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節奏劃分規律為:按音節劃分和按意義劃分。
1、按音節劃分
比如,四至七言詩按音節劃分的節奏類型壹般為:四言詩,如“水何/淡淡,山島/竦峙”。五言詩,如“歸雁/洛陽/邊”;“海日/生/殘夜”。七言詩,如“幹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風/飄絮”。
2、按意義劃分
因為有些詩句是從音節上劃分是行不通的,比如,“七八個星/天外”,便不能讀成“七八/個星/天外”。這時,就要根據意義加以調整,按照句子的結構特點予以劃分。也就是說,不能將壹個有完整意義的詞分開,這樣,便可避免讀破詞語。在實際運用中,我們要註意以意義劃分法為主,以音節劃分法為輔。
詩歌的特點與表現手法
1、詩歌的特點
(1)詩歌的內容是社會生活的最集中的反映。
(2)詩歌有豐富的感情與想象。
(3)詩歌的語言具有精練、形象、音調和諧、節奏鮮明等特點。
(4)詩歌在形式上,不是以句子為單位,而是以行為單位,且分行主要根據節奏,而不是以意思為主。
2、詩歌的表現手法
詩歌的表現手法很多,我國最早流行而至今仍常使用的傳統表現手法有“賦、比、興”。《毛詩序》說:“故詩有六義焉:壹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其間有壹個絕句叫:“三光日月星,四詩風雅頌”。
這“六義”中,“風、雅、頌”是指《詩經》的詩篇種類,“賦、比、興”就是詩中的表現手法。賦:是直接陳述事物的表現手法。這三種表現手法,壹直流傳下來,常常綜合運用,互相補充,對歷代詩歌創作都有很大的影響。
詩歌的表現手法是很多的,而且歷代以來不斷地發展創造,運用也靈活多變,誇張、復沓、重疊、跳躍等等,難以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