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詞有不同的意思。它有給、交往、贊許;贊助、等待、.姓、跟;向、.和、批評;自我批評九個意思。
“與,賜予也。壹勺為與。”會意字,以壹、勺示意,勺即酌,以物與人不問所欲,當斟酌而與之。與的本義為“賜予”,為實詞。虛詞“與”是假借字,可作介詞、連詞和副詞。作連詞的“與”,從先秦至現在沒有大的變化。介詞“與”,唐宋以後又產生了新義,如“使”“將”等義,但這些新義在現代漢語中又消失了。副詞“與”是“舉”的通假字,也是多音字。“於”,是象形字,甲骨文字形,表示氣出受阻而仍越過。“於”的本義為超過。《說文解字》:“於,於也。象氣之舒。”“於”的其他虛詞義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讀yú。“於”可用作介詞、連詞、助詞和語氣詞。介詞“於”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現,西周以後,隨著介詞“於”的出現,“於”的壹些用法逐漸被“於”所代替,魏晉以後,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於”就很少出現了。“於”的連詞、助詞和語氣詞的用法只出現在先秦漢語中,漢代以後逐漸消失了。“與”(繁體字為“與”),是會意字。“與”,小篆字形,“壹、勺”合起來(勺即酌,以物與人不問所欲,當斟酌而為之),表示賜予別人東西。“與”,從與(yǔ,給予),從舁(yú,***同擡起),二者合起來表偕同、朋友。“與(與)”的本義是賜予、施予、給予。清代陳昌治刻本《說文解字》:“與,賜予也。壹勺為與。此與與同。”另有:“與,黨與也。從舁從與。”虛詞“與”是假借字,可作為介詞、連詞和副詞。作連詞的“與”,從先秦至現 在沒有大的變化。介詞“與”,唐宋以後又產生了新義,如“使”、“將”等義,但這些新義在現代漢語中又消失了。副詞“與”是“舉”的通假字。“與”在結尾部分做疑問詞時通“歟”,表示反問或者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