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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的量詞

戒指的量詞

戒指的量詞是“枚”。

戒指,拼音是jiè zhi,是壹種戴套在手指上做紀念或裝飾用的小環,用金屬、玉石等制成。

戒指是壹種戴在手指上的裝飾珠寶。戒指可由女性和男性佩戴,材料可以是金屬、寶石、塑料、木或骨質。有史以來,戒指被認為是愛情的信物。戴左手的無名指上的戒指被認為是結婚戒指。

關於結婚戒指戴在右手的無名指的國家和地域就越來越少了。而在很多地區戴在左手食指上被認為求愛,中指則表示熱戀中,小拇指表示咱不戀愛或終身單身。在古羅馬,戒指是作為印章,是權利的象征。

文化意義

戒指在新石器時代已產生,距今已有幾千年的歷史。在這幾千年裏,無論其名稱、材質、形狀還是文化意義,都發生了深刻地變化。據現存文獻記載,戒指在古代多稱為“指環”,而“戒指”之名的出現,則是元代的事情。它起源於實用,而後逐漸轉向審美和財富的統壹,並逐漸被賦予不同的文化意義。

戒指這種飾品,經過幾千年的風雨洗禮,到如今已普遍為人們所接受,並且在現代生活中,扮演著壹個不小的角色。或作為裝飾,或作為婚姻的信物,或純粹用來顯富。就是這種常見的飾物,人們對它的研究似乎卻並不多,只是散見於服飾、風俗方面的書籍。

“戒指”的由來

(壹)“戒指”的諸多異名。

戒指古已有之,據現存文獻記載,它有“手記”、“約指”、“驅環”、“代指”、“指環”等諸多異名。

《辭源》第二冊“手記”條說:“手記:指環、戒指。參閱《詩·邶風·靜女》‘貽我彤管’傳。”

明劉元卿《賢奕編·閑鈔下 》——即今之戒指,又雲手記。

屠隆《六十種曲·曇花記》——“盡頻看約指,佯整搔頭。”

漢劉歆《西京雜記》:“戚姬以百煉金為驅環。照見指骨,上惡之。”

王三聘輯《古今事物考》卷六“指環”條:“《五經要義》曰‘古者後妃群妾禦於君所,當禦者,以銀環進之,娠則以金環退之,進者著於右手,退者著於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代指也。’”

而這些異名中數“指環”使用的頻率最高,使用的時間最長。無論是在《晉書》、《南史》、《新唐書》、《宋史》等史書,還是在明羅懋登《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等文學作品中,都有關於它的記載。

(二)“戒指”壹詞的最早出現。

而今活躍在人們口頭的“戒指”壹詞,卻出現較晚。

周汛、高春明《中國古代服飾風俗》壹書講到明代服飾時說:“至於稱其為‘戒指’,似乎還是明代以後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圖會》說:‘後漢孫程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釧指環……即今之戒指也’”。確實,直到明代以後,“戒指”的稱呼才漸漸多起來。明都 在《三餘贅筆》 ==========也都出現了“戒指”壹詞。

那麽,“戒指”壹詞是否最早出現於明代呢?其實不然。《望江亭中秋切 》是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之壹,其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麽?”這裏就出現了“戒指”壹詞;還有《永樂大典》殘本中保存的朝鮮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其中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壹個房子裏,我再把壹副頭面,壹個七寶金兒,壹對耳墜兒,壹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有二百兩銀子,典壹個大宅子。”該作品據文學家、翻譯家趙景深推斷約刊於元代。所以“戒指”之稱至遲在元代已出現,但具體是在什麽時候,尚待考證。

(三)“戒指”名稱的由來。

“後妃群妾以禮禦於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禦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禦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這是漢毛亨對《詩經·邶風·靜女》中“貽我彤管”作的註解。學術上多引用此來解釋“戒指”壹稱的由來。如《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中說:“為什麽要把指環這種飾物稱之為戒指呢?那就要從‘戒’字的含義說起了。明都 《三餘贅筆》記稱:‘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婦人指間,謂之戒指’。按《詩》註:‘古者後妃群妾,以禮進禦於君,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環退之;當禦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禦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則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來矣。’”《現代漢語詞名探源詞典》中也引用類似上面的壹段,並說“嬪妃月經來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與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還有《中文大辭典》中的“戒指”、“指環”項,也引用了上述說法。

其實不光是“戒指”壹稱可以用此來解釋。戒指的其它名稱也同樣根源於此,可以用它來解釋。只是由於時期的不同,同指“戒指”這壹飾物,卻呈現出不同的稱謂。

“手記”的“記”字,《說文·言部》說:“記,疋也。”段註:“疋,各本作疏。……疋,今字作疏,謂分疏而識之也。”“手”和“記”合起來解釋,“手記”就是“戴在手上的用來起區分、辨識作用的記號。”聯系上段引文,戒指這種記號標記的是“後妃群妾的進退,既禦或是當禦。”

“約指”的“約”字,《說文· 部》:“約,纏束也。”所以“約指”就是“約於指,纏束在手指上”的意思。那為什麽要“約物於指呢”?該做法背後的原因其實是用該物來起“標記”的作用,所約之物是後妃群妾用以避忌的符號。

“驅環”和“指環”的“環”字,《說文·玉部》:“環,璧也。肉好若壹謂之環。”這裏的“璧”是“指孔的直徑和周邊的寬度相等的玉璧”,“肉”和“好”是相對“環形有孔的玉璧”來講的,“孔外叫肉,孔內叫好。” 以後凡“環形”之物都叫“環”。所以“驅環”和“指環”就是“戴在手指上的環狀物”。古代帝王就是根據他們的不同戴法來決定禦幸與否的。

“代指”的“代”字,《說文·人部》:“代,更也。”清段玉裁註:“凡以此易彼謂之代……凡以異語相易謂之代。”古代後妃群妾月經來潮,忌以口說,就用“戴指環”的做法來含蓄表達,避忌君王的臨幸。所以“代指”可以理解為“戴在指上,代替直言月事的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