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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手語的概念及內涵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以來,口語教學原則在聾校的壟斷地位使手語處於非常尷尬的地位:在聾校教學中,大家隨時都離不開手語的“輔助”,但在課程的開設和專業學術研究方面,手語卻壹直難以名正言順,甚至沒有壹個公認的名稱。直到本世紀末,隨著國際上對聾人文化和語言的肯定,聾校雙語教學理念更多地被介紹到國內,聾校教學語言的多元化選擇漸成趨勢,大家對手語的討論和研究越來越頻繁,手語才愈來愈受到社會的重視。但是在研究過程中,涉及手語的名稱、概念及內涵等方面,存在著隨意性。涉及手語,壹篇文章和另壹篇文章,甚至壹篇文章的各部分之間都存在著混亂和矛盾。因此,要深入研究手語,必先要討論清楚手語的概念及內涵問題。

壹 中國手語的基本概念在理論上,國內外有很多同行論述過手語的語言資格問題:在美國,美國手語被作為聾人的第壹語言,並且是美國第三大非英語語言,而英語只是聾人的第二語言。在中國,葉立言先生對“漢語手勢語言”有非常詳盡的論述,認為它是壹種具有獨立地位的靠動作/視覺交際的特殊的語言(1990);蔡浩中先生也對“聾人手勢語”作了細致的分析,從語言的基本職能、社會交際功用、思維工具、語言特點的本質、符號系統性、可譯性等方面證實“聾人手勢語”完全具有語言的資格(1986);而在實踐中,大家都在頻繁地使用“手語”和“手勢語”之類的詞匯,官方出版的手語詞典以及媒體推出的手語節目,都是壹種對聾人專用語言的承認。因此,基於對中國手語語言資格認可的基礎上,我們討論手語的概念問題。

套用語言學的基本概念:語言,是充當人類交際工具和思維工具的音義結合的詞匯和語法結構體系。這壹概念是針對有聲語言的,顯然不能完全適用於對手語的定義。美國手語的定義:美國手語是美國和加拿大英語語言地區聾人群體使用的壹種復雜的空間視覺語言,是壹種具有完整語言體系的自然語言,也是很多聾人的母語。這壹定義考慮到了手語的空間可視性和使用人群的有限性,但仍然沒有擺脫對有聲語言定義的依賴,缺乏定義的嚴格性。綜合兩者,筆者認為,中國手語即是充當中國聾人交際和思維工具的形義結合的詞匯和語法結構體系。

涉及中國手語的概念,有幾個存在爭議的問題。

其壹,由於中國手語發展的歷史所限,目前的中國手語在詞匯和語法結構、表達能力上尚有很多欠缺,影響了它作為語言的交際和思維功能。這壹點無可爭議。但是有壹種說法籍此認為中國手語是壹種無結構的語言,因而否認其獨立語言資格。筆者以為凡是深入研究過中國手語的人,都能夠觀察到手語具有獨特的構詞方法和獨特的句法,在很多方面以其對視覺感知的適應性而明顯區別於有聲語言,相關文獻前文已經述及。中國手語的發展歷史是從近代有聾校以來開始的,顯然和漢語的歷史不能同日而語,在整個語言體系的嚴密性、發達性及工具功能上遠不及漢語。但是我們對語言的確認不是以其發達及嚴密與否為標準,任何語言都是在實踐應用中成熟的,漢語在發展初期也存在同樣的問題,並且現在還在發展。從人類文明成果的傳承方面認識,漢語的確是誘人的選擇。但是對聾人來說,因其聽覺及聲音反饋功能的喪失,使有聲語言的生命力——語聲對其毫無意義,賴於語聲基礎上的交際和思維功能也受到很大限制,相反對有形語言便產生天然的依賴。在這種情況下,對聾人而言,手語和有聲語言哪個更有交際和思維功能就壹目了然。這就是我們為什麽壹定要在手語定義中強調“聾人”二字的含義。

其二,還有壹種觀點認為中國手語不是壹種獨立的語言,只是表達漢語的壹種語言形式。這種觀點又是基於對手語和漢語比較所得出的兩個結論:第壹,手語沒有形成歷史,是從聾校教學中衍生而來,是學習漢語的工具;第二,聾人手語的詞匯,句法就是漢語的詞匯和句法,所謂的區別只是表音—表形這壹形式上的轉化(戴目,1997)。筆者認為這兩條結論難以成立。第壹,眾所周知,語言——任何壹種語言的形成是以人類群居和***同生活為條件的。在我國沒有聾校之前,聾人沒有相對穩定且有壹定規模的群居群體,沒有產生手語的社會土壤。有了聾校,聾人聚在壹起生活和學習,慢慢地形成了自己獨特的交際工具。在手語產生的過程中,聾校的產生和發展是其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如果聾人群居是以工廠或社團最先開始,我們敢斷言就不會出現手語嗎?再說,認為手語僅僅是聾人學習漢語的壹種工具未免偏頗,單純從學習漢語或其他有聲語言來說,手語的輔助並不是缺壹不可。從聾教育誕生至今,始終有人在實踐純口語教學法。進壹步說,出於使聾人更有效學習漢語的角度而“創造”手語,那麽做這種“創造”的應該首先是教師。事實上我們知道從早期到現在,聾校中聾人作為教師的比例很小,沒有失聰的切身體驗, 他們怎麽能為學生“創造”出壹種語言工具呢?所以,我們說,手語作為壹種語言,它是廣大聾人在滿足生存需求的活動中日積月累約定俗成的結果,並不僅僅是聾人學習漢語以適應漢語環境的壹種工具。從語言的生命力而言,如果沒有交際和思維功用的存在,僅僅作為學習另壹種語言的媒介,我們很難想象這壹媒介能夠長久存在並發展;第二,中國手語的詞匯、句法和漢語的詞匯、句法在形式及內容上具有明顯的區別:從形式上看 ,漢語有多種表現形式,語音是其聽覺形式,文字是其視覺形式,盲文是其語音的觸覺形式,但是不管哪壹種形式,其詞素都是壹壹對應的。比如“乒乓球”,聽覺上是“ping-pang-qiu”,視覺上是“乒-乓-球”,它們***同構成漢語“乒乓球”,使其具有聽覺視覺和觸覺三方面的傳遞功能 。因為只是不同功能形式間的轉化, 所以嚴格遵守著三個壹壹對應的詞素。但是在手語中,“乒乓球”是“左手拇指和食指捏成小圓圈,右手掌背拍打小圓”,只有捏和拍兩個動作,就象在英語中“table-tennis”只有兩個詞素壹樣,因為它們都是從乒乓球這壹具體內容出發產生的不同語言,而不是漢語語言形式的轉化,所以和漢語的詞素在數量及順序上都不存在對應關系;進壹步,從語言學的角度,壹種語言的任何形式之間都具有壹壹對應的轉換關系,而兩種語言之間雖然可以進行互譯轉換,但卻不是壹壹對應的。英語的“see”在漢語中對應的意義就有“看見,明白,了解,查閱,參觀”等,在運用中需要體察語境。而手語的同壹個手形也可以兼代很多漢語詞匯,我們不能把這種兼代視為手語的缺陷。另外,在句子成份和句序上手語也有很多獨特的地方,比如成份省略、賓語提前等,業內人士都有統壹的認識(梅次開,1986;葉立言,1990;何文明,1995)。

要強調的是,在手語和漢語的比較研究中,差異並不難尋找到。但是有很多同誌拒絕這種差異,壹味提倡手語的漢語化,把手語的特殊用法看作是聾人文化素質不高的表現,硬性用漢語的語法句法去衡量和規範手語(表現在誇大手指語的作用;機械按照漢語詞序語序甚至字序進行手語實踐等)。筆者認為這是壹種極不科學的做法,它忽略了人類視覺感知與聽覺感知上的極大差異,也忽視了語言與實踐的不可分割性。正是這種思想制約了並且正在制約著中國手語的發展。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在定義中肯定中國手語的語言資格。

二 漢語手指語的概念

在壹九六三年公布的“漢語手指字母方案”第壹條,明確規定漢語手指語是“用指式代表字母,按照漢語拼音方案拼成普通話”的“手語的壹種”。而在《特殊教育辭典》中,解釋“手語在大陸是手勢語與手指語的合稱,在臺灣僅指手勢語”(樸永馨,1996)。

按照這壹概念,可以分析出漢語手指語有以下特點:

第壹,漢語手指語不是壹種獨立的語言,它只是漢語語音的視覺轉化形式,所以本質上還是“普通話”。不管是最初的“賴恩手勢”,還是二十世紀初出現的“註音字母方案”或“國語註音符號發音手式”, 以及發展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成熟的“漢語手指字母方案”,***同的特點都是從視覺感知的途徑描摹漢語語音。因為這壹特點,漢語手指字母在發展過程中始終追隨著漢語拼音的研究發展,並最終形成目前和漢語拼音方案的字母壹壹對應的手指指式;也因為這壹特點,手指語在運作時,完全是對漢語拼音按順序依次機械的轉化。因此,從本質上說,漢語手指語只是漢語語音的動態視覺形式(相對於拼音和文字的靜態形式而言),不是壹種獨立的語言。

第二,漢語手指語的本質決定了它不能作為聾人交際的工具。由於漢語手指語是建立在對有聲語言的機械轉換之下(日本稱手指語為指文字),從表面看,它可以汲取有聲語言的壹切優勢,包括語言的嚴密性、 抽象概括性和功能靈活性等。但是,在轉化中它無奈丟失了有聲語言最重要的優勢——聲音,所有有聲語言正是依靠聲音才使交際變得輕松自如。況且拼音本身的唯壹功能就是對聲音的記錄。而對聾人而言,恰恰丟失的是對聲音的收集和反饋能力,所以,從理論上講,以動態視覺形式描摹語言的聲音形式以應用於聾人,這本身就很值得爭議,因為聲音中諸如情感,語境及個性特征等活的因素是無法描摹的,而沒有這些活的東西,任何交際又都會枯燥無味。再進壹步,由於漢語拼音的繁雜抽象以及十指動作的不清晰性,使得手指語在轉換語言過程中也顯得抽象和難以領悟。這壹切都決定了漢語手指語從創造開始就只能作為聾人學習漢語的壹種工具,而無法作為聾人獨特的交際工具。這壹點我們可以拿英語的美國手語做比較,因為英語也是壹種字母文字,但是美國手語和英語的聯系非常薄弱。相關文章甚至指出:美國手語和英語沒有任何語法上的相似性,不要考慮用任何方式對英語的模仿和象形來破壞手語

基於以上分析,筆者認為把手指語定義為“手語的壹種”是不妥切的。第壹,中國手語是壹種獨立的語言,漢語手指語只是漢語拼音的指式轉化形式,兩者在外延上達不到統壹;第二,中國手語和漢語手指語之間沒有相互間的附屬關系,兩者在內涵上形不成包容。如果尋找***同點,唯壹的是他們都是中國聾人使用的語言工具,但是不管從理論上還是從實踐中,它們的使用條件和價值又是絕對不壹樣的。所以,在定義上,漢語手指語只能稱為“中國聾人使用漢語的壹種形式”,而不是“(中國)手語的壹種”。

另外,在名稱上,筆者認為不宜叫“中國聾人手指語”或其他帶有獨立語言特征的稱呼。“漢語手指語”可以明確表明它的本質屬性:漢語的標記代碼,手指的視覺形式。所以,這壹稱呼最為貼切。 因此,不管從科學角度,還是為了研究上的方便,我們都應該把“中國手語”和“漢語手指語”徹底區別開來。

三 中國手語的稱呼問題 目前涉及中國手語這壹概念,散見於相關書籍和報章雜誌的代表稱呼,排除“啞語”“手勢”等非正式名稱,以及論及手語分類的“自然手勢語”“手勢漢語”等,實際應用於中國手語的稱呼基本上有五種:中國手勢語言/中國聾人手勢語言/中國手語/漢語手勢語言/漢語手語。而明確提出統壹命名並給出理由的是葉立言先生,他傾向命名為“漢語手勢語言”(1990)。分析這五種稱呼,其差異主要在:壹,要不要標明“聾人”二字;二,用“手勢語(言)”還是用“手語”;三,用“中國”還是用“漢語”。

第壹,在中國手語的稱呼中,不宜加入“聾人”二字。眾所周知手語肯定是聾人的語言,在普遍意義上不會涉及到其他群體;其他群體即使有類似的符號,目前也沒有壹個能像聾人手語壹樣成為壹種語言體系和交際、思想工具。沒有產生異議或誤解的可能性。進壹步,中國手語也不排除被正常人學習和應用的可能性。在中國手語中加入“聾人”既是畫蛇添足,又會破壞名稱的簡潔性。

第二,以“手勢語言”和“手語”相比,“手語”更適合壹些。大家用“手勢語”以區別於“手指語”,這是建立在“手語包含手指語和手勢語”這壹錯誤說法之上,如果明確了手指語和手勢語分屬兩個不同體系,那麽這種區別就是不必要;再者,“手勢語”壹詞意義不確定,可以理解為“手的姿勢語言”,也可以理解為“手和身體的姿勢語言”。因為有意強調了“勢”,兩者都容易使人混同於壹般意義的手勢和身體語言,從而削弱了以手為語的主體作用。

第三,比較“中國手語”和“漢語手語”,“漢語手語”有以下缺點:其壹,它混淆了手語語言的獨立性,誇大了手語對漢語的依賴,使人易誤解手語和手指語壹樣只是漢語的壹種轉換形式;其二,從國際上看很少有國家將聾人語言和本民族母語扯在壹起,美國為“American Sign Language”,日本為“日本手話”,都是以國別來標明手語的。

綜上所述,在統壹中國聾人語言的名稱中,“中國手語”是最合適的。並且這壹稱呼也有廣泛的基礎。尤其華夏出版社出版了“中國手語”詞典以來,隨著手語的規範和普及,這壹稱呼也漸漸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