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的分類按題材分
從詩歌的題材可分為: 1、寫景抒情詩,歌詠山水名勝、描寫自然景色的抒情詩歌。古代有些詩人由於不滿現實,常寄情於山水,通過描繪江湖風光、自然風景平寄寓自己的思想感情。這類詩常將要抒發的情感寄寓在後描寫的景物之中,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寓情於景。其風格清新自然。 2、詠物言誌詩,詩人對所詠之物的外形、特點、神韻、品格進行描摹,以寄托詩人自己的感情,表達詩人的精神、品質或理想。 3、即事感懷詩,因壹事由而引發詩人的感慨,如懷親、思鄉、念友等。 4、懷古詠史詩,以歷史典故為題材,或表明自己的看法,或借古諷今,或抒發滄桑變化的感慨。 5、邊塞征戰詩,描寫邊塞風光和戍邊將士的軍旅生活,或抒發們樂觀豪邁或相思離愁的情感,風格悲壯宏渾,筆勢豪放。 擴展資料 詩歌的特點 詩歌飽含著作者的思想感情與豐富的想象,語言凝練而形象性強,具有鮮明的節奏,和諧的音韻,富於音樂美,語句壹般分行排列,註重結構形式的美。 我國現代詩人、文學評論家何其芳曾說:“詩是壹種最集中地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樣式,它飽含著豐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來表現,而且在精煉與和諧的程度上,特別是在節奏的鮮明上,它的語言有別於散文的語言。” 這個定義性的說明,概括了詩歌的幾個基本特點:第壹,高度集中、概括地反映生活;第二,抒情言誌,飽含豐富的思想感情;第三,豐富的想象、聯想和幻想;第四,語言具有音樂美。 它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1、詩歌的內容是社會生活的最集中的反映。 2、詩歌有豐富的感情與想象。 3、詩歌的語言具有精練、形象、音調和諧、節奏鮮明等特點。 4、詩歌在形式上,不是以句子為單位,而是以行為單位,且分行主要根據節奏,而不是以意思為主。 百度百科-詩歌 從詩歌的題材可分為: ①寫景抒情詩,歌詠山水名勝、描寫自然景色的抒情詩歌。古代有些詩人由於不滿現實,常寄情於山水,通過描繪江湖風光、自然風景平寄寓自己的思想感情。這類詩常將要抒發的情感寄寓在後描寫的景物之中,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寓情於景。其風格清新自然。 ②詠物言誌詩,詩人對所詠之物的外形、特點、神韻、品格進行描摹,以寄托詩人自己的感情,表達詩人的精神、品質或理想。 ③即事感懷詩,因壹事由而引發詩人的感慨,如懷親、思鄉、念友等。 ④懷古詠史詩,以歷史典故為題材,或表明自己的看法,或借古諷今,或抒發滄桑變化的感慨。 ⑤邊塞征戰詩,描寫邊塞風光和戍邊將士的軍旅生活,或抒發們樂觀豪邁或相思離愁的情感,風格悲壯宏渾,筆勢豪放。 從形式上可以大致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 (1)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古體詩不講對仗,押韻較自由。古體詩的發展軌跡:《詩經》→楚辭→漢賦→漢樂府→魏晉南北朝民歌→建安詩歌→陶詩等文人五言詩→唐代的古風、新樂府。 ①楚辭體:是戰國時期楚國屈原所創的壹種詩歌形式,其特點是運用楚地方言、聲韻,具有濃厚的楚地色彩。東漢劉向編輯的《楚辭》,全書十七篇,以屈原作品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離騷》為代表作,後人因此又稱“楚辭體”為“騷體”。 ②樂府:本是漢武帝時掌管音樂的官署名稱,後變成詩體的名稱。漢、魏、南北朝樂府官署采集和創作的樂歌,簡稱為樂府。魏晉和唐代及其以後詩人擬樂府寫的詩歌雖不入樂,也成為樂府和擬樂府。如《敕勒歌》《木蘭詩》《短歌行》(曹操)。壹般來說,樂府詩的標題上有的加“歌”“行”“引”“曲”“吟”等。 ③歌行體:是樂府詩的壹種變體。漢、魏以後的樂府詩,題名為“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並無嚴格區別,都是“歌曲”的意思,其音節、格律壹般都比較自由,形式采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於變化,以後遂有“歌行”體。到了唐代,初唐詩人寫樂府詩,除沿用漢魏六朝樂府舊題外,已有少數詩人另立新題,雖辭為樂府,已不限於聲律,故稱新樂府。此類詩歌,至李白、杜甫而大有發展。如,杜甫的《悲陳陶》《哀江頭》《兵車行》《麗人行》,白居易的許多作品,其形式采用樂府歌行體,大多三言、七言錯雜運用。 (2)近體詩: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壹種格律體詩,分為兩種,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 ①壹種稱“絕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簡稱五絕,七言的簡稱七絕。 ②壹種稱“律詩”,每首八句,五言的簡稱五律,七言的簡稱七律,超過八句的稱為排律(或長律)。 律詩格律極嚴,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韻有定位(押韻位置固定),字有定聲(詩中各字的平仄聲調固定),聯有定對(律詩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例如,起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初的律詩,每首四聯八句,每句字數必須相同,可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詩定格基礎上加以鋪排延續到十句以上,則稱排律,除首末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再如,絕句僅為四句兩聯,又稱絕詩、截句、斷句,平仄、押韻、對偶都有壹定要求。 (3)詞:又稱為詩余、長短句、曲子、曲子詞、樂府等。其特點: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聲。字數不同可分為長調(91字以上)、中調(59~90字)、小令(58字以內)。詞有單調和雙調之分,雙調就是分兩大段,兩段的平仄、字數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單調只有壹段。詞的壹段叫壹闋或壹片,第壹段叫前闋、上闋、上片,第二段叫後闋、下闋、下片。 (4)曲:又稱為詞余、樂府。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興起於金,興盛於元,體式與詞相近。特點:可以在字數定格外加襯字,較多使用口語。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數(套曲)兩種。套數是連貫成套的曲子,至少是兩曲,多則幾十曲。每壹套數都以第壹首曲的曲牌作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須同壹宮調。它無賓白科介,只供清唱。 七言律詩 就是每壹句都有7個字組成的詩 五言律詩 每壹句都由5個字組成 藏頭詩 其詩意分兩層,第壹層是普通的讀法,第二種是每句的首字串聯起來,又是壹個新內容 藏尾詩 同上,每句句末壹字串聯,為第2層意思 按國別可分為本國詩歌和外國詩歌。 中國詩歌按創作的時代和詩歌所反映的時代內容,可分為現代詩歌和古代詩歌(古典詩歌)。1919年,"五四"新文學運動開始並發展起來的新詩以及反映現代生活和思想感情的某些舊體詩,是現代詩歌;1919年"五四"運動以前寫作的如詩經、楚辭、唐詩、宋詞、元曲等等舊體詩,是古代詩歌。舊體詩中,除詞和曲之外的詩歌,還可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與絕句、律詩等格律詩相對而言,除絕句、律詩以外的舊體詩稱為古體詩;從南朝開始到唐代形成的絕句、律詩、排律等與古體詩相對而言的舊體詩稱為近體詩 按內容,詩歌可分為抒情詩和敘事詩。抒情詩主要是通過直接抒發作者內心的感受來反映社會生活,根據作者對客觀事物的態度和詩歌內容,抒情詩又可分為頌歌、哀歌、戀歌、田園詩、山水詩、諷刺詩、史詩等等。敘事詩主要是通過對事件的描述和人物形象的塑造來反映現實生活,它以敘事為主,且以抒情的方式敘事,壹般有完整的故事情節和具體的人物形象。 按形式,詩歌可分為格律詩、自由詩、散文詩、民歌等,它們都具體體現各自不同的形式特點 從詩歌的題材可分為: ①寫景抒情詩,歌詠山水名勝、描寫自然景色的抒情詩歌。古代有些詩人由於不滿現實,常寄情於山水,通過描繪江湖風光、自然風景平寄寓自己的思想感情。這類詩常將要抒發的情感寄寓在後描寫的景物之中,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寓情於景。其風格清新自然。 ②詠物言誌詩,詩人對所詠之物的外形、特點、神韻、品格進行描摹,以寄托詩人自己的感情,表達詩人的精神、品質或理想。 ③即事感懷詩,因壹事由而引發詩人的感慨,如懷親、思鄉、念友等。 ④懷古詠史詩,以歷史典故為題材,或表明自己的看法,或借古諷今,或抒發滄桑變化的感慨。 ⑤邊塞征戰詩,描寫邊塞風光和戍邊將士的軍旅生活,或抒發們樂觀豪邁或相思離愁的情感,風格悲壯宏渾,筆勢豪放。 從形式上可以大致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 (1)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古體詩不講對仗,押韻較自由。古體詩的發展軌跡:《詩經》→楚辭→漢賦→漢樂府→魏晉南北朝民歌→建安詩歌→陶詩等文人五言詩→唐代的古風、新樂府。 ①楚辭體:是戰國時期楚國屈原所創的壹種詩歌形式,其特點是運用楚地方言、聲韻,具有濃厚的楚地色彩。東漢劉向編輯的《楚辭》,全書十七篇,以屈原作品為主,而屈原作品又以《離騷》為代表作,後人因此又稱“楚辭體”為“騷體”。 ②樂府:本是漢武帝時掌管音樂的官署名稱,後變成詩體的名稱。漢、魏、南北朝樂府官署采集和創作的樂歌,簡稱為樂府。魏晉和唐代及其以後詩人擬樂府寫的詩歌雖不入樂,也成為樂府和擬樂府。如《敕勒歌》《木蘭詩》《短歌行》(曹操)。壹般來說,樂府詩的標題上有的加“歌”“行”“引”“曲”“吟”等。 ③歌行體:是樂府詩的壹種變體。漢、魏以後的樂府詩,題名為“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並無嚴格區別,都是“歌曲”的意思,其音節、格律壹般都比較自由,形式采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於變化,以後遂有“歌行”體。到了唐代,初唐詩人寫樂府詩,除沿用漢魏六朝樂府舊題外,已有少數詩人另立新題,雖辭為樂府,已不限於聲律,故稱新樂府。此類詩歌,至李白、杜甫而大有發展。如,杜甫的《悲陳陶》《哀江頭》《兵車行》《麗人行》,白居易的許多作品,其形式采用樂府歌行體,大多三言、七言錯雜運用。 (2)近體詩:與古體詩相對的近體詩又稱今體詩,是唐代形成的壹種格律體詩,分為兩種,其字數、句數、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 ①壹種稱“絕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簡稱五絕,七言的簡稱七絕。 ②壹種稱“律詩”,每首八句,五言的簡稱五律,七言的簡稱七律,超過八句的稱為排律(或長律)。 律詩格律極嚴,篇有定句(除排律外),句有定字,韻有定位(押韻位置固定),字有定聲(詩中各字的平仄聲調固定),聯有定對(律詩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例如,起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初的律詩,每首四聯八句,每句字數必須相同,可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如果在律詩定格基礎上加以鋪排延續到十句以上,則稱排律,除首末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再如,絕句僅為四句兩聯,又稱絕詩、截句、斷句,平仄、押韻、對偶都有壹定要求。 (3)詞:又稱為詩余、長短句、曲子、曲子詞、樂府等。其特點: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聲。字數不同可分為長調(91字以上)、中調(59~90字)、小令(58字以內)。詞有單調和雙調之分,雙調就是分兩大段,兩段的平仄、字數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單調只有壹段。詞的壹段叫壹闋或壹片,第壹段叫前闋、上闋、上片,第二段叫後闋、下闋、下片。 (4)曲:又稱為詞余、樂府。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興起於金,興盛於元,體式與詞相近。特點:可以在字數定格外加襯字,較多使用口語。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數(套曲)兩種。套數是連貫成套的曲子,至少是兩曲,多則幾十曲。每壹套數都以第壹首曲的曲牌作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須同壹宮調。它無賓白科介,只供清唱。 妳放假雞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