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方法就是寫作手法,又稱表現手法,可分為如下幾種:
1、修辭方法:比喻、擬人、設問、反問、借代、對偶、誇張、襯托、用典、化用、互文、反復等。
2、表達方式:記敘、議論、描寫、抒情。
抒情:可分為直接抒情,間接抒情(借景抒情、托物言誌;情景交融)。
描寫:可分為動靜結合、虛實結合、點面結合、明暗結合、正側結合、粗筆勾勒、白描工筆;樂景寫哀、哀景寫樂等。
3、表現手法:賦、比、興;抑揚變化、鋪陳描寫、象征聯想、襯托、對比、想象、聯想、照應、托物言誌等。
擴展資料:
古詩的敘事方式
順敘法
順敘是按時間的先後順序來敘述事情,這就跟事情發生發展的實際情況相壹致,所以易於把文章寫得條理清楚,脈絡分明。運用順敘,要註意剪裁得當,重點突出。
倒敘法
倒敘並不是把整個事件都倒過來敘述,而是除了把某個部分提前外,其他仍是順敘的方法。而采用倒敘的情況壹般有三種:
壹是為了表現文章中心思想的需要,把最能表現中心思想的部分提到前面,加以突出;
二是為了使文章結構富於變化,避免平鋪直敘;
三是為了表現效果的需要,使文章曲折有致,造成懸念,引人入勝。倒敘時要交代清楚起點。倒敘與順敘的轉換處,要有明顯的界限,還要有必要的文字過渡,做到自然銜接。特別要註意,不要無目的地顛來倒去,反反復復,使文章的眉目不清。
插敘法
插敘是為了表達文章中心的需要。有時是為了幫助讀者了解故事情節的追敘;有時是對出場人物的情節作註釋、說明。使用插敘壹定要服從表達中心思想的需要,做到不節外生枝,不喧賓奪主。在插入敘述的時候,還要註意文章的過渡、照應和銜接,不能有斷裂的痕跡。
補敘法
補敘主要用於對上文的敘述補充說明,壹般是片斷性的、簡要的,不具備完整的事件,也可以把解釋或說明的文字放在前面,以引起下文。補敘的作用,壹般不發展情節、事件,只對原來的敘述起豐富、補充作用。
分敘法
分敘的作用是把頭緒紛繁、錯綜復雜的事情,寫得眉目清楚,有條不紊。分敘可以先敘壹件,再敘另壹件,也可以幾件事情進行交叉地敘述。采用分敘時要根據文章內容和表達中心思想的需要確立敘述的線索,還要交代清楚每壹事件發生和發展的時間。
詳敘法
詳敘壹般用在對每件事發展變化過程的具體敘寫。詳敘時要抓住人物的特征或事情的細節進行詳盡、細致的描敘。作文時,與中心思想密切相關的部分,要詳敘。與中心思想關系不大,而又與也須交代的,則幾筆帶過。否則文章會出現無中心或多中心,顯得繁瑣。
略敘法
略敘的作用是在於交代事件發生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但又不必詳敘的內容。它與詳敘相結合,便整個敘述有詳有略。略敘壹般用於文章的開頭和結尾;與中心思想關系壹般的部分;人所***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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