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專業考試內容有:自備稿件朗誦、聲樂演唱、形體展示(舞蹈、體操、武術)、小品表演,總結起來就是?形體、臺詞、聲樂、表演。
1.形體
人物的形象是通過演員的塑造傳遞給觀眾的,演員的形體對角色的塑造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可以說演員的形體是表演藝術的基石。
2.臺詞
影視和戲曲作為視聽藝術的結合,要求演員的角色是外形與聲音相匹配,這有這樣,塑造的角色才更栩栩如生,藝術形象才更加生動。
3.聲樂
聲樂考試主要是考察考生的音色、音準、節奏等方面的情況。
4.表演
表演考試是對考生的綜合考察,除了考察考生外部的形象、氣質等條件,還要考察考生的想象力、創造力、表現力和應變能力。
內容嘛,總的來說也就是上面“聲臺形表”四塊兒。藝考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1.初試:
初試內容為3分鐘以內的朗誦和集體表演小品練習。這兩項實際上是從事演員工作最基本的條件。
朗誦:
是對考生語言能力和語言的基本表現能力的了解。壹般都是考生自己選擇要朗讀的內容,許多考生選擇現代詩作為自己的朗誦項目。
表演:
是看考生能否在舞臺上生活、生動地表達思想,是否具有想象能力。同時考察學生是否具有我們需要的更為大眾的形象。
2.復試:
復試分為二試和三試(北電18年增加了“四試”),通過二試的考生進入三試。復試主要分為臺詞考試、聲樂考試、形體考試、藝術特長展示、單人小品、集體小品、語言動作合理練習等內容。
臺詞:
就是自備稿件朗誦。有的會限定題材,有的不限,如詩歌、散文、小說、電影戲劇獨白、寓言故事等等。考試由主考官為考生指定閱讀材料,通過考生的誦讀來考查考生的語言感受能力和表達能力。
聲樂:
唱法不拘種表現。聲樂則是自備歌曲壹首,無伴奏清唱。考試目的是通過對考生的音色和音準的了解,考查考生是否具備做演員的聲音條件。
形體,我們都說“藝多不壓身”。形體可采用舞蹈、武術等方式、內容自選。形體主要考查的是考生的肢體表現力、身體協調性和柔韌程度。
總結與建議
藝考時,創造力和想象力、表演的悟性、才是更重要的。有個性、有特點、與眾不同的考生更容易得到考官的青睞。考官能從自然流露的表演中看出妳的表演潛力。太急功近利、太刻意雕飾的表演是不會受考官歡迎的,考官更希望看到的是藝考生們臨場閃現的靈感或創意,讓他覺得妳有成為演員的潛質。
表演學生在面試時是全程攝像,面對鏡頭時,要跟鏡頭和評委老師有交流感,因為鏡頭前面的對象是觀眾。有些考生在自我介紹和回答考官問題時完全沒有對象感,甚至眼睛在看天花板,不管說話、朗誦稿件還是即興評述都像是在“背課文”的這種狀況在專業面試的時候是忌諱的。請考生註意,說話、表達要有目的,和平常狀態壹樣,但態度要積極起來。
總之,臺上壹分鐘,臺下十年功。表演專業更需要學習與積累,鏡頭就是妳最好成績。