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a fusion of facts and fiction(壹種現實與虛構的融合),或者是representation of romance and reality(浪漫和現實的再現),喜歡將碩士生、博士生精彩的文學論文答辯形容為 a war of wit and words(才智和語言的交鋒)。這裏,我運用了押頭韻的技巧,濃縮了語言的精華,在傳達意義的時,還試圖讓人感到壹種語言的美。那麽,什麽是頭韻呢?頭韻在英語裏叫alliteration,又叫initial rhyme,或head rhyme,是從拉丁語短語 ad literam (根據字母)轉化而來的,指兩個單詞或兩個單詞以上的首字母相同,形成悅耳的讀音,最常見的押頭韻的短語有:first and foremost(首先)、(with)might and main (盡全力地)、saints and sinners (聖人與罪人)、(in)weal and (or) woe(無是福是禍)。若追本探源的話,恐怕押頭韻手法可以上溯到古英語(Old English)時期。 大約五世紀時,盎格魯薩克遜( Anglo-Saxons)入侵者給英國人帶來了作為現代英語(Modern English)基礎的盎格魯薩克遜語,或許就在那時還帶來壹種新的詩歌形式,其主要特征就是頻繁使用押頭韻手法。
押頭韻的例子在詩歌裏數見不鮮,比如:英國玄學派詩人約翰·鄧恩(John Donne)的詩集Songs and Sonnets(《歌與十四行詩》),其題目本身就用了押頭韻技巧。愛情是這本詩集中表述的基本主題,詩人甚至認為愛情的本質是靈與肉的結合( the union of soul and body),指出光有精神是不夠的,也是不完美的。這個觀念了不起,因為它與中世紀只重精神不重人體的觀念截然相反。英國詩人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 )寫過壹部題為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 (《天堂與地獄聯姻》)的作品,這部作品中論說文與詩文相嵌並進,探索了兩個極端矛之物間的關系。蘇格蘭詩人羅伯特·彭斯(Robert Burns )有壹首名詩,題目就叫做“O My Luve's Like a Red Red Rose”(《我的愛像壹朵紅紅的玫瑰》),其中最後三個詞三個r字母連讀,音韻之美,不可名狀。在西方,甚至在中國許多大城市,玫瑰已經成了愛情的象征,流行歌曲裏唱要送自的情人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街頭賣花女祈禱天天都是情人節,這樣她們可以天天把玫瑰賣個天價。雖說這種態勢未必全是彭斯那首“a red, red rose”的詩造成的,但這首詩在玫瑰成為愛情象征的演變過程中壹定起了不少推波助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