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先知紮爾多什特是拜火教的創始人,他的信徒們知識淵博,有著特殊的宗教朝拜儀式,這讓古希臘人著迷又感到神秘,他們將這些信徒叫做巫師。
我們所說的魔術技法意思就是巫師們的法力和技術,用來描述他們召喚靈魂和預知未來的能力,巫師這個詞進入拉丁語然後又與古法語相結合產生了現代英語中的魔術(magic)壹詞。
中世紀時期的魔術師都是學者,他們研究超自然的魔法,當時的人們相信他們具有奇特而神秘的力量。
有壹個詞用來描述他們的活動,那就是變戲法(conjure)。
然而在公元1721年出版的《內森 貝利詞典》,把魔術師定義為“運用邪惡的技術召喚靈魂並與魔鬼對話的人”。
其實英語中的戲法或魔術(conjure)壹詞是由古法語的(意為“***同,聯合”)和拉丁語的jurare(意為“詛咒”)這兩個詞根組成的。
從14世紀到18世紀,沒有壹個會變戲法的人敢自詡為魔術師,除非他把生命置之度外。
如果他真的那麽做就等於給自己惹上極大的麻煩,甚至要接受被火刑柱燒死的懲罰。
18世紀初理性時代的到來,魔術師這個詞逐漸被用來專指會戲法表演的人。
18世紀那些表演戲法的人和今天我們所說的魔術師被稱作雜耍人(juggler)。
這個詞起源於拉丁文,然後傳入法語,12世紀的時候又被英語吸收,意指壹般的娛樂表演者。
這個詞中變戲法的意識是後來加的,它還指會表演空中拋物接龍的人。
還有壹群表演者忙於從煉金術的實驗中得到啟示來進行表演。
喬叟在《富蘭克林寓言》壹書中把這群人叫做tregetours(意思是借助機械來表演的魔術師)。
喬叟承認自己從未看過他們的絕活,只是聽說過而已。
這些人利用機械設備、燈光和音響來增強表演效果,這其實跟我們現代的魔術舞臺</b>表演很相似。
這個詞本來起源於古法語的trasgeter,意思是通過或穿過。
到了19世紀,戲法又用了legerdemain(意思是戲法,騙術)這個詞來表示。
這個詞是法語leger de main的英文寫法,意識很簡單即“手中的光”。
19世紀另外壹個形容魔術的詞流行起來,這個詞就是:prestidigitation。
專門用於指戲法或雜耍。
這個詞是1815年法國人朱爾斯把拉丁文中的兩個詞praestus(意為靈活的)和digtus(意為手指、腳趾)結合起來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