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體詩壹般以平聲押韻為主。
格律詩介紹:
也稱近體詩,是古代漢語詩歌的壹種。格律詩是唐以後成型的詩體,主要分為絕句和律詩,按照每句的字數,可分為五言和七言。篇式、句式有壹定規格,音韻有壹定規律,變化使用也要求遵守壹定的規則。
這種古老和傳統的詩體,結構嚴謹,字數、行數、平仄或輕重音、用韻都有壹定的限制。它的句數是壹定的。如,律詩壹般講究平仄和押韻、押韻和對仗。
例“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格律詩。如中國的近體詩(絕句、律詩)、西方的十四行詩、五行打油詩、四行詩、西班牙的八行詩、意大利的三行詩以及日本俳句等。
定形:
詩歌發展到唐代,迎來了高度成熟的黃金時代。在唐代近三百年的時間裏,留下了近五萬首詩,獨具風格的著名詩人約五六十個。
初唐四傑是唐詩開創時期的主要詩人。這四傑分別是王勃(649年—676年)、楊炯(650年—693年)、盧照鄰(637年—689年)、駱賓王(646年—684年)。他們的詩雖然因襲了齊、梁風氣,但詩歌題材在他們手中得以擴大,五言八句的律詩形式也由他們開始初步定型。
形成過程:
格律詩是在南朝永明體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隨著“四聲八病”和“永明聲律論”的傳播,人們逐漸認識到其中的弊端,將其整理修改,出現了更為簡便“粘對律”,並由此演化出“平仄律”。
五言律詩的定型是由宋之問、沈全期於唐高宗及武後時期完成的,他們不僅提倡詩歌應講究聲律和對偶,而且提出平仄相粘的規律,即壹聯的對句要與出句相對,下壹聯的出句與上壹聯的對句要相粘,並把這個規律貫穿全篇。
後來經沈全期、宋之問、杜審言、李嶠把這種規律運用於七言歌體中,最終在唐中宗景龍年間形成了七言律詩的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