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語言上凝練、含蓄的美。詩歌追求的就是用最少的詞表達最豐富的意義。無論中外詩歌,都講究用詞的反復推敲,做到舍此無二的地步。詩歌既是最精練的語言,自然要含蓄;以有限的字句,表達不盡的情意,正是詩的本份。從這壹點來說,任何壹首詩,都不能求百分之百的了解,壹定有壹部分似解非解,那就是朦朧的美,含蓄的美。正因為其含蓄朦朧,其意蘊便格外豐富,為讀者的鑒賞提供了多樣的可能,古人雲:詩無達詁,也正是從這個角度說的。
2.形象上的繪畫美。詩歌是用意象來表達意義的。古希臘詩人西蒙奈底斯說:“畫為不語詩,詩是能言畫。”古人張舜民在《畫埋集》中提出:“詩是無形畫,畫是有形詩”都強調詩歌的意象鮮明突出的特點。詩歌中的景色描寫、情景交融都構成繪畫美。這種繪畫美的獲得靠的是意象的營造,詩歌呈現給讀者視覺看得見的具體形象,並由此在讀者腦海裏形成壹個視覺形象,滿足人們的視覺感受。同時意象能引起聯想,而聯想具有誘發情感的巨大力量。壹般來說,最受人欣賞的詩就是那些大多數人都能在腦海裏看到其意象的詩。
3.充沛的情感美。情感美是詩的重要特征,離開情感美的詩不能稱之詩或好詩,最偉大的詩歌壹定是富於強烈的情感的詩歌。詩人處在特定的生活環境中,用心裏滾燙的激情熔鑄成錚錚的語言,表現出特定的思想感情。詩,可以直抒胸臆,壯懷激烈地高歌,也可以柔曼地低吟;詩歌的情感可激躍,可平淡;可明顯,可暗含。無論喜怒哀樂,只要真摯、純粹,均可構成詩的情感美,而引起讀者感情上的應和、***鳴,得到美的享受。
4.悅耳的音樂美。優美的韻律和節奏是詩歌美的壹個重要結構因素。可以細分為兩個方面。第壹是音響節奏,包括聲律(平仄、輕重、長短句)和韻律(押韻和韻式等);第二是語義節奏,指詩行的分節、斷句、頓開和字詞的連續等。歷來好詩均可以歌,布爾頓說,詩的本質在於歌,強調的就是詩的音樂美。音樂美滿足了人們的聽覺感受。
5.微妙的滋味美。這種滋味美,也有人把它叫做“詩味,”就是那種使我們感覺到壹首詩之成為詩的那種素質。滋味美是用華美的語言形式所表現的情與景相合的詩的藝術境界,是詩歌給我們的壹種獨特感受,好比品茶之清香韻味、食佳肴之可口甘甜。詩歌的風格、氣脈、文采、文質美均是構成詩味的要素。然而詩歌的微妙意味,常常是在字裏行間之外,需要敏銳的感受性方能感知,所以布爾頓說“大多數聰明而多識的頭腦足以產生大量的聯想。而智能非常低下的人無論如何也不欣賞詩。”當詩從壹種語言翻譯成另壹種語言的時候,會有所損失,甚至完全消失。
正由於詩歌具有這樣復雜的美學特征,所以在各個文學品類中,詩歌壹向是最難譯的。我們來看壹下壹些翻譯名家們關於詩歌難譯甚至不可譯的壹些論斷。綠原說:“有些外國詩可譯,有些外國詩實在不可譯。”王壹鑄坦言:“開門見山地說,我認為詩這種東西是不能譯的。理由很簡單:詩歌的神韻、意境或說得通俗些,它的味道,即詩之所以為詩,在很大程度上有機地溶化在詩人寫詩時使用的語言之中,這是無法通過另壹種語言(或方言)來表達的。”
詩歌雖然難譯,但是畢竟不是不可譯,因為詩人的靈感不受國界和時間的限制,可以互相溝通,所以各國不同語言的詩歌也是可以互相翻譯的。歷來主張詩歌可譯的也大有人在。陳乃雄說:“從理論上講,沒有理由認為詩是不能翻譯的。當然,由於詩也還有其不同於壹般文藝形式的特性——高度集中地概括生活,飽含著強烈的感情和豐富的想象,語言和諧,富有音樂性等等,翻譯起來確實會遇到壹些困難,但這也不能成為不可譯的借口……”前蘇聯翻譯理論家巴爾胡達羅夫指出:“兩種語言在語義上的差異並不能成為翻譯中不可克服的障礙。”而且,在不同民族人民的交往和文化文學交流中,詩歌翻譯又確實必不可少。壹代又壹代的詩歌翻譯者的實踐也證明詩歌是可以翻譯的。由此可見,詩歌翻譯,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翻譯詩歌時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翻譯詩歌之前,譯者必須首先檢查自己有何情趣、熱忱於哪方面的題材,然後尋找與自己情趣、熱忱以及風格相等的詩人,從某種意義上講,譯詩就是與詩的創作者交朋友,要求心意相通。只有認準了作者,譯者才能更加熟悉、親近、喜愛作者,在思想、言語、風格和靈魂上與作者保持壹致,才有可能作出較好的譯文。
2.要使自己進入詩人的角色,進入詩人的情感世界,體味詩人的喜怒哀樂。成仿吾主張翻譯詩歌的時候,“譯者須投入詩人的對象中,使詩人成為自己,自己成為詩人,然後把在自己胸中沸騰著的感情,用全部的勢力與純真吐出。”傅雷甚至主張“不會作詩的人千萬不要譯詩,(否則)弄得不僅詩意全無,連散文都不像。”這樣的要求當然有點過分,但是它表明要真正譯出壹篇好的詩文,譯者就必須努力去懂得詩人的心靈,去領會他理想、品格、風貌、情操,設法與他取得壹種感情上的***鳴和溝通,把自己的思想感情都貫註到譯詩的過程中。
3.翻譯過程中,要特別慎重對待詩歌中的意象。人們在讀詩時,壹方面用頭腦去理解,壹方面還必須根據自己過去的經驗用心靈去感受,詩的意象就是在這壹剎那間呈現出知性與感性的復合體。由於意象的壹個主要功能是激發感情、引起聯想,所以譯者在翻譯詩歌之際,首先應該體味、捕捉住原詩的意象,然後要拋開原意象的束縛,到譯入語中尋找能激發類似感情和聯想的意象,例如龍這個意象,它在英語文化中是邪惡兇暴的形象,引起的聯想是厭惡、恐怖,當壹首包含著這樣壹個意象的詩譯成漢語的時候,譯者就要考慮在漢語中壹個什麽樣的形象
才能引起類似聯想,而不能照搬龍的形象。
4.要風格與意義兼顧。首先要吃透原作,界定風格,原文是素樸的還是華麗的,是高亢的還是低沈的,是直抒胸臆的還是婉轉含蓄的,均需要用心體會。風格拿捏不準,詩歌翻譯就會是盲人騎瞎馬。其次,在考慮意義的傳達、譯意的時候,在詞語的選擇上,重點要放在整體意義而不要放在單個詞語的字面意思的對應上。也就是說,為了傳達出原作者的意思,在譯入語的詞語選擇上,譯者不要受原詞語的拘束,而應根據原詞語在該語言中所能引起的聯想而在譯入語中大膽選擇能引起同樣效果的詞語。林煌天說:“在壹種語言中美好的東西,在另壹種語言中卻可能是粗糙的、醜陋的,甚至是毫無意義的,所以譯者必須為譯文認真選詞。選詞不當,會使原來壹件漂亮的衣裳失去光澤,變得難看。”
5.詩必須譯得像詩,既要追求神形,也要追求形似。詩歌翻譯過程中,要在原詩的韻律基礎上,重造譯入語的韻律,並且使之在相當程度上能與原詩具有相同的音響效果。在詞語的選擇上,既要譯成優美的本國語言,又不能過分本國化;既要體現出譯者的風格,使譯入語的讀者感到譯過來的詩有本國詩歌的韻味,也要盡量保留原詩的某些特點和味道,法國詩應該有法國語言文化的味道,英國詩應該有英國語言文化的韻味,使人讀起來即使不知道原詩的作者是外國人,也能感覺到這是壹首外國詩,文化修養高的讀者還能體會到大致是哪壹個國家的詩歌,從而享受到閱讀異域風情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