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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使至塞上》新賞

王維《使至塞上》是壹首膾炙人口的名篇,中學語文教材選錄,大學中文教材再次選錄。對這首詩的解讀和欣賞,見仁見智,眾說紛紜。例如,中學語文教學偏重詩歌藝術手法分析,對其名句“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尤為關註,認為是情景交融,通過對大漠風光的描寫,體現出詩人落寞孤寂的心境,達到了“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境界。又如有人從制度角度來解讀,認為此詩是了解中國古代軍事制度的重要史料。但事實上,要深度解析此詩,全面了解其中的情、境、事、理,還必須進壹步深究。陳寅恪先生曾提出“以詩證史”“詩史互證”的文學研究方法。他強調,中國古詩有三個基本要素,即時間、地點、人事。本文即以陳先生提出的三要素作為基本綱領來解析此詩。

先說時間。這首詩的寫作時間,壹般認為在開元二十五年(737)夏,基本無異議。史載張九齡受周子諒事件影響,於開元二十五年(737)四月左遷荊州都督府長史。王維至河西也與此事有關。故其離開長安的時間,當在本年四月。詩中“歸雁入胡天”,是說天氣轉暖,大雁由南而北,也表明寫作時間在夏初。

再說地點。詩歌中的地,包括寫作地點和作品中所記的地名。《使至塞上》到底是寫於何處,暫且不論。先看詩中所涉及的地名。該詩中的地名有“居延”“漢塞”“胡天”“大漠”“長河”“蕭關”“燕然”,其中“胡天”“大漠”均為泛指,“長河”為黃河則是常識。這些都無需贅述。“屬國過居延”句中的“居延”,是漢代的“屬國”,在今內蒙古額濟納旗北境。又漢代張掖郡有居延縣,故城在今額濟納旗東南。王維從長安至河西,不可能經過居延故城。此處無非是說,他所經之處曾是漢代屬國居延國之境。漢塞,是指漢長城。《漢書·霍去病傳》記載,霍去病破匈奴後,將其降者置於邊地五郡故塞之外,也就是秦漢長城之外。長城是漢、胡的邊界。詩中的漢塞,當指從新泉軍至涼州的壹段漢長城,是王維西行涼州的必經之地。新泉軍屬河西節度使所轄八軍之壹,位置在黃河烏蘭渡口的西北岸,與東岸烏蘭縣相對。從新泉軍至涼州應有驛道,當是王維必經之路。燕然是古山名,即今蒙古人民***和國杭愛山。漢代竇憲大破匈奴後,曾登此山刻石記功。班固曾撰《燕然山銘》,此石刻今已被發現。後世多以此典故來表達建功立業之願望。王維到河西,顯然不會經過此地,詩中的“都護在燕然”無非是借古事來說今情。

詩中最重要的壹個地名是“蕭關”。唐代蕭關有兩處,壹是漢蕭關,在原州治所平高縣(今寧夏固原)東南30裏。漢蕭關在唐時已廢棄,唐朝另設蕭關新城,亦即唐蕭關。蕭關新城位於原州治所(今寧夏固原)以北180裏,在蔚如川(今清水河)東岸,由此關可達靈州(今寧夏吳忠市)。詩中說“蕭關逢侯騎”,那麽,王維經過的蕭關,是唐蕭關還是漢蕭關呢?這個問題,涉及王維到河西的路線。根據嚴耕望先生《唐代交通圖考》所考,唐代長安至涼州的主要路線有兩條,壹條是經由岐、隴、秦、渭、蘭五州到達涼州,裏程約2000裏。另壹條經由邠、涇、原、會四州到達涼州,路程約1800裏。由於第二條線路在第壹條的北邊,故稱第壹條為南道,第二條為北道。漢蕭關在北路原州城東南30裏處。從詩歌來看,王維所走的路線當為北道。因為詩中所寫的蕭關、大漠孤煙、長河落日等事物都不在南道。詩人所取之北道,亦即從長安城出發,向西北行進,經邠州、涇州後到達原州。在原州由西北方向出,經石門關、河池到達會州治所會寧縣(今甘肅靖遠縣),出會寧關,再沿黃河東岸北行,至烏蘭渡口過河。此段為黃河河曲,河水西流。烏蘭渡口常有渡船五十艘渡行人,是河曲最重要的渡口。烏蘭渡口對面即新泉軍。由此西行,經今騰格裏沙漠南端至涼州(今甘肅武威)。王維取北道至涼州,所經之蕭關為漢蕭關,而非唐蕭關。

在弄清楚王維至河西節度使的路線之後,再來看《使至塞上》的寫作地點。很明顯,詩歌不會作於蕭關,因為漢蕭關,亦即原州城東南30裏處,距離會州(今甘肅靖遠縣,在黃河東岸)尚有390裏,不可能見到大漠孤煙和長河落日的景象。有人說,此詩當作於居延塞,詩人登居延塞眺望,所見的長河不是黃河,而是今額濟納河(古稱弱水),所見大漠則是浩瀚無際的巴丹吉林沙漠。按:弱水位於涼州西北數百裏外,發源於祁連山,在甘州古城匯入張掖河。所以,這個說法是不可靠的。涼州古城瀕臨馬城河,流入騰格裏沙漠中的休屠澤和白亭海。這條河流在涼州城的西北方向,但亦非詩人必經之地。因此,詩歌的寫作地點應是涼州。更進壹步說,此詩是詩人到達涼州後的回憶之作。詩人的回憶由近至遠,從“屬國居延”的“漢塞”開始,到“大漠”,再到“長河”,最後是“蕭關”。因此,“大漠孤煙”與“長河落日”並非同時所見之景,而是兩種不同的時空景象。大漠孤煙,是詩人渡過黃河進入涼州境之後所見。長河落日,則是詩人在此前沿黃河東岸行進途中所見之景。之所以選擇此四處來寫,是因為這些地名和景象,既有歷史感又有現實感。“漢塞”和“蕭關”,屬漢代之事,具有深厚的歷史滄桑感。“大漠”和“長河”,既有雄渾氣象,又具有路途景象的代表性和典型性。詩中的回憶與作者進入涼州的方向剛好相反。詩人從原州,亦即漢蕭關所在地,西行至會州,再沿黃河東岸行進180裏,到烏蘭渡口,過河後到新泉軍,沿漢長城(也就是詩中的“漢塞”),經騰格裏沙漠南端至涼州。由此可以說《使至塞上》是王維至河西的紀行詩。

詩中涉及的人事較為復雜。王維到河西之前,在朝廷任右拾遺。王維因得到宰相張九齡識拔,開元二十三年(735)離開隱居的嵩山至東都洛陽任職。開元二十五年(737),監察禦史周子諒上告新任宰相牛仙客無才,被流配瀼州至藍田而死。張九齡因曾舉薦周子諒,受此牽連而左遷荊州大都督府長史。王維亦曾得到張九齡賞識舉薦,同樣也受此事牽連而不得不離開京城。這裏面,實際上涉及到黨爭問題。牛仙客、崔希逸、李林甫等人為壹黨,張九齡等人為另壹黨。牛仙客本為河西節度使,開元二十四年(736)秋改任朔方行軍大總管。同年十壹月張九齡罷相,牛仙客入朝擔任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牛仙客離任後,接任者正是崔希逸。唐朝官員離任,往往需要舉人自代。崔希逸接任河西節度使,應得到牛仙客的舉薦。因此,王維被迫到河西,很有點借刀殺人的意思。不過,崔希逸本人尚屬儒雅。他到河西之後,曾與吐蕃訂立和平***處、互不侵犯之盟。《舊唐書·吐蕃傳》記載,崔希逸“發使與乞力徐殺白狗為盟,各去守備”。而且,後來王維還直接參與到崔希逸的家事當中。王維曾為崔希逸第十五女出家而作《贊佛文》,又為崔希逸夫人李氏父親亡後作《西方變畫贊》。開元二十六年(738)五月,崔希逸離開河西時,王維與他壹同離開。這些事情表明,王維出使河西的過程非常復雜,但崔希逸對他是頗為賞識的。

詩中涉及的另外壹件事是崔希逸破吐蕃事。有學者認為王維此詩與崔希逸破吐蕃事無關。主要證據是《全唐文》收錄的樊衡所撰《河西破蕃賊露布》,認為破吐蕃之戰事發生於王維到河西之後,故與王維到河西的起因是無關的。也就是說,王維並非奉朝廷之命,以監察禦史的身份到河西督查的。但經考證,此露布所載戰事,發生於天寶元年(742),在開元二十五年(737)之後。根據兩《唐書》玄宗本紀及《資治通鑒》所載,開元二十五年(737)三月,崔希逸與吐蕃大戰,取得全面勝利,斬獲首級二千余。開元二十六年(738)五月,崔希逸離開河西轉任河南尹,為失信於吐蕃而常抑郁痛苦,不久去世。王維此詩顯然與此事有關,***有兩處:其壹是尾聯“蕭關逢侯騎,都護在燕然”。漢竇憲大破匈奴,於燕然山勒碑記功。王維用此典,是稱頌崔希逸同竇憲壹樣,大破吐蕃建功立業。這壹聯很直接也很好理解。其二是頸聯中的首句“大漠孤煙直”。初看此句,不過是寫景而已。但細讀之下則發現並非如此簡單。杜佑《通典》卷壹五二記載:“每晨及夜平安,舉火壹;聞警,固舉二火;見煙塵,舉三火;見賊,燒柴籠;如每晨及夜,平安火不來,即烽子為賊所捉。”也就是說,孤煙不僅僅是所見之景,在這裏更為重要的是作為軍事信號,孤煙即報平安。有詩為證,如杜甫《夕烽》“夕烽來不近,每日報平安”(《全唐詩》卷二二五);劉禹錫《令狐相公自太原屢示新詩,因以酬寄》“萬裏胡天無警急,壹籠烽火報平安”(《全唐詩》卷三六);劉言史《賦蕃子牧馬》“磧凈山高見極邊,孤烽引上壹條煙”(《全唐詩》卷四六八)。故此句的真實含義是藉平安火來委婉地歌頌守邊將士。王維此詩贊頌崔希逸是很明顯的。

但王維到河西,是否以監察禦史身份前去監督軍事呢?有學者根據《使至塞上》中的“使”字,以及《出塞作》中的自註“時為禦史,監察塞上作”,認為王維是奉朝廷之命監察河西節度使。但事實上,王維是在崔希逸幕中擔任節度判官。唐代以監察禦史分使諸軍以督查,是常有之事,也是監察禦史的職責所在。但奉使監察而被留置幕中擔任幕職的,卻既無先例,亦無後例。王維在河西所作《雙黃鵠歌送別》和《涼州賽神》二詩自註“時為節度判官,在涼州作”,明確說他在河西節度使幕府中擔任節度判官。據《通典》卷三二“職官十四”所載,節度大使所置僚佐,長史、司馬等是官名,副大使、副使、判官乃為使職。節度判官二人,分判倉、兵、騎、胄四曹事。又《通典》卷壹九“職官壹”說判官等“皆是詔除,而非正命”。“非正命”,意思是指判官非官名,而是使職。這就是《文苑英華》所載《使至塞上》首句“銜命辭天闕”的來源,即是說擔任河西節度使判官是朝廷“詔除”的意思。王維詔除河西節度使判官,所帶憲銜為“監察禦史”。這個憲銜的作用主要有三點:壹是由於節度判官是使職,無品級,憲銜即其所享俸祿的依據。《舊唐書》卷四三說“鎮軍司馬、判官俸祿,同京官”,則王維在河西的俸祿,與其他在京城擔任監察禦史者是壹樣的。第二,憲銜還能起到官職遷轉的作用。《舊唐書》卷十三《德宗紀》載貞元九年(793)十二月,制:“今後使府判官、副使、行軍已下,使罷後,如是檢校、試五品以上官,不合集於吏部選,任準罷使郎官、禦史例,冬季奏聞。”這就說明,幕職所帶憲銜和京銜,與職務遷轉密切相關。王維離開河西後,轉任殿中侍禦史,當與此前所帶“監察禦史”的憲銜有壹定關系。第三,軍中帶憲銜者,還有壹個特殊作用,就是可以參與地方案件的審理。《舊唐書》卷十八下載宣宗大中四年(850)八月,刑部侍郎、禦史中丞魏謩奏:“諸道州府百姓詣臺訴事,多差禦史推劾,臣恐煩勞州縣……今諸道觀察使幕中判官,少不下五六人,請於其中帶憲銜者委令推劾。”意思是說,帶“監察禦史”憲銜的使府判官,有資格和權力參辦地方案件。所以,王維《使至塞上》之“使”,並非奉朝廷使命去勘核崔希逸破吐蕃之事,而是由朝廷詔授,至河西節度使擔任判官,並按當時制度授予“監察禦史”的憲銜。

若進壹步推究,此詩尚能引起以下壹些思考。

其壹,王維的返程路線。王維至河西走的是北道,那麽,他在開元二十六年(738)離開河西返回京城時走的是哪壹條道呢?前文已述,北道要比南道少200裏。但是南道相對來講更平坦易行,所經之地亦較繁華,驛站也較多。從王維作於本年的詩歌來看,他同崔希逸壹同返京所走的應是南道,也就是從涼州出發,經蘭、渭、秦、隴、岐五州而至京城。此線最難行之處是隴坻,其關隘有三,即在隴、秦二州相鄰處的大震關、安戎關和安夷關。這些關隘是重要軍事據點,歷來為兵家必爭之地,因此也是邊塞詩描寫的對象。王維返程途中所作詩歌,如《隴西行》《隴頭吟》《老將行》等,應是采用古題樂府“賦題”的方法,敘述路途中的所思所感。其中不乏回憶之作,如《隴西行》:“都護軍書至,匈奴圍酒泉。關山正飛雪,烽戍斷無煙。”而《隴頭吟》中的“關西老將”和《老將行》中的“老將”,極可能表達的是對崔希逸的同情。因為崔希逸大破吐蕃之後,按理應是建立了莫大功勛,但實際上第二年他從河西節度使調至河南尹,與詩中所寫“麾下偏裨萬戶侯”“蘇武才為典屬國”,及“自從棄置便衰朽,世事蹉跎成白首”,正好相應。當然,這些感嘆的含義是豐富的,也可以理解為詩人對自己的哀嘆,甚或是對張九齡罷相左遷荊州的傷感。

其二,王維至河西引致的創作變化。王維至河西以後的創作,現存作品不多。其中詩歌僅《使至塞上》《出塞作》《涼州郊外遊望》《涼州賽神》《雙黃鵠歌送別》《從軍行》《隴西行》《隴頭吟》幾首。但是,這些詩歌與他之前任職右拾遺及隱居嵩山時所寫有很大不同。這些詩作於邊塞,既有與軍情密切相關的作品,也有描寫邊地風俗人情之作。可以說,河西之行改變了王維的詩歌風格。這是就其個人而言的。如果就整個唐詩史來看,張九齡荊州之貶,不僅是唐代政治的分水嶺,而且也是詩歌史的分水嶺。王維走河西,是因曾得張九齡識拔。張九齡貶荊州,此前得其賞擢的很多青年才俊也同時被貶。例如,王維之外還有王昌齡等人。所以,可以說王維河西之行帶來的詩風變化,只是張九齡荊州之貶事件引致詩歌變化的壹個個案。實際上,張九齡、王昌齡、王維等人的詩風都受此影響而發生改變。

其三,王維詩歌的“盛唐正宗”地位問題。此問題錢誌熙先生已作出深入的闡述。錢先生通過比較王維與同時代李、杜、高、岑等人的詩歌,認為王詩是盛唐正宗。其特點是王維自己所說的“彌工建安體”與“盛得江左風”。錢先生特別指出王詩上溯魏晉的壹個最大的表現是化駢儷為散行,所舉的例子就包括王維河西之行所作的壹些詩歌。從體裁上來講,《使至塞上》是壹首工整的五言律詩。但正如前文所分析的,此詩實際上是壹首紀行詩,以移步換景的方式敘事。從這個角度來講,《使至塞上》也是王維“彌工建安體”的壹首典型作品。

最後說壹下王維的戰爭觀念問題。唐玄宗在開元末“窮兵黷武”,特別是崔希逸破吐蕃,屬於毀壞盟誓、背信棄義的行為。王維去河西之前,不可能不知此事。但他在《使至塞上》中表露出來的對守邊將士的稱頌,是否表明他認同此次軍事行動呢?答案應是否定的。實際上,王維內心極其復雜,之所以稱頌邊將是因為他畢竟要在此幕中任職。從他之前學佛及嵩山隱居等行為,可以推測他是贊同和平守邊策略的。這個想法,也體現在他再三同情崔希逸的詩歌中。

(作者單位:貴州師範大學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