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館具有收藏功能、研究功能、陳列展覽功能、教育功能、交流功能、服務功能。從功能的總體把握和宣傳策略上講,可分為三大部分:壹是學術功能形象,二是教育功能形象,三是休閑功能形象。
美術館(Art Gallery/Art Museum?)是指保存、展示藝術作品的設施,通常是以視覺藝術為中心。最常見的展示品是繪畫,但雕塑、攝影作品、插畫、裝置藝術,以及工藝美術作品也可能會被展示。美術館主要的目的是提供展示空間,但有時也會用作舉辦其他類型的藝術活動,例如音樂會或詩歌朗誦會等。此外美術館通常也兼具推廣與文化相關的教育、研究等功能。
2019年末,全國有美術館559個,比上年末增加31個,從業人員5016人,增加272人。全年***舉辦展覽7268次,比上年增長3.5%,參觀人次4136萬人次,比上年增長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