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版標準格式
如果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就這樣寫: 某某某,因*******,有夫*****,情願立此休書,任其改婚,永無爭執。恐後無憑,自願立此文約為照。 立約人:(簽名或摁手印) 年月日 如果是因為對方的原因就這樣寫: 某某某,有夫***,因其******,故立此休書休之,此後各自婚嫁,永無爭執。恐後無憑,自願立此文約為照。?
立約人:(簽名或摁手印) 年月日
“和離書”的特點:
古代貴族的離婚,有壹定的儀式,《禮記》中記載,不但有夫出妻的儀式,也有妻出夫的儀式,出跟被出的雙方都以謙辭自責。從史料中保存的唐人“放妻書”(離婚證書)看來,看不出“男尊女卑”的痕跡,反而很有母系社會的特點。
唐宋朝的離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