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鳴為《詩經》中"雅"部分,分為大雅、小雅,合稱"二雅"。
雅,雅樂,即正調,指當時西周都城鎬京地區的詩歌樂調。小雅部分今存七十四篇。
這是壹首宴飲詩,歷來對其主旨多有爭論,大致有美詩和刺詩兩種意見。全詩三章,每章八句,歌唱主人的敬客,嘉賓的懿德,以及宴享活動對人心的維系作用。從內容上看正大平直,從風格上說中和典雅,既豐腴又婉曲,壹派祥和氣象,特別是開篇以鹿鳴起興,清新質樸。
《詩經》中的《鹿鳴》壹篇,其中包含的文化內涵有三大類,分別為禮儀、鹿鳴宴,以及鹿。
1鹿鳴宴”是科舉制度中規定的壹種宴會。起於唐代,明清沿此,於鄉試放榜次日,宴請科舉人和內外簾官等,詩歌《詩經》中的《鹿鳴》壹篇,可稱“鹿鳴宴”。飲宴之中先奏響《鹿鳴》之曲,隨後朗讀《鹿鳴》之歌以活躍氣氛,顯示某公的才華。
2禮樂文化是周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詩經》在很大程度上是周代禮樂文化的載體。《詩經》中的宴饗詩,根據反映禮儀內容的不同,又分為:饗禮詩、燕禮詩、鄉飲酒禮詩三種。饗禮詩,表現的是周天子在太廟舉行的壹種象征性的宴會。如《鹿鳴》壹詩,就是天子宴群臣嘉賓的詩歌,後來也被用於貴族宴會賓客。
3麋鹿本有的生物習性和先民擬喻思維及圖騰崇拜的文化背景,孕育了鹿意象喻比君子和女性的人文意蘊。《鹿鳴》壹詩歌中,鹿子發現美食後,發出“呦呦”之聲,關愛夥伴,邀請***食,體現了鹿的溫順與友善這兩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