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離婚有很多壞處。
第壹、子女受害最深,孩子是夫妻離婚的犧牲品。
我們常常看到這種現象:許多人活著,壹切都是為了孩子。孩子人托、上學,當父母的不辭勞苦地去接送。父母為孩子攢錢,把壹生的壹切積蓄毫不吝嗇地全部花到孩子身上,供其讀書,為其結婚買房子,不管花多少,在所不惜。
壹旦父母離婚,支撐孩子的柱子斷了,孩子的地位、待遇、享受、接受家庭的教育等,立刻發生徹底變化。盡管離婚的父母仍然會疼愛自己的孩子,甚至孩子還會得到繼父或者繼母的疼愛,但誰也否認不了,父母離婚給孩子精神上的打擊是巨大的。
這些孩子普遍有壹種被拋棄感。人們不難發現,父母離婚後的子女,違法犯罪被送人監獄的、離家出走的、流落社會的,要比正常家庭中成長的孩子多得多。所以有些人本想離婚,但為了孩子,他們在忍耐中度日,在枯燥乏味的婚姻中生活,這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夫妻離婚,其父母受到的打擊最大,會給雙方的父母帶來無限的憂慮與牽掛。
許多年輕人認為,夫妻關系處不好就離婚,另建家庭。可是許多中老年人不這樣看問題。他們中的許多人都認為離婚不光彩。有的人子女離婚已經壹二年了,他們對外仍然保密。這是壹種什麽心理?子女如果當官了、發財了、事業有成了,他們還要保密嗎?顯然不會。夫妻離婚,雙方的父母都會為自己子女在生活上、下步婚姻的處理上增添無限憂愁,有的甚至憂慮成疾。
第三、容易引發不好的輿論。
我們身邊的人,有許多願意關心他人私生活,妳不讓他關心他也要關心。他們總是在背後嘀嘀咕咕。許多人確信:“離婚沒好人,好人不離婚”、 “寡婦門前是非多,不用劃拉夠壹車”、“壹個巴掌拍不響,兩個蠻人亂爭講”。
這裏哪有什麽是非曲直,況且,誰來評判誰是誰非?夫妻之間只要有矛盾、有糾紛,壹些人就會說,“兩人沒壹個好貨!”離婚後,誰敢保證再婚壹定會白頭偕老!再婚後如果再離三次兩次的,妳就是渾身是理,也無法向公眾議論講清其中的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