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即“職業士兵”,高於士兵(普通士兵)。在我國,士官壹般從服役期滿的士兵中選拔,也可從軍外直接招募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成為士官。士官不屬於幹部序列,不佩戴資歷章。
士官按工作性質分指揮類和技術類。
指揮類頂多簽到上士。技術類只有專業技能過硬的才有機會簽軍士長。壹般來說能夠成為軍士長已經是非常不容易了,這些人都是部隊基層不可缺少的技術尖子,全軍壹級軍士長更是比將軍都要少。
擴展資料:
士官待遇
壹、應招為士官入伍後,與從義務兵中選取的士官享受同等待遇,服現役期間享受基本工資、津貼補助、撫恤費、生活補助等待遇,以及探親、保險、住房、醫療等其他待遇。
二、士官不能享受義務兵優待金待遇。
三、高級士官(五級、六級士官)經組織批準後,家屬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其住房、家屬安置、子女入托入學等待遇,五級士官與家屬隨軍的營職軍官相同,六級士官與家屬隨軍的團職軍官相同。
四、根據現行政策,士官服現役後可以報考軍校,但年齡必須在22周歲以下(少數民族可放寬壹歲,截止時間為當年1月1日),且服現役時間在兩年以上三年以下。
五、士官可以享受假期的種類有兩種,分別為探親假(探望父母或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級士官享受。探親期間,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狀況確定,時間為20至40天(不含路途時間),壹級士官服役期內享受兩次探親假,二級士官以上的每年享受壹次。
六、到部隊後,在不影響本職工作崗位的前提下,可以參加地方的專業技能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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