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在文中指遺憾、遺恨。
白居易《長恨歌》所要表達的思想,也正是詩人為這篇長歌所取的詩題,即“長恨”二字,恨,就是遺憾、遺恨。作者描寫李、楊愛情,竟在諷刺當時和以後的統治者應以唐玄宗為戒,不要因“垂色”而荒淫誤國,給自己造成“長恨”。
白居易的朋友陳鴻在《長恨歌傳》中談了白居易的創作緣由和創作情況後說:“竟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於將來者也。”古人所說的“竟”,大致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主題。“感其事”的“感”不是“感動”,而是“感傷”、“感嘆”。
白居易把自己的詩分為諷喻、感傷、閑適、雜絆四類,而把《長恨歌》這首詩放在“感傷”類裏,這就是明證。“感其事”,就是白居易、陳鴻他們談起此事時而感嘆、感傷。“尤物”,特出的人物,多指美女;“懲尤物”,即以貪美色為戒。
擴展資料:
相關背景:
唐憲宗元和元年(806),白居易任盩厔(今西安市周至縣)縣尉。壹日,與友人陳鴻、王質夫到馬嵬驛附近的仙遊寺遊覽,談及李隆基與楊貴妃事。王質夫認為,像這樣突出的事情,如無大手筆加工潤色,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沒。
他鼓勵白居易:“樂天深於詩,多於情者也,試為歌之,何如”於是,白居易寫下了這首長詩。因為長詩的最後兩句是“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所以他們就稱這首詩叫《長恨歌》。
由於詩中的故事、人物都是藝術化的,是現實中人的復雜真實的再現,所以能夠在歷代讀者的心中漾起陣陣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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