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少了,就沒有必要把職務分的太細了。
如果人多了我推薦這樣分:
1、社長:主要負責大的事物和宏觀上的管理。
2、副社長:基本同社長,起輔助社長作用。
3、朗誦負責人(可另起名):主管朗誦方面的事物以及朗誦人員的管理。
4、創作負責人(可另起名):主管創作方面的事物以及創作人員的管理。
5、總編輯:主管編輯方面的事物以及編輯人員的管理以及宣傳工作。
6、後勤負責人:主管後勤工作以及作品的印制、發表等工作。
基本上就這麽多,壹個集體要想做出成績不光要靠管理,更重要的是團結。
分工不用過細,只要每個人能各司其職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