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職從大到小排列圖如下:
1、中央的官職:宋代設中書、樞密、三司分掌政、軍、財三大務,樞密使、三司使分去取宰相大權。宰相、樞密使、三司使三者不分大小。
2、地方的官職從正壹品到從九品,分為18個級別,從大到小排列依次為:正壹品、從壹品、正二品、從二品、正三品、從三品、正四品、從四品、正五品、從五品、正六品、從六品、正七品、從七品、正八品、從八品、正九品、從九品。
補充:正壹品的職官有:太師、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師,少傅,少保從壹品的職官有:樞密使、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宋朝政治體制的主要特點是加強中央集權,在職官制度上,中央集權、百官權力分散、重文(治)抑武(官)。宋朝官制,在北宋以元豐改制為界限,改制前、後各為壹階段,南宋又為壹大階段。宋代設中書、樞密、三司分掌政、軍、財三大務。
宰相之權為樞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樞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權不相上下,不相統攝。中樞官制是中央集權的軸心,官稱和實職的分離,使朝廷內外大批官員無所事事,三省六部多有更叠,握有最高行政權者是“宰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