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我們對待像狼壹樣的惡人,不能妥協退讓,要像屠夫壹樣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才能取得勝利。
《狼三則》都是寫屠夫在不同情況下遇狼殺狼的故事。
第壹則著重表現狼的貪婪本性,啟示是:貪婪會使自己喪命,要分清主次,不因小失大。
第二則著重表現狼的欺詐伎倆,啟示是:諷刺像狼壹樣的惡人,不論怎樣狡詐,終歸要失敗。對待像狼壹樣的惡勢力,不能妥協讓步,必須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才能取得勝利。
第三則著重表現狼的爪牙銳利,啟示是:有勇無謀必敗,做人要隨機應變,發揮自己的特長,揚長避短。
擴展資料
蒲松齡《狼》賞讀
壹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
這個屠戶的客觀的情況,除了壹個“晚”字,全部省略了。沒有肉只有骨,就對後文描寫屠夫窮於應付的作用極大。“途中兩狼”,表明不是壹只,如果是壹只就沒有後面的驚險故事了。跟著他,擺脫不了,是壹個很長的過程。直到追得他沒有辦法,才把骨頭丟給兒狼們。從這種過程的省略,不僅可以看出作家的筆法簡潔,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出作家的匠心。大凡前面提到的,後面必有發展。
蒲松齡敘述的功力,並不僅僅在敘述比較簡單的事情上,而且在敘述復述復雜的事情時,他也能使之具有某種不亞於描寫的效果。
壹狼得骨止,壹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而兩狼之並驅如故。
這裏,值得註意的是量詞的靈活運用。蒲松齡起起初用了兩個“壹”(壹狼得骨止,壹狼仍從),代表兩只不同的狼。緊接著,情勢變化了,他改用位置來區別(後狼、前狼)。等到骨頭吃完了,兩只狼仍繼續跟蹤著屠戶,作者就幹脆含混地用“兩狼”(並驅如故),不再強調二者的區別了。
接著,作者又有區別了:“壹狼徑去,其壹犬坐於前。”還是用壹個“壹”字,就輕而易舉地把兩只狼恰如其分地分別開來了。讀者只要從中獲取必要的信息,憑上下文想象出二者的不同,就足夠了。這就是精煉的“精”的要義。把動作和情景減少,以免幹擾讀者對情節因果鏈的註意,這是本文之所以精煉異常的原因之壹。
本文的好外不僅僅是精煉,還在於把有限的細節有機地組織起來。
隨著故事的進展,敘述出現也細節和比喻,有壹點描寫。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其壹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這是因為,這種狀態是壹個懸念,結局時將有壹個解釋,這對情節有相當的重要性:屠夫殺了兩只狼後才悟出來,原來狼做出心不在焉的樣子,是為了麻痹他。結局使前因獲得了解釋,讀者對情節的意義有了新的體驗。
文章最後有壹點議論,從小說的角度來說,是可以省略的。現代小說家往往回避把主題都講出來,因為把傾向性隱藏在情節發展過程中,更有利於調動讀者的心理參與。現代小說更傾向於為不同讀者的多元理解留下充足的空間。
但蒲松齡是我國古代文言小說家,他的《聊齋誌異》幾乎在每壹篇故事後面都要發壹通議論,有時用“異史氏”的名義(其實也就是他自己),有時則作為文章的壹個部分。可以把這壹看成是壹種體式。不僅《聊齋誌異》如此,早在司馬遷的《史記》中,文章後面就有“太史公曰”。這是壹種傳統的格式,蒲氏不過是稍稍作了壹些調整而已。
百度百科--狼(《聊齋誌異》中節選篇章(狼三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