵源。
在巍山縣城郊的巍寶山龍潭殿內有壹幅清代畫的《踏歌圖》,畫面上,男女十余人圍成圓圈,在壹棵大松樹下歌舞,圈內有人吹蘆笙並舞之,圈外壹人吹笛,壹人彈弦子,另壹人拿扇子做表演狀。這幅畫十分清楚地說明,現在巍山等地的“打歌”同那時的“踏歌”,在表演形式方面是基本壹致的。
今彜族“打歌”時,仍喜歡在場地上豎立壹棵高大的松樹,人們圍在松樹附近“打歌”。而且現在大部分地區的“打歌”,仍使用葫蘆笙和笛子伴奏(如巍山、祥雲、彌渡、姚安、大姚、南華等地)。
從這幅畫看,起碼在清代,“打歌”和“踏歌”這兩個名詞就已混用了。
另外還可以看出,“打歌”所包含的形式,除歌舞以外,有可能還包括某種曲藝表演形式,亦未可知。假如結合“打歌”與“踏歌”含義的壹致性來考慮,那麽,追述“踏歌”的歷史則更為久遠。唐代著名詩人李白《贈汪倫》壹詩日:“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
”關於此詩中的“踏歌”,武漢大學中文系古典文學教研室選註的《新選唐詩三百首》雲:“踏歌,古代民間的壹種歌詠方式,壹邊走壹邊唱,依著腳步的節拍作歌。”
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編的《中國音樂詞典》也說:“踏歌,漢唐間的風俗性歌舞。”書中除引用李白《贈汪倫》詩外,並錄《西京雜記》“漢宮女以十月十五日,相與聯臂踏地為節,歌《赤鳳來》”句。從以上情況看,似乎可以認為唐代以來的“踏歌”有兩種形式:壹種是“邊走邊唱”,與現代壹般認為的“打歌”(歌舞)區別較大;另壹種則為“相與聯臂踏地為節”,這種“踏歌”與現在的“打歌”十分相近。
至北宋時,沈括《夢溪筆談》中“大遍與摘遍”壹節也提到“踏歌”,並明確認為是壹種又歌又舞的文藝形式。在雲南歷代文史著作中(如《雲南通誌》、《滇誌》及各地州府等),記述“打歌”場面的段落不少。
不過把“打歌”這壹名詞最明確地敘述出來的是清代道光年間大理詩人周之列寫的《打歌行》。在這篇詩作的題記中寫道:“癸卯正月五日,余寄居霽軒傍舍,村農男婦就屋前隙地吹蘆笙竹笛,跌足鼓腹為長夜之樂,名日‘打歌’,殆擊壤之遺俗也。”
目前,雖然還沒有確實的史料來證明唐代以來中原壹帶的“踏歌”雲南的“打歌”有何淵源關系,但是,類似唐代的兩種“踏歌”,在壹千多年以後的今天還能在雲南壹些民族地區找到它明顯的痕跡。如現在洱源西山打歌非常類似唐代“邊走邊唱”的“踏歌”,常在喜事或廟會時圍著篝火慢慢走動著唱的壹種敘事歌。
演唱者手端酒碗分成甲、乙兩方進行對答(其他如瀘水、蘭坪等地亦有此類型的“打歌”)。又如現今碧江縣白族勒墨人的“打歌”非常類似“相與聯臂踏地為節”的“踏歌”,即既不歌唱,也不用任何樂器(包括不用打擊樂器)伴奏,人們圍成圓圈手拉手就開始跳這“無聲”的舞蹈。當然,上面說的相似,主要是指表演形式方面。
關於“打歌”的起源,各地都有壹些民間傳說,這些口頭流傳的民間故事雖然大部分無可考證,但對我們研究“打歌”的歷史沿革仍有壹定的參考價值。
彜族傳說:古代壹個彜族部落,在壹次敵強我弱的外族入侵的戰爭中失利,彜方被圍困在哀牢山某山頭上,部族的命運危在旦夕。當晚,為了沖出重圍,人們組織起來,每人手上都拿著火把和刀槍,在山上來回不斷地跑動、跳躍,口裏大聲喊著唱著“阿社者,瞧著”(參看例1)。此時外部族誤以為彜方援軍已到,因而放松了包圍,彜族就在這千鈞壹發之際沖出了重圍……為了紀念這次決定生死存亡的勝利,彜族人民每年都要在這壹天(農歷6月24日)聚集山野,點燃火把和篝火,又唱又跳連夜歡慶,後來就演變為現在的“打歌”。
類似的傳說在大理州、楚雄州、保山地區、I臨滄地區、思茅地區,玉溪地區等均有流傳。結合上述傳說和“打歌”的內容、形式等可以初步推斷,“打歌”的起源可能追溯到雲南省壹些少數民族原始氏族部落社會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